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忽悠对忽悠
2011-12-05许家祥
许家祥
A在建行工作。一天中午来了个女顾客,递上一张纸条:“兹派某同志前往贵行提取人民币1 0万元。”落款是中共中央办公厅。A判定是个骗局,正想报警,突然发现来客有些神情恍惚,穿着也很凌乱。A意识到她有精神障碍,就打消了报警念头,把保安叫了过来。
保安对那女子说:“这张条子要提款,得先去对面派出所盖个章。”那女子听了,不假思索就去派出所了。
没多久,那女子又兴冲冲地走进来,高兴地说,值班警察告诉她,如今为了方便群众,办公手续简化了,她这条子不用派出所盖章就能取钱。有这样的警察,不服不行。
A和保安没辙了,只好呈报大堂主管。大堂主管问:“你取钱干啥?”女子说:“买好吃的、好穿的。”大堂主管说:“我们是建行,在这儿取的钱只能盖房子,吃的东西是粮食做的,买好吃的钱得去隔壁农行取,买衣服的钱要到对面工行取。”女子听了,又兴冲冲地走了。
过了一会,女子又回来了。看着她,A,保安和主管全傻眼了。女子说,农行告诉她,只有农民才能在农行取钱,她是城市户口不能取;工行告诉她,这里是公行,你是母的不能取。最后人家还说,现在实行首办负责制,你最先去的哪家银行,就还去那里吧!于是,她又回来了。
就在他们大眼瞪小眼时,行长来了。行长接过纸条看了看,对A和保安说了声“瞎胡闹”。然后转过身对女子和蔼地说:“同志,不是我们不接待,你是中央派来的,我们级别不够,要取还得到央行去。”
这是一则忽悠故事,有些荒诞,有些调皮,又有几分夸张。它来于生活,高于生活,既是艺术品,又是智慧果。如果上春晚,与本山大叔的《卖拐》有得一比,谁获一等奖还真难说。
近年来,忽悠忽然间走俏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春晚有了忽悠小品,书架上有了忽悠小说,各行各业涌现了很多忽悠人才。将来可能还有忽悠大学、忽悠电影、忽悠电视、忽悠歌曲。
有人认为,现代中国有多少人被忽悠难以统计,但多少批人被忽悠还是可以历数的。 上世纪50年代以来,有25批人被忽悠,主要有:被人民公社、大跃进忽悠的那一批人;被“文革”忽悠的那一批人;被下海经商忽悠的那一批人;被手机和网络中奖信息忽悠的那一批人;被房地产商忽悠的那一批人;被民主忽悠的那一批人……
忽悠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们头脑里固有的,而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条件是:一是忽悠者是高人,能把白的说成黑的,死的说成活的;能讲出不是理由的理由,没有道理的道理;能把不真实的东西真实地展现出来,让被忽悠者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心甘情愿钻进忽悠者设好的局中。就像那建行的主管和行长一样,不但忽悠了女子,还忽悠得女子高高兴兴;二是被忽悠者要具备两个要素:“有些神情恍惚”,有发财的强烈欲望,老想着“提取人民币10万元”;三是有适宜的土壤和环境,就是忽悠吃香,忽悠走俏,会干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忽悠的。忽悠是水平,忽悠是能力,忽悠是政绩,忽悠是向上爬的阶梯,忽悠是行业竞争的杀手锏,忽悠是另一种生产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忽悠如同星星之火,很快就可形成燎原之势,出现“人人会忽悠”的大好局面。
在忽悠盛行的新形势下,谁忽悠谁英雄,谁不忽悠谁狗熊。要想不成为狗熊,必须以忽悠对忽悠,有事为证:女客在饭店住一晚,收费400美元。经理说是标准收费,又说饭店附设泳池、娱乐设施与无线网络。女客说没有使用,经理说饭店提供了,是她自己不用。女客打开钱包付账,但要扣除经理和她共度春宵的320美元,只拿出80美元。经理急呼:“我哪有?”女客反驳:“我有提供,是你自己不用的。”
女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真是“太有才了”!可惜我等反应迟钝者经常榆木脑袋不开窍,不具备“反忽悠”的良好素质,所以也就经常被忽悠。被忽悠了要么无可奈何,要么像范伟那样喊一嗓子:“谢谢啊!缘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