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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见人 徒见金耳?

2011-12-11赵志疆

产权导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环保部门话语权环境污染

□ 赵志疆

(大河报社,河南郑州453002)

殊不见人 徒见金耳?

□ 赵志疆

(大河报社,河南郑州453002)

河北省某企业向厂后的明沟排放大量污水,穿越省道、国道,最后流入汪洋沟,连绵流淌近20公里。就此现象,当地环保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称:“从未接到任何举报,也从未看到过此现象”。

臭气熏天、毫无遮挡,且绵延将近20公里的污水沟,当地环保部门竟然“从未看见”,如此解释不免令人大跌眼镜。不过,倘若结合排污企业在当地所处的地位,环保部门的“失明”又似乎不难理解——该企业年出口创汇达到3000万美元,被列为河北省百强优势发展企业,河北省重点出口企业。

看不见的污染,看得见的利益,如此选择性失明,令人联想起《吕氏春秋》中“齐人偷金”的典故:齐人有欲得金者,请旦被衣冠,往鬻金者之所,见人操金,攫而夺之。吏搏而束缚之,问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故?”对吏曰:“殊不见人,徒见金耳。”

“殊不见人,徒见金耳”,多么精当的比喻,利令智昏的“齐人”如此,对污染视而不见的环保部门何其相似乃尔。早在1996年,国务院就曾专门发文规定,所有污染企业必须在2000年底以前实现达标排放,否则坚决予以关停。然而,伴随着“污染下乡”的愈演愈烈,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为了发展经济,饥不择食地盲目引进各类污染企业,甚至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在众多污染企业纷纷被树立为“支柱企业”的同时,鲜见其因破坏环境被扫地出门,“金”之诱惑远胜于“人”,“人”被漠视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

毋庸讳言,在“唯GDP是举”的主导下,“殊不见人,徒见金耳”的环保并非一时一地所独有,同样毋庸讳言的是,伴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境压力也在持续增加,环境问题日渐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资料显示,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环境污染早已经成为比贫困更可怕的负担——贫困影响的是生活水平,而环境污染则是危及人身安全。在此背景下,先“制污”后“治污”的经济发展模式能维持多久,实在是一个不容乐观的问题。

尽管语出惊人,选择性失明倒也不失为某些基层环保部门对待工作的真实态度,由此再次验证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所说的“环保的最大压力在于地方领导干部的观念、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如果这样的发展误区不能得以纠正,如果这样的政绩观念不能得以改变,“唯GDP是举”的大旗下,“殊不见人,徒见金耳”该是多么的容易,而被视若无物的农民也只能在眼睁睁看着“攫金”的过程中徒呼奈何。

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和污染向农村的转移,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重要内涵。然而,他们的话语权却在“污染下乡”的过程中遭到极大漠视。农民对农村污染的情况最了解,对无视污染的地方政府的监督也最直接,在基层环境这件关系自身安全的大事上,他们理应拥有足够的话语权。而要想保障农民的话语权,就必须摒弃那种片面的“唯经济增长论”,将对政府官员的问责制度纳入环保执法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那些无视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安全的政府官员构成监督,矫正“殊不见人,徒见金耳”的畸形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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