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一背后的商标乱象
2011-11-22小康于靖园
文|《小康》记者 于靖园
世界第一背后的商标乱象
文|《小康》记者 于靖园
截至2010年底,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已近830万件,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但是附加在商标上的品牌价值则并未与之同时提升,在庞大的注册数字背后,是否有人追问:中国商标的含金量世界第几?
一共有68个注册商标里分别都含有“玉草”两字。
但是曾被评为“中国农药十大品牌”之一的“玉草净”却有可能面临着改名的命运,因为“玉草”两个字使这家除草剂行业全国排名第二、的生产厂陷入了一场商标争夺战。
“我们创建的商标,不被允许注册,反而还被后来注册的近似商标反告我们侵权。”2011年8月18日,因商标案件忙得焦头烂额的山东侨昌公司总经理任立生,依旧觉得这事荒谬可笑。他和公司都还在等待着法院的判决——一个月前,这起商标行政纠纷案刚刚在一中院一审完毕。
“玉草” 相煎为哪般?
“玉草净,就是玉米地里除草用的除草剂。”
任立生解释自己公司草创品牌时的想法,就是简单易懂。山东侨昌公司成立于1993年,在1995年创建了“玉草净”品牌。
1998年,“玉草净”已经逐渐创出品牌影响力,公司甚至邀请知名演员赵本山为其做广告。
当年8月,侨昌公司在第5类除草剂商品上提出了玉草净的商标注册申请。可是,商标局却于1999年2月12日做出决定,认为该商标未表示出本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因而予以驳回。
被驳回后,任立生和公司都认为或许很难再注册成功。之后两年,他们没有再提出申请。直到2001年商标法修改之后,任立生忽然发现不少以“玉草”为头的用于除草的农药商标如玉草通、玉草光、玉草施、玉草枪等纷纷获得注册,他决定再次尝试,并于2003年7月8日再次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但这次注册申请却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直到2005年7月,玉草净的申请才获得了初审公告。
就在任立生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河北石家庄一位名叫丁守正的人却提出异议,认为“玉草净”与其在2002年12月9日申请的“玉草灵”商标构成近似,不应予以核准注册。异议提出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了复核。
“商评委认定了两个事,一个是不准许‘玉草净’注册,一个是认定‘玉草净’和‘玉草灵’的商标构成近似,这样的后果就是如果‘玉草净’无法注册成商标的话,继续使用,就涉嫌侵犯‘玉草灵’注册商标权了。由此,‘玉草净’多年来靠质量赢得的市场可能会一夜化为乌有。显然,这样的结果与法律所应追求的公平和秩序是相悖的。”曾作为山东侨昌公司一审代理人的谢冠斌律师说道。
得知这个判定结果后,任立生有好一会儿都没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公司使用了那么久的商标,现在反倒侵犯别人的权利了?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们十年如一日、艰辛创建、打造的‘玉草净’品牌,被别人恶意抢注了。
山东侨昌公司随后提起行政诉讼,这同样是一场马拉松长跑。
在侨昌公司案件材料里的最后部分,列出了几页名字关乎于“玉草”的商标资料,一共有68个注册商标里分别都含有“玉草”两字。这让任立生心里不禁冒起一个疑问——为什么“玉草灵”不去给那68个商标提异议,而偏偏找上了他们?
商标注册量世界第一的背后
公开资料表明,丁守正当时一口气注册的商标除“玉草灵”外,还有“宝锄”、“万灵”、“一盖灵”、“农丹”等,皆与农药除草剂有关。
任立生仔细研究商标现状后,恍然大悟:“我们玉草净是做得最大的品牌,他想钻空子,得到经济赔偿,逼迫我们买它的商标。”
这有点类似商标抢注,“只不过,这个案件有些复杂。”作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谢冠斌律师对此颇为了解。
事实上,即便“玉草灵”这一名称,也有青岛、河北、山东等多家企业以此为名进行销售。“恶意复制、模仿、翻译的商标大量被申请,还有大量傍名牌的事情也在出现。”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说,国内,这样抢注的申请量每年可达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
9月初,在成都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商标节中的城乡统筹发展与实施商标战略论坛上公布了一组数字,——今年上半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同比增长34.84%。
在媒体上浏览到此消息的董葆霖并没有为这种“繁荣”感到兴奋,他甚至有点担忧。
可以用“急剧增加”来形容中国商标这些年来的注册申请量,2010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首次突破100万件大关,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10年底,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已近830万件。
但在商标注册量激增的同时,类似“玉草净”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商标乱象刺激着企业的神经——巨大数字的背后,隐藏着不少故事。
“注册一个商标成本约一千元,但是很可能卖出去的时候就达到了一万元。”十倍或是百倍的经济利益,成为许多商标投资者选择投资抢注商标的原因。注册了他人的商标要求卖给被抢注的人,或者威胁卖给其他人。
如此下来,正规的商标所有人被威胁,不得不进行所谓“全面注册”,“全方位保护”。导致其使用在一个类似商品群上一个商标,要注册45个类别,几十个、几百个商标,实施这种无奈的“商标战略”。
作为国内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娃哈哈集团不仅注册了“娃哈哈”,而且还注册了“娃娃哈”、“哈娃娃”、“哈哈娃”等三个防御商标,就是为了防止其他企业动起歪脑筋,生产山寨“娃哈哈”,损害本企业的利益。
“大家认为它是无形资产,所以很多人注册的目的就是为了去卖。”谢冠斌说道。
这种恶性膨胀的申请量,使商标注册申请逐年递增:60万,70万,80万……而商标局的审查能力只有一年40万件。所有工作人员即使加班加点也难以完成审查任务。于是,申请年年积压,审查周期拖长至2年、3年甚至4年。
2007年,商标局审查商标周期达到4至5年,同时积压商标申请185万件,这就是说,企业申请一件商标四五年才能注册。这一现象披露后中外反响极大,媒体报道商标局“一筹莫展”。
“3到4年商标注册周期,让企业怎么活?” 董葆霖说,许多企业没有拿到申请书就倒闭了。许多代理人手中大摞的《商标注册证》再也寻找不到它们的主人了,最后,董葆霖和其他商标专家共同帮助提出突击审查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领导采取决断措施,商标审查增加300人,商标评审增加100人,突击了三年才把积压的注册申请解决掉。
可是,申请积压问题解决了,注册问题却依旧存在。
被异化的驰名商标
抢商标是为了抢名牌,抢名牌是为了抢市场。
但是抢到市场之后,就真的能成为令人信服的品牌吗?“这一切的乱象,几乎都可以归结为驰名商标制度。”董葆霖认为,这是中国商标问题的症结。
所谓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巴黎公约》是从1911年提起,1925年写入六条之二。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巴黎同盟大会共同提出的《联合建议》中,明确规定:“为相关领域公众所知晓,或者为相关领域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即为“WEII-Know n Trademark”。
董葆霖认为,在中文翻译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时,把“WEII-Know n Trademark”翻译成为“驰名商标”是造成举国上下误解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的认定标准都高不可攀,如必须是全国前几名,行业前几名,公告也必须多少亿,在行业中广告做得多等。”董葆霖说,达不到这样的“高标准”,就会被认定“不驰名”而不予保护。
这样,越来越多相关公众公众熟知的商标不能符合“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标准”,它们就成为抢注的对象和傍名牌的对象。
曾经在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任职的谢冠斌,对驰名商标制度的形成非常了解。“在1998年,我们针对驰名商标进行立法,但是由于级别比较低,国家工商总局又出了一个规定,要走行政程序,申报,等待批示。”
这是一种类似于申报名牌的方式。而等到商标法再次修改后,驰名商标的认定又开始强调有司法认定了。
由于通过行政程序认定驰名商标需耗费较长时间,要经过地方工商局层层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至少一至两年才能申请下来。而相比之下,司法认定就比较简单,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场官司下来,一般需半年到一年就有结果。
“所以,企业更热衷于‘司法认驰’这条路。并认为这较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来得既快捷又省事。”拥有从业经验20多年的资深商标代理人陈文说。于是,一些商标所有人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当作获得驰名商标的终南捷径。
“就在2005年一年里,南方一个小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就认定了将近千个驰名商标”。 陈文表示,驰名商标认定已经有点泛滥了,甚至中间还出现了很多作假案件。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康王的驰名商标认定案件。汕头康王公司曾起诉安徽一个农民妇女,说她注册了一个“康王.com”的域名,域名的注册侵犯了康王的驰名商标专用权,要求认定驰名商标。法院立案审查后,判定对方抢注域名侵权,然后康王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可是等到后来这个案件遭到举报,人们才发现这个案件是个假案件。
“之所以会有这种情况,是因为整个市场,已经有点畸形地在催生一个驰名商标认定。”陈文说,这种畸形还体现在地方政府的奖励与政绩考核。“在很多城市,很多县,区级人民政府,会对驰名商标的所有人,获得认定后,给与相应的奖励。”
这反过来又刺激更多的企业加入“抢驰名”的行列。
“当企业将获取驰名商标作为其品牌战略目标,地方政府将驰名商标当作政绩时,国际上通行的驰名商标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已经被异化了。”董葆霖说。商标官方加封,在某种程度上为企业贴上了“诚信”“质优”“品高”的保护标签,而一旦企业失信,其杀伤力则会波及整个行业。
在搜狐网一次公开调查中,询问网友众多产品称号中最相信哪一种。结果,在436票中,只有18票,4.06%的网友选择了相信中国驰名商标,而有高达78.06%的选择了:“哪个都不信,只信自己的研究。”
谁可驰名?谁可信赖?最终的投票权仍然在消费者手中,商标注册量大增凸显了知识产权意识的进步,但是企业品牌与诚信度的建立,则仍旧道路漫长。
任立生和侨昌公司仍在等待判决:他们的商品和商标是否能合二为一?这也是众多中国企业未来必须面对的难题。
(实习生张苏樊对本文亦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