恪尽职守情系群众
——记“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白沙县公安局局长张小军
2011-12-23陈山野
□陈山野
恪尽职守情系群众
——记“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白沙县公安局局长张小军
□陈山野
白沙黎族自治县地处海南五指山腹地山区,经济欠发达,属国定贫困县。2010年,白沙大山里飞出了一个“金凤凰”——白沙县公安局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称号,在海南警界引起了关注。带领这支公安队伍崛起的“领头羊”,就是白沙县公安局局长张小军。从警14年来,他恪尽职守,情系群众,忠实履行着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特别是为海南省“打黑除恶”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授予“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9次;被评为“全国打黑除恶先进个人“”海南省严打整治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攻坚克难忠实履职
2008年9月,时任海南省公安厅刑侦处“打黑除恶”专业队队长的张小军被调往白沙任公安局长。
上任伊始,一系列棘手的问题便摆在了张小军的面前:白沙县公安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凝聚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处理案件难以做到公平、公正;群众评价较低等。“新官上任三把火”,张小军没有说一句怨言,而是深入基层一线,走遍了全县每个派出所辖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情况。经过反复认真地研究讨论,他制定了分管领导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的量化标准,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克服过去“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一切用制度说话”,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并将民警的日常工作纳入评优、提拔任用考核内容。对工作打不开局面、群众不满意的2名派出所长及时予以撤换,对1名不适合公安工作的民警报请人事部门将其调离公安机关,并提拔一批“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的民警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这些措施充分调动了全县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作为一个党员,张小军更是身先士卒,带头表率。在实行局领导带班夜间巡逻制度中,只要轮到他,不管有多忙,他都亲自带队上街巡逻,甚至将自己的巡逻时间延长至凌晨两三点钟,周末和节假日也从不例外。广大民警深受触动,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队伍的向心力明显增强。
重拳出击保民平安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张小军刚上任时,白沙县公安局刑事案件高发、案件破案率低、现行命案破案率不达标等问题突出。张小军决定狠抓刑侦这张“牌”,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张小军先是从全县公安机关挑选了最优秀的民警充实到刑侦队伍,使刑侦队伍达到20多名警力,并在经费、车辆、装备等方面向刑侦队伍倾斜,确保刑警的办公、办案经费百分之百得到保障,对破获重大案件的给予重奖。在侦查破案上,他更是以身作则,几乎每起重大案件现场都能发现他忙碌的身影。他到白沙后,共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596宗,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72人;全县发生的13宗现行命案全部予以侦破,无一命案嫌犯在逃,现行命案破案率100%;在全省侦破处置积压命案专项行动中侦破积压命案15宗,白沙县公安局因此被评为专项行动“标兵单位”,他本人亦被记“个人一等功”;部署开展“打黑除恶”利剑行动,成功打掉了4个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5名,狠狠打击了恶势力分子的嚣张气焰。特别是摧毁了荣邦乡的恶势力团伙,深挖违法犯罪案件60余起,当地黎族群众为此奔走相告、鸣放鞭炮庆祝,并给张小军送来一面写着“惩凶除恶扬警威,为民除害快人心”的锦旗。
亲民爱民执法为民
张小军常说,能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他最高兴、也是最光荣的事情。两年多来,张小军几乎踏遍了白沙县的每个村庄。如今,在白沙没有一位村干部叫不上他的名字,很多老百姓都认识他。在村里,他与黎苗族群众拉家常、问治安情况、做法律宣传、帮教劣迹青年……
在开展公安局长“开门接访”活动中,他发现一些案件的受害者伤亡后家庭往往失去了依靠,生活陷入困境。针对这种状况,他主持制定出台了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对有困难的受害者家庭给予适当帮助,为家庭成员申请低保、五保户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等。
2009年1月,金波乡浪丰村一对夫妇因丈夫酗酒引发矛盾,妻子王某将丈夫羊某杀害。王某被逮捕后,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儿子,生活举步维艰。张小军了解情况后,立即带领办案民警进行回访,同时从自己的工资中每月挤出200元接济两个孩子,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该家庭申请低保,孩子的爷爷奶奶为此感激涕零,逢人便说张局长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张小军兢兢业业,时刻铭记自己党员的身份,永远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一步一个脚印,立足山区,用满腔热血演绎着新时期人民卫士的风采,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警民团结进步的忠诚之歌。◎
[编辑:王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