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因丧辍朝
2011-12-12王伟
古代文明 2011年4期
王 伟
一、明代因丧辍朝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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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代因丧辍朝情况变动分析
通过统计,可以发现明代因丧辍朝具有两大特征:一是改变唐宋时期以官员为主体对象的传统,转变为以皇族为主体对象;二是明代的因丧辍朝大致经历一个动态变化,即从洪武到弘治期间辍朝次数逐渐攀升,到弘治时达到顶峰,正德到崇祯期间次数逐渐回落。
为应对宗室人口膨胀给国家政治和经济带来的压力,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不得不订立《宗藩条例》,实行减少禄米、简化礼仪等方面的调整。在此基础上,隆庆初年礼科都给事中王之垣请求定议文武官恤典,如《宗藩条例》体式,颁示中外,“以省渎扰”。礼部会议后同意王之垣的提议。同年十二月上《恤典条例》,总体思想是要俭省和简化功臣的朝廷恤典。对皇室和官员恤典规则简化政策直接导致了正德以后辍朝次数的逐渐回落。
三、明代因丧辍朝的政治寓意和文化内涵
综上,明代因丧辍朝改变了唐宋以官员为主体的传统,转变为主要面向皇室成员的礼仪活动,完成了由官员恤典到皇族特权的转变。明代各朝因丧辍朝的次数走势依照辍朝制度的改革而变化,大体上经历了洪武到弘治时期的增长,再从弘治到明末的减少过程。辍朝的举行实现了凝聚皇族、激励官员、教化社会的作用。但是特殊时期对特殊人物的丧礼辍朝往往受到皇帝意志或政治时局的左右,在辍朝日数上有所增减,同时也被赋予一定的政治寓意,对此类辍朝的分析为理解明代政治史中如建文和景帝这样的特殊人物提供了更大的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