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政策“组合拳”全面整顿建筑市场
2011-12-13
上海城市管理 2011年1期
为深刻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上海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全面整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据介绍,此次上海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共分八大方面22条。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建筑市场整顿、建设程序完善、源头风险控制、承发包市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监理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等关键内容,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管理措施,将全面提升上海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专家表示,建筑领域的乱象已经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上海从政策层面率先开展整治,对全国具有引导作用。据分析,上海的新规定力求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特别明确了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要与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一样,严格履行建设审批程序,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严肃查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并首次提出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办理备案手续或者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
摘自新华网(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