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空间视野下梅花拳的保护与传承
2011-12-07李虎
李 虎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浙江金华 321004)
文化空间视野下梅花拳的保护与传承
李 虎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浙江金华 321004)
梅花拳是先人在漫长的历史创造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传统拳种,充分体现了我国传统武术的文化蕴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传统武术保护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初见端倪,采用文献资料法,试从文化空间视角入手对梅花拳的保护与传承提出路径选择:梅花拳的原真性保护,本土文化生态完整性保护,传承主体的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传承方式并存。
文化空间;梅花拳;保护;传承
在市场经济文化的语境下,人们对武术的珍爱和传承的思考日渐远离,传统武术的文化魅力在商业消费和科学理性的冲击下日显淡薄。
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当今学术界一个普遍关注的话题。作为一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国武术同时也是人类文化整体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1]自然也逃脱不了人们的视野。当今,学术界对传统武术理论层面上提出的的保护方法初见成效,本文试从文化空间的视野出发,结合中国传统武术梅花拳的当前发展状况,针对现今梅花拳的保护与传承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中国传统武术更好的科学发展,能起到一点参考价值。
1 关于文化空间
1.1 文化空间的界定
“文化空间”一词的出现,首先表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条例》之中,在条例中,“文化空间”被指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形态。[2]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条例》中对“文化空间”界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的地点,但也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季节、日程表等)或是某一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和这一地点的存在取决于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接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文化项目官员埃德蒙·木卡拉作了更加详细的解释,文化空间是一个文化人类学概念,是指:“传统的或民间的文化表达形式规律地进行的地方或一系列地方。”[3]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手册》中,“文化空间”被界定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从以上三种对“文化空间”定义界定表述中可以看出,文化空间是一个人类学概念,是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而这一场所必须符合的标准是:这些场所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场所,而是有价值的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得以定期和非定期举行的场所。既可以“地域”为主,也可以“时间”为主。通俗的说,是经过大家认可的长久以来约定俗成的举行文化活动的场所。
1.2 文化空间的基本特征
从上述解释中可以看出,“文化空间”必然具有一定的特性:时间性,空间性(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空间从其时间性而言,必然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就是一个传统习俗(活动、仪式)具有周期性的,是从古时候流传下来的,而不是某一传统习俗时间段的截取;从其地理环境而言,是一个独立的文化场所,这个场所有时是神圣的场所,有时是普通的场所,但是这一场所上所表现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是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表现形式为:古村落、庙宇等文化场所;从其人文环境而言,是一个传统文化习俗长期作用的结果,与其生存环境是密不可分的表现形态为:族群的各种独特文化传统、梅花拳的组织特色等。
2 梅花拳的文化空间
梅花拳,亦称花拳、梅拳,是一种融八卦为拳理,化阴阳五行为拳法,吸收佛、道、儒三教之精华,取梅花在冬未尽,春未到之时开放,含先知先觉之意,合先备先用之理,达先法制胜之效,而拳分五势,合梅花五瓣之形[4]的拳术,是中国现存的一种古老的武术拳种,是广泛流传于冀、鲁、豫一带甚有影响的民间拳会组织。
2.1 梅花拳活动的地域环境
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武术文化创造的自然基础。人类的活动必须以一定的地域环境为依托,不同的自然环境,使生活于该环境的人类必须选择相应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的差异,又使人类所创造的武术文化表现出不同的特点。[5]冀、鲁、豫一带的广大农村,民风淳厚、崇文尚武,为梅花拳在此地传播与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特别是菏泽(古称曹州),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崇文尚武的历史文化名城,有“梁山一百单八将,七十二名出郓城”之说。尚武之风是菏泽特定地域背景下所形成的一种社会文化和人文特征,为后世梅花拳的传播和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自清乾隆九年,邹氏后人首破“密不外传”的家传形式传入菏泽之后,菏泽凭借武术历史悠久,拳种众多的地域文化特征,吸引了后世梅花拳师来此交流技艺,传授武技。梅花拳在菏泽已传至二十余世,并由此传播到港台地区和意大利等国家。菏泽有“梅花拳之乡”美誉。
2.2 梅花拳活动地的人文环境
梅花拳是广泛流传于冀、鲁、豫一带的民间传统拳种,深扎根于民间。农村或较贫困地区传统文化习俗更好的得到秉承,武术“师徒制”传承制度依然可见。“师徒传承”制度自古以来就是武术传承的主要途径,左右着各个拳种的传播和发展。“民间传统武术”的择徒、授徒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特色的武术文化空间,[6]是在特殊人文环境背景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武术传承途径。“师徒传承”从传播者(师父)——传授技艺——传播途径(口传身授)——传播对象(门内徒弟)——传播效果(文武双全),是一个完整的人文文化展现。
受民间习俗“师徒制”和地域人文环境的影响,梅花拳自公开以来就表现出周密的组织性,有文场和武场之分。文场敬祖师,研究拳理,有文化典籍世代相传,它集佛道儒三教学说和周易之理为一体,修身养性,炼神练气,称为文功。[7]武场老师领导整个拳派活动,负责点灯设场,广收门徒,传拳传艺。梅花拳自古以来有着习武必须与功法训练相结合的专门性训练方法,应该是中国传统武术拳派中的一个显著特征。文场自梅花拳创始以来就拥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且以文场领导武场。因此,梅花拳又被称为“文化拳”。
梅花拳入门弟子只有学习拳理之后,才被认为是正式传人,死后他的名字才补写入梅花拳的家谱。各地文场的老师大都是当地武艺高强、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只有他们熟知梅花拳历史由来、演变过程中的经典事件、通晓文理;在拳法上,能“身法自然、灵妙莫测、出神入化”达到“神话”境界。梅花拳的种种传文习武活动,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一种传统乡土社会特有的宗教情感支持。[7]活跃于冀、鲁、豫地区的梅花拳的文化特征,是由当地具体的社会条件、地域文化、人文环境综合背景所决定的。
2.3 梅花拳“文化空间”现状
任何遗产都是特定环境的产物,梅花拳产生于农耕文明,鲜活的存在于民间,离开了生存的文化土壤,梅花拳就变成了空中楼阁。梅花拳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由于这种遗产的“非物质”性,很容易受到社会及经济变革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转变。经济、社会的发展给民间传统文化带来了巨大冲击,许多民间文化消失或濒临灭绝。同其他文化形态面临的境况一样,梅花拳的传承和发展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原来的拳场在这种背景下也就不存在了。而梅花拳又多以口传身授形式授徒,但是,现在能够全面掌握梅花拳绝技的拳师都已年迈或去世,许多技艺面临失传的境地,尤其是梅花桩几近灭绝,因此亟须加强对梅花拳的抢救和保护工作。[8]
3 梅花拳的保护与传承
素有“文化拳”之美誉的梅花拳,在中国武术史上影响深远、内涵极为丰厚,“作为中华武术杰出代表拳种之一”,是以“梅花拳人”演练的武术套路为主要表现形式。梅花拳自创始以来,拥有500多年的历史,它以佛、道、儒三教为文化基础,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蕴涵和宗教魅力。梅花拳的套路演练,只是梅花拳自身内涵丰富文化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而绝不是它的全部。如果从“文化空间”视角入手对梅花拳进行整体系统保护比仅仅对梅花拳进行技术保护更加全面,更加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与实际。
3.1 梅花拳的原真性保护
传统的“原真性”是事物维持原貌的前提,“原真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武术门类保护与传承的首要条件。1964年《威尼斯宣言》对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也做了透彻的诠释,明确表示:它是真的,而非假的;它是原本的,而非复制的;它是忠实的,而非虚伪的。[9]传统武术梅花拳是以肢体语言为符号,十分容易发生变异,是其保护工作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只见物、不见人、只见形、不见魂”。[10]对梅花拳的保护与传承,旨在对其原真性进行保护。保持原真,就是为了维护梅花拳活动所在地原生态地域与人文环境的延续和发展,就是维护梅花拳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和文化意义的内在统一。如果在对梅花拳保护工作当中,人为地加上一种外来文化,人为扭曲原生态文化,梅花拳内在价值就大大减弱。
3.2 本土文化生态完整性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定地域人文环境的综合产物,与该地域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一切自然生态环境(人们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从各个方面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面貌。“北人善马,南人善舟”指的就是地域文化环境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培育和影响。[11]梅花拳是特定地域的产物,与该地域整体环境息息相关。如果本土环境发生了改变,梅花拳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也就谈不上保护、传承和发展。在河北广宗县,根据老人们回忆,过去练拳的集中时间是在冬天。秋收结束,地里的活忙完的时候,人们就开始点上煤油灯,开设拳场开始练拳了。以后村里通了电,就把拉电灯指开拳场,也叫点灯。练拳的地点也经过多次变更,从过去村里的家庙到生产队的牲口棚里练拳。改革开放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的青壮年迫于生活的压力外出打工或者求学,使梅花拳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的拳场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存在了。费孝通先生说过:“文化是脆弱的,一旦脱离了其生存的文化圈就会走向衰亡;文化又是坚强的,走出去还能走回来,这种走回来就是需要一个族群的集体反思,集体觉悟”。现今,在广大农村适逢农闲之时,遗留下来的点灯设场的习俗不应遗弃,应该更好的延续下来;同时也是巨大生活压力背景下所需要的一种全村民“共同娱乐”活动的一种形式。加强文化生态学的宣传,使人们认识到维护本土性完整对梅花拳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保护本土文化生态完整性使梅花拳更好的延续和发展才有可能。
3.3 传承主体的保护与开发
人是文化延续的载体。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刘魁立先生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研讨会上曾指出:“从根本意义上说,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应该是对创造、享有和传承者的保护;同时也特别依赖创造、享有和传承这一遗产的群体对这一遗产的切实有效的保护。”[12]这说明,对文化遗产的切实有效的保护,既要认识到保护传承者的重要性,又要引导、调动传承者的自觉、自为意识。
武术(梅花拳)属于技艺性项目,其技术与文化都是无形的、活态的、动态的存在,任何物质的(如博物馆)、静态的(如书籍)的保护都不能阻挡武术的流逝。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动态传承才能保障武术文化的存在与发展。因此,传承人的保护是武术文化空间保护的关键。受市场经济冲击,冀、鲁、豫一带梅花拳活动频繁的广大农村的农民,纷纷走出山乡到城里打工,致使农村许多民间梅花拳文化活动逐渐消失。对于这一现象,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起传承人保护基金会。且要积极组织开展梅花拳文化活动,邀请那些尚健在且熟知梅花拳历史、经典、通晓文理、武艺高强、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定期进行讲学、设场、传拳传艺。辅之他们以适当的物质奖励,使他们不为生计发愁,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梅花拳传播上来。对具有代表性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给予奖励。
作为传承主体,应增强自觉意识和责任感,认识到自己所拥有的文化技艺与技术,不单单属于自己或相近群体,更应该属于国家和民族,是属于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把愿意学、有精力的年轻人聚在自己周围,抛锦解囊,使梅花拳技术得以传承、发展、弘扬光大。
3.4 “传统”与“现代”传承方式关系的处理
传承就是延续。梅花拳的传承应包含二个方面,一个是本土特色的师承方式;另一个是具有普遍意义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具有中国特色的“师徒制”传承方式,是在两千多年的宗法制国度中形成的。梅花拳师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传授他所掌握的内容,方法一般是自成体系。梅花拳又称“父子拳”,在其习练过程中有较严格的要求。武功训练中,须经五个阶段“素有三年架子二年捶”之说,方能拜师入门。文功训练中,梅花拳拳理有:“身外无心,心外无道”;“心动则神不入气,应默然养心”;“身动则气不入神,则凝神忘形”;神入气,气再入神,方能做到“形神合一”“神气合一”。上述,受者只有通过自己“心主神明”的悟性和师父诲而不倦的点破,方能逐步理会。对梅花拳这一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传统方式“师徒制”是不可缺少的。如今我们在民间依然能够发现武术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沿袭着类似的方式,传承方式虽然较为滞后,但它具有强烈的人性特征,能够弥补现代传播方式之不足。[13]
一些学者认为,现在学校教授的武术是西方体育模式化的武术,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播,仅起到了武术普及教育的作用。学校教育依然,没有“择徒拜师”的过程,看似学员众多,却不会产生拳种流派的“传人”。[14]但是,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现代化教学模式的优势,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方面的教育,特别要把传统武术(梅花拳、少林拳)纳入教育体制,进行有效的、系统的、科学的传播,从而提高我们中华民族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和唤醒文化战略意识,为保护传统武术营造一个有文化知识、高水准的人文环境,做到梅花拳自身内在保护与传承的系统性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统一。
4 结语
文化空间的破坏,给传统武术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使大量优秀传统拳种频临危险乃至消失。梅花拳作为传统武术一个典型个案,不得不为进一步加强传统武术保护敲响警钟。在理论方面,切实期望在对加强传统拳种的保护策略上,更多地得到学术界的支持;在政府方面,加强主管部门的科学决策,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体育部门也要本着对文化负责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传统拳种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脚踏实地地深入民间进行调查,做好我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工作。走适合传统武术的发展道路,中国传统武术的兴盛,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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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Meihua Qu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Space
Li Hu
(College of Pysical Eduacation,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Jinhua,321004,Zhejiang,China)
Meihua Quan isa kind of cultural boxing inherited from our ancestors.It is rich in historical heritage and fully reflects the cultural implic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martialarts.Traditionalmartial arts,which is listed in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sts,isnow under protection andmeets itsgreathistorical opportunity.Based on documentation,thispaper brings forward the route choicesof protecting and inheritingMeihua Quan from the perspectiveof cultural space:authenticity protection,integrity of local cultural ecology,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ofmartial arts,the coexistof tradition andmodernity.
cultural space;Meihua Quan;protection;Inheritance
G852
A
1672-1365(2011)01-0132-03
2010-07-09;
2010-09-13
李虎(1985-),男,山东菏泽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与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