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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政事业为旗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2011-11-06李淑芳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1年2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救助

□李淑芳

发展民政事业为旗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李淑芳

近年来,阿荣旗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富民、强旗”两大主题,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旗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城镇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截至2010年底,城镇低保对象达10380人,占城镇人口10.38%,比2005年提高了6.09个百分点,保障标准从2005年的每人每月104元提高到2010年的220元,“十一五”时期,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7892.66万元;2006年启动实施了农村低保,截至2010年底,农村低保对象达20547人,占农业人口8.93%,保障标准从2006年的每人每年365元提高到2010年的1400元,五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914.198万元。五保供养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800元、2000元,累计发放补助资金741.17万元;供养比率由2005年的31%提高到2010年的36%。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投入资金1536.2万元,对129100人实施了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筹集救灾资金2500万元,接收捐款228.93万元,累计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57万人(次)。

二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共建工作成效显著。接收城乡退役士兵559人,对177名城镇退役士兵进行自谋职业安置,发放补助资金337.1万元。有效解决优抚对象“三难(医疗困难、住房困难、生活困难)”问题,累计发放“三难”补助资金310万元。扎实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投资654万元为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警大队改善办公条件,筹集资金3000万元建成抗联英雄园、呼伦贝尔东北抗联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三是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登记社团组织39家,涉及12个行业,发展会员1394名,实现产值1.1亿元,带动会员单位增收1800万元。取消乡镇婚姻登记站,成立了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实现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合格率100%。率先开展了殡葬改革,殡葬管理体制、服务体制进一步理顺。

四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2009年我旗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对社区布局进行调整,落实近470万元建设资金,解决那吉镇8个社区的办公及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形成了功能完善、设施完备、布局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2008年,成功承办了自治区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社区建设经验在全区推广。

“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实践让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民政工作要永怀爱民之心,永树为民宗旨,永固以人为本的政绩观,同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和四个转变。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小财政”与“大民政”的关系。切实把民政工作作为旗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助推器”,保障民政事业投入占旗县财政支出比重逐年增加。二是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把五保供养、灾情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作为重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以点带面,实现民政工作的整体突破。三是处理好落实政策与工作创新的关系。在落实上级政策中实现工作创新,用工作创新和工作延伸促进上级政策的全面落实。四个转变:部门职能从管理型民政向服务型民政转变;服务对象从单纯为优抚群体、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服务向为全社会服务、建立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转变;服务方式从过去的以行政命令为主向法制民政、规范民政转变;服务体系从单独依靠民政部门开展工作向强化政府责任、扩大社会参与转变。

“十二五”时期,全国上下将在更高的起点上统筹城乡共同发展,全面推进以民生、民权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给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一是科学发展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政在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职能将进一步发挥。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成为我国政府“十二五”时期的一个重要执政理念,民政工作将居于更加重要的发展地位。三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家将进一步增加社会事业公共支出,大力发展民政等社会事业,民政事业发展空间和前景将更为广阔。四是阿荣旗作为革命老区、全区民族乡最多的旗市、自治区级贫困旗、边疆地区,“十二五”时期将得到国家更多的政策支持。

“十二五”时期,我旗民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三化”进程,以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计划投入4.2亿元,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民政公共服务、防灾减灾、双拥优抚安置等项工作,着力提高民政为民的服务能力,力争使全旗民政保障服务水平达到全区中等以上水平。促进民政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有效履行民政保障基本民生职能。“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体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努力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城镇低保覆盖率逐步扩大到12%,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覆盖率提高到10%,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800元。逐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升阿荣旗中心敬老院、霍尔奇敬老院供养能力和供养服务水平,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为全旗80%的低保户、五保户交纳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保险资金,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并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简化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及时救助。实施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以阿荣旗老年公寓为依托,加强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居家养老的资金瓶颈;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建立以发放孤儿津贴为核心内容的儿童福利制度。完善灾情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救灾应急预案操作性,实施旗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存建设项目,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大力兴办社会慈善事业,推进捐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使社会捐赠成为救助资金的重要来源。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效履行民政发展基层民主职能。坚持把保障民主作为民政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发展城乡基层民主,逐步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保障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十二五”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基层民主建设力度,投入1800万元,对全旗新农村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力争到2012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结合那吉镇“大西扩”战略实施,成立河西社区,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行规范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完善城市居民自治,不断扩大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创建活动及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配合富民产业实施和土地规模流转,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专业合作社,加大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履行民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地名数据库建设,提升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提高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地名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完善全旗全民婚姻登记信息库,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建设阿荣旗殡仪馆和火葬场,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和选择性殡葬服务分离,加强殡葬执法,提高火化率,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载体建设,大力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能力,加快推进优抚安置制度改革。针对阿荣旗驻军少、优抚对象多的特点,“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发挥阿荣旗是英雄王杰的家乡和东北抗联在呼伦贝尔的主战场的“红色基地”优势,围绕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建设标准,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普遍建立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综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体系,建立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科学投入和标准增长机制,构筑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稳妥推进住房、医疗体制改革。开展优抚对象危房改造项目,为伤残军人配置辅助器具等,推进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

(作者系阿荣旗政府副旗长)

责任编辑:康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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