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清廉之宝
2011-12-23吴黎宏
文/吴黎宏
守住清廉之宝
文/吴黎宏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好拍马逢迎的人,送给宋国京城长官子罕一块宝玉,子罕没有收,对那人说:“你以宝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你把宝给了我,丢了宝玉之宝;我收了你的宝,丢了不贪之宝,倒不如各自都保住自己的宝吧!”
廉洁不贪是为官之宝,人人都应守住它,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守好它。因为贪欲之症往往不可治,人一旦贪心太炽,就容易见利忘义、利令智昏,不落得个身陷牢狱、人上刑场就不会醒悟。《菜根谭》有云:“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
要守住廉洁之宝,对手握权柄的领导干部来说并非易事。一个人一旦有了“权”,立刻就会变得光彩夺目、引人注目起来,“金弹”、“银弹”、“糖弹”、“肉弹”便会一起扫来,很容易变成众“矢”之的,要挡住进攻,非拿出“不贪之宝”来不可。倘若一时头昏,做个裂缝臭蛋,贿赂的苍蝇马上就会钻进来。另一个原因是有些人做了官、有了权,但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天天生活在奉承和好话当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久而久之,脸变阔,胆变大,手变长,心变贪,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把官场当市场。少数官员不仅对贿赂来者不拒,甚至还伸手卡拿索要,大捞特捞,做了欲海的贪心渔父。
要守住廉洁之宝,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使能掩盖一时,也不能掩盖一世。况且,以权谋私犹如吸毒,最易上瘾,有第一回便有第二回,吸得越多,欲壑越难填,一旦东窗事发,则悔之晚矣。有道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东汉杨震赴任途中,有人夜送千金于他,他不肯受,行贿者说:“暮夜无知者。”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行贿者羞愧而走。古代官宦尚且能避贿如瘟,清廉自守,作为现代领导干部,则更应戒贪戒奢,一腔正气,一身清白。
要守住廉洁之宝,就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刻刻按人民公仆要求自己;就必须正确对待权力,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办事的,不是用来为自己谋私利的;就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事业心抵挡贪心,以高尚的追求涤荡污秽的私念,过好亲情关、金钱关和美色关,以奉献社会、造福一方为最大满足,不断攀上人生的高境界,使廉洁之宝始终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