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公务员买房子要登广告
2011-12-04佚名
今日文摘 2011年5期
早在1766年时,瑞典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政务公开的国家。目前在瑞典,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书面公务资料、公函、财务报告等,只要不属国家机密,都必须向公众和媒体开放。而任何一个瑞典公民,也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
瑞典政府高官与普通公务人员,都要按法律规定将购买房屋等大宗家庭资产的情况“广而告知”。他们必须刊登广告,包括房屋所在地点、交易时间、买卖双方的姓名、交易价格、房屋面积及修建情况等等。除了房屋交易这样的“大买卖”,作为瑞典的公务人员,连聘请保姆、缴纳电视费这样“花小钱”的事情也必须要接受监督。被称为“美女大臣”的博雷柳斯刚刚担任瑞典政府贸易大臣不到一周,她雇佣保姆却不缴雇主税、连续几年滞纳电视费、隐瞒住宅所有权等事情先后被举报者曝光。
时不时有人质疑这些法令是不是太苛刻了,但对于瑞典人来说,如果官员以权谋私,哪怕只有1个克朗,也是不能接受的。
(陈小彤荐自《东南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