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特色文化优势 努力打造文化名省
2011-11-14王向明
王向明
强卫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名省,这对于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提升大美青海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青海是文化资源富集而有特色的省区,主要体现在古代文化底蕴厚重,区域文化奇特神秘,民族文化绚丽多彩,宗教文化深邃神圣,近现代文化熠熠生辉,青海特色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巨大潜力、巨大优势,具有很大的开发价值。目前,青海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已逐步迈向蓬勃发展期,一个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发挥特色文化优势,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势头正在形成,已具备了建设文化名省的内在潜力和现实条件。努力把青海打造成为文化名省,已经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1、充分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高起点规划全省文化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从战略高度,真正在思想认识上确立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塑造青海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新青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把握青海文化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历史贡献和独特优势,切实做到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青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资源决定市场,规划决定品位。青海具有开发前景的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有些还是全球绝无仅有的“精品”、“极品”。要坚持高起点规划,科学制定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明确我省未来5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确定文化发展的总体布局。制定规划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科学性、实效性和前瞻性的有机统一;二要充分体现新青海建设的要求,使文化建设和“四个发展”步调一致;三要充分体现建设文化名省的要求,突出发展特色文化及文化产业;四要充分体现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 不断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2、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竞争有序、 充满活力的文化运行管理体制。大力培育有竞争实力的文化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并对传统国有文化企业进行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 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塑文化市场主体。针对我省目前文化企业“小、散、滥、弱”的现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各类文化企业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兼并或联合,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通过民营资本的增量流入,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体制机制的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加强现代文化市场建设,着力打造一些有影响力和輻射力的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打造文化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博览会、展销会以及节庆活动,吸引国外、省外商家进行文化产品交流和洽谈。积极培育市场服务系统,发展文化经纪、代理、仲裁等文化中介组织,成立新的行业协会并发挥现有行业协会的作用,实现文化产品交易和文化服务活动经营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
3、推进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优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不断升级。要确立发展重点,根据我省文化资源的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应重点发展文化创意设计、民族民间工艺、演艺休闲娱乐、文博节庆会展、广播影视制作、印刷出版发行、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等产业。要不断提高传统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不断培育新型文化产业,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结构和水平。各地区应根据各自的地理特点和历史文化特点,积极打造藏毯、民族服饰、唐卡、昆仑玉、奇石等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要发挥优势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各州、市、地、县城区为依托,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特色化的要求,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加快优势产业区域性集中,提高文化产业的协作配套水平,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提高文化产业整体质量和效益。
4、增强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精心打造青海特色文化品牌。围绕建设青海文化名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大力实施青海特色文化品牌战略,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有青海特色的文化品牌,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文化品牌体系,增强我省文化软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深入研究我省特色文化的底蕴,在挖掘特色内涵上下功夫,在培育独特魅力上求突破,有效激活内在元素,凸现民族文化和区域文化特质,使我们的文化品牌具有鲜明的气派和优势。充分考虑现代人们的审美需求,在强化我们传统文化特色的同时,又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注意推陈出新,使文化品牌形成持久的影响力。大力提高文化产品创意水平,根据国内主流文化市场的要求,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策划、制作、包装和集成水平。注意吸收各省区发展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的经验,在大型和示范性的项目上聘请全国知名专家进行策划,努力形成一些持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提升文化产品品质和增加附加值,使文化产品和服务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形成鼓励文化品牌创造的新机制,对文化单位和人员在文化品牌的创始阶段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并对已经形成文化品牌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重奖,推动形成各类文化单位和人员共创品牌的良好局面。
5、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抓住重点项目,不断扩大其辐射、覆盖的影响效应。要注重科学规划,有计划地组织一批文化设施项目、一批文化活动项目、一批精品创作项目、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发挥项目带动在建设文化名省中的载体、抓手和支撑作用。以项目带动引资,以项目凝聚人才,以项目运作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快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对已经成熟和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做到储备一批、扶持一批。加大对本地文化资源的调查研究,编撰《文化产业投资指南》,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加快建设主业优势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合理分工,突出集群优势与特色,逐步形成特色品牌的产业高地和增长极。完善长效机制,注重项目的策划、开发、推介、协调,使项目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带得动,逐步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项目带动工作机制。
6、加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结合, 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互动双赢局面。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把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旅游业的发展结合起来,把文化名省建设和旅游名省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旅游业发展为文化产业开辟市场空间,通过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旅游业的内涵及品质,可以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协同发展的互动双赢局面。目前,两者融合发展最佳选择之一便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要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推动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并通过现代技术和传媒手段的包装和宣传,使文化成为支撑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同时又借助旅游业形成的巨大消费市场,使文化产业获得跨越式发展。为此,应围绕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全方位的深度合作,确定统一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支撑,制定完整合理的布局规划,构建共同的市场网络,搭建全方位的资源配置和整合的创新机制,开发更有市场潜力的产品和服务,形成更具有成长空间和弹性的发展模式。
7、搭建文化传播平台,努力扩大文化名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力发展文化传播事业和产业,整合宣传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传播格局。加强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建设,加快发展手机报纸、手机杂志、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等移动媒体,大力发展数字报业、网络电视、移动电视、多媒体等新兴业务,建立健全联合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和作用,营造建设文化名省的舆论氛围。拓展对外传播文化的途径,加强与中央媒体、省外媒体、境外国外媒体的交往和合作,提高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对外宣传品的质量和品位,多创作既有青海风格和特色,又符合境外、国外受众心理和鉴赏习惯的作品。加强对文化传播规律的研究,增强文化传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精心搞好重大文博节庆会展活动、重大体育活动和特色旅游的对外宣传,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策划运作,全面宣传、推介和展示青海特色文化,努力扩大青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8、创新各项文化经济政策,为建设文化名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文化建设的政策指导,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交流、鼓励文化创新、引进文化人才等方面的政策。特别是要制定和完善扶持文化发展的财税、投融资、土地、人才等优惠政策,制定完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等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对新办文化企业、新兴文化企业、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的扶持政策,制定和完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要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额度,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建立贴息基金和奖励基金等方面的政策,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大力支持创业性、先导性企业和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快立法步伐,抓紧研究制定地方立法规划,制定完善我省文化资源开发、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促进、激励文化创新、文化市场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网络信息传播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作者为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