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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阳光行动

2011-11-21本刊编辑部

视野 2011年13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汇款大使

《视野》·阳光行动

【阳光地带】

(九十五)

在本期“《视野》·阳

光行动”中,我们又连通了

三对新的 “《视野》阳光大使”和“《视野》阳光学子”:

●广州市番禹区的陈柳香老师为河北省武邑县中学的蔡汉卿同学提供了一年1800元的资助,按月寄出;

●广州秀全外国语学校七四班的全体师生为甘肃省会宁县中川中学的周亚雷同学提供了一年1200元的资助,按月寄出;

●广州市越秀区的吴文婉同志为兰州大学附属中学的李今朝同学提供了一年1200元的资助,按月寄出。

祝贺陈柳香老师、秀全外国语学校七四班全体师生以及吴文婉同志分别成为第225、226、227位“《视野》阳光大使”,对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有问必答】

问:我是“《视野》阳光学子”,我想向资助人表达谢意,应该怎么做?

答:可以通过我们联系到资助你的“《视野》阳光大使”,征得对方同意后,你可以与资助人建立定期的书信、电话联系;如果资助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联系方式,你也可以通过我们代为转达。当然,对资助人最好的感谢方式,就是努力学习,交出一份满意的成绩单。

问:我想资助贫困学生,该怎么做呢?

答:您可以来电或来信提出资助意愿,我们及时登记您的资助要求,从资料库中筛选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将他们的书面申请资料寄送给您。在您根据书面资料确定资助学生后,即可建立资助关系,开始汇款资助。

问:刚开始参与“《视野》·阳光行动”,我这个月已经给你们寄去100元,可以马上转给学生吗?

答:如果您是按月向“《视野》·阳光行动”寄出当月的资助款,按照惯例我们将在收妥前三个月的资助款之后,才会开始给学生寄出第一次汇款。我们建议“《视野》阳光大使”在开始资助时,都能预付至少全部资助款的50%,这样就不会因资助人的客观原因遗忘或中断汇款而导致资助中断。

问:我是贫困学生的家长(老师),我想帮助自己的孩子(学生)申请“《视野》·阳光行动”的资助,可以吗?

答:当然可以。如果是尚未成年的学生,我们也希望家长(老师)能帮助他们准备申请资料。除申请信必须要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外,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均可由家长(老师)代为整理。在资助过程中,家长(老师)也可以起到沟通联络的作用,以便“《视野》·阳光行动”、“《视野》阳光大使”能够随时了解学生近况、汇款进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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