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合同管理模式管理实施过程及效果
2011-11-22杨跃
杨跃
(大庆油田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黑龙江 大庆 163000)
1 “1+3”合同管理模式的内容
“1+3”合同管理模式,具体讲就是建立一个流程,强化三个环节。
建立一个流程就是建立合同管理流程,具体包括业务RCD文档、法律风险RCD文档、流程图、控制实施证据及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等。
第一个需要强化的环节,就是强化合同签约依据的协调落实,确保事前签约,防范风险。
第二个需要强化的环节,就是强化合同签订审查审批,确保各类合同通过经济、技术、法律三项审查,保证签约内容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规范合法。
第三个需要强化的环节,就是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管理,保证按约履行。
2 “1+3”合同管理模式的实施过程
2.1 建立流程完善机制,防范风险
分公司做为油田公司的专业测试公司,是油田开发领域密不可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流程是分公司合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载体,是分公司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的基础和保障之一。合同管理流程由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文档(RCD)、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控制文档及流程图等构成。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文档包括13个风险控制点(其中包括3个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13条。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控制文档包括7个法律风险源、24个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58条防控措施。由此构建了合同管理的经营决策风险及法律风险防控的运行机制,从而保证了合同内容的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规范合法。
在实施过程中,将合同管理经营风险控制与法律风险控制融为一体,实现了有机的契合。
一是建立了防范事后合同的长效机制。为了杜绝事后合同,及时有效的防范风险的发生,我们制订了《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合同签约依据的有关要求》,以分公司文件下发,确定主要以财务预算及各类计划做为合同签约依据,并在风险控制文档中明确规定,措施具体,证据充分,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在管理流程上有效防范了事后合同的发生,使事后合同数量明显下降,见到了显著的效果。
二是建立了主体资格审查的防范机制。我们在制订合同风险控制文档和法律风险防控文档时,明确规定对合同相对人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首先由合同经办部门进行资格预审,审查相对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期年审、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按期年审、是否具有特殊资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是否真实、税务登记证是否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是否与实际结算的开户行帐户一致等;其次,由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对人信息维护时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审。通过两次审核把关,保证了合同相对人具备了合同主体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防范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是建立了三项审查的协作机制。经济、技术、法律三项审查,是按照不同的合同类别及合同项目,由不同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审查把关。经济审查就是针对各类合同的签约依据、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价格及资金的流向等内容进行的专业审查。技术审查就是针对各类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技术合理性所进行的专业审查。法律审查就是针对各类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内容进行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建立合同三项审查的协作机制,使不同部门各司其责,保证了合同内容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合法规范。
四是建立了合同履行的监管机制。合同履行质量直接涉及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同时也关系到分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计划目标能否完成。分公司建立了检查与自检相结合的合同履行监管机制。日常工作主要以合同经办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同履行情况统一检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建立自检与统一检查相结合的合同履行监管机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解除等事由,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大大提高了合同履行质量,保证了分公司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强化合同签约依据的协调落实,确保事前签约,防范风险。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自2006年上线以来,协调落实了油田公司计划、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计划、分公司财务预算、分公司计划及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等均可做为合同签约依据,并以分公司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每年的12月份对于跨年度经常发生业务的修理、加工、通勤服务、货物运输、井下通井作业、印刷、房屋租赁等项目,依照往年发生的业务量,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及时事前签订一定金额比例的暂订金额的合同,有效的控制了事后合同的发生,防范了法律风险,见到了显著的效果。
2.3 强化合同签订审查审批,确保各类合同通过经济、技术、法律三项审查。在合同审查审批流程设计上,针对不同种类的合同,按照经济、技术、法律三项审查的模式设立了审查审批流程,使每一类合同都能够通过三项审查,从而保证签约内容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规范合法。在三项审查的基础上严格进行“三个不签”管理,即无签约依据的合同不签、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合同不签、文本不规范的合同不签。
2.4 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管理,保证按约履行。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入履行状态,当事人各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就要得到法律的惩罚,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等。
分公司建立了检查与自检相结合的合同履行监管机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合同经办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合同履行如有异常,包括变更、解除、违约等情况,由经办单位填写合同履行异常情况报告单,将信息及时反馈机关相关部门,经过论证审批签署意见后,由经办单位办理相关法律文件。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合同履行情况统一检查,向被检查单位现场下发合同检查情况报告单,由被检单位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另外,在合同履约付款审查过程中,坚持“二对扣”管理,即履约付款金额要与合同金额对扣、履约内容要与合同内容对扣,以保证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防范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 取得的效果
四年来,通过推行“1+3”合同管理模式,防范了风险,提高了合同管理水平,见到了显著的管理效益,为控投资、降成本、促发展,为实现资金的流动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具体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3.1 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发生了转变。随着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使用,使各级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转变,合同信息的传递方式由传统的纸介质被信息网络技术所取代,提高了工作效率。合同的风险防范作用,在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意识中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合同只做为结算手段的意识倾向,在逐渐的消亡。
3.2 事后补签合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通过推行“1+3”合同管理模式,事后合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事后合同占合同总量的比例逐年下降,充分发挥了事前签订合同的风险防范作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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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合同数量呈现下降态势,整合了合同资源。四年来,通过推行“1+3”合同管理模式,将同类合同并与同一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将多类产品、多个项目,只要能通过签订少量合同来实现,尽量少签订合同,合同数量减少,风险就会降低,使合同数量逐年下降,即整合了合同资源,又防范了风险。(见下图)
3.4 依法办事、依约履行的理念在增强。依合同履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依法办事。通过推行“1+3”合同管理模式,使广大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能够及时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合同履行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依法办事、依约履行的理念得到显著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