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金融合作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011-12-08谢双明建德市科技局
谢双明 建德市科技局
加快科技金融合作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谢双明 建德市科技局
2008年,建德市市政府对现有科技专项资金和扶持企业资金进行整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始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经过两年时间,为建德市12家企业引进信贷资金9960万元,引进风投基金6000万元,有力地促进建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主要做法
⒈制订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发展政策
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建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初期投入5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旨在通过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建德市初创期企业。《管理办法》明确基金重点投向建德市域内与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相符合的科技型、成长型初创企业。
⒉举办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洽谈平台
⑴举办新安江2010年论坛。邀请担保公司、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产业引导基金对接模式讲解、产业对接项目详解、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情况讲解、后危机时代的投资理念和策略讲解,对建德市企业上创业板进行前期辅导。
⑵举办科技投融资洽谈会。组织杭州市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召开了近百家企业参加的科技投融资洽谈会。
⒊重点做好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担保信贷服务
2009年,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试点工作在建德市开展。
⑴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建德市科技局与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签定共建协议,按照4:4:2的比例,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组成500万元的建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基金专项用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对建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可能产生的不良贷款偿还。
⑵明确信贷服务工作流程。由建德市科技局推荐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符合建德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审核通过,经固定资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公司股权质押、订单质押、固定资产二次质押等反担保程序后,对列入风险池基金项目,以“基准利率+1%年担保费”的优惠信贷为企业提供贷款,为建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撑。
⒋建立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科技企业与科技项目库
⑴建立贷款需求项目库。从2009年10月开始,面向建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征集科技贷款需求项目,现有项目20余项。
⑵建立贷款需求企业库。根据建德市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科技局对列入培育企业进行了贷款需求征集,择优选择一批企业,建立贷款需求企业库。
二、主要成效
⒈为科技型企业发展争取贷款资金。先后为建德市14家企业做了担保及委贷,贷款总金额为9660万元,实际已放款金额为8360万元。其中列入风险池项目的总贷款金额为3300万元,占实际总放款金额的40%。由于贷款资金的引入,杭州沈氏换热器有限公司的微通道换热器研发项目得到顺利实施,浙江山水郎食品有限公司的新厂区顺利搬迁,新招商企业浙江普林艾尔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新的生产线顺利开工,各科技型企业都得到了不同的支持,为建德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提供了科技资金的有力支持。
⒉有力地促进了建德市科技型企业发展。所支持的企业涉及了多个行业类别,其中,工业科技企业4家、农业科技企业7家、软件企业1家。这些企业均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业务情况良好稳定,销售收入明显增加,较去年同期平均增长30%左右。其中,杭州沈氏换热器有限公司连续两年贷款400万元,保证了该公司重点项目的实施。
浙江天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获得贷款1000万元,由于风险池额度限制,担保总额中的500万元列入风险池。2010年1-9月,公司已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908.4万元,净利润879.0万元,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据了解,该公司的自有品牌“怡可”牌各类茶产品已在联华超市直接上架销售,由此公司的销售情况得到进一步的扩张,公司的形象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三、存在问题
⒈科技金融合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目前以项目为主支持企业创新产业化的方式,过渡依赖于政府财政投入,对科技金融结合缺乏统筹考虑,难以支撑科技创新产业化。
⒉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系还需完善。金融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金融对促进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保障作用,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但金融部门支持企业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还没有形成。
⒊科技企业金融合作观念有待转变。目前,建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但绝大部分都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并缺乏透明度,信用意识淡薄,缺乏科技金融合作观念。
⒋科技金融合作的支撑条件有待健全。目前,服务于科技金融合作的交流平台、融资平台、中介服务组织等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还没有形成一支懂科技、懂金融、懂企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对策建议
⒈完善科技金融合作政策体系。整合建德市现有科技金融合作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政策上要体现政府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引导、支持,建立一个覆盖科技研发、科技创业、科技产业化等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的科技金融多元化、多级次的扶持政策。
⒉完善科技金融合作体系。加强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对部分经营团队力量强、发展潜力好、且符合高新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零质押贷款,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继续开展金融创新探索。加强与杭州市高科技担保公司、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合作,把风险池基金投入从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按照4:4:2的投入比例,把风险池基金规模扩大到1200万元,提高定向贷款金额,实现年贷款超亿元。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对资信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及时提供金融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完善贷款条件、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项目的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工作。
⒊推动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合作。加大对现有创业投资成功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创业投资的认识,转变原有保守观念,鼓励企业引进创业投资基金,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运用多种直接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切实提高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结合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选择有发展前景有意愿合作的企业,进行集中指导、合作洽谈,力争引进创业投资基金,帮助中小企业创业版上市,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⒋加强科技金融中介培育。加强与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科技金融中介培训,完善科技金融合作的交流平台、融资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形成一支懂科技、懂金融、懂企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⒌建立科技金融合作长效服务机制。建立科技和金融信息交流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发改、经发、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会商沟通机制,定期就科技金融工作进行讨论磋商。改革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方式,对科技型企业更多采用贷款贴息、科技担保及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型企业上市工作补助等方式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