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目标:“十二五”怎样接力“十一五”
2011-11-04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戴彦德
节能目标:“十二五”怎样接力“十一五”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戴彦德
“十一五”期间,我国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6%,按照目前的进展状况,如果2010年单位GDP能耗继续下降5.2%,则可以完成“十一五”20%的节能目标,那么,“十一五”期间累计节约能源约6亿多t标准煤,减少CO2排放15亿t以上。更为重要的是,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节能政策举措,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了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节能意识,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即将成为历史,相比“十五”时期,“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费的增速明显放缓,污染物的排放由升转降,但能源消费的增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依然十分巨大,这大大压缩了未来能源消费增长和污染物排放的空间。
另一方面,虽然近十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翻了一番,但人均能耗水平还很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能源消费总量的刚性增长将难以改变,“十二五”节能任务仍十分艰巨,要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和能源环境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延续“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力度,并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十一五”节能行动推动了全社会的转型和变革
1.经济发展对能源依赖度下降
“十五”时期后半段,我国能源消费增速超过了经济发展速度,进入了超高速增长期,2005年能源弹性系数达到了1.56。如延续这种发展方式,到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接近40亿t标准煤。“十一五”期间的节能行动成功改变了“十五”时期后半段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耗依赖程度逐渐增高的不利趋势,4年来以年均6.75%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4%的高速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回落到0.59的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方式明显好转。
2.行业内部结构调整大变
“十一五”前4年,虽然我国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变化并不明显,第二产业占比上升的趋势未得到根本转变,但行业内部的生产能力结构得到了显著优化。以几大高耗能行业为例,在电力行业中,300兆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从2006年的48.3%提升到了2008年的77%;钢铁行业中,干熄焦和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的普及率分别由2006年的40%和95%提升到了2008年的50%和98.6%,连铸比由2006年的98.6%提升到了2008年的99.2%;炼焦行业中,机焦占焦炭产量的比重由2006年的88%提升到了2008年的96.3%;电解铝行业中大型预焙槽占产量比重由2006年的82%提升到了2008年的86%;建材行业中新型干法水泥的产量在水泥总产量中的比重由2006年的50%提升到了2008年的61.8%,浮法工艺玻璃的产量在平板玻璃总产量中的比重由2006年的82%提升到了2008年的83%,新型墙体材料占墙材产量比重由2006年的40%提升到了2008年的50%。
3.节能技术进步提高了能效
“十一五”期间,高耗能行业积极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使火力发电、钢铁、水泥、乙烯等高耗能产品单耗下降显著快于“十五”时期。其中,2006~2009年,火力发电供电煤耗年均下降1.95%、吨钢可比能耗年均下降2.7%、水泥综合能耗年均下降4.68%、乙烯综合能耗年均下降2.03%,分别高于“十五”期间0.85个百分点、0.8个百分点、3.08个百分点、1.13个百分点。“十一五”前四年,火电发电、钢、电解铝、精炼铜、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烧碱、纯碱、原油加工等十余种高耗能产品能源效率的提高带来的直接节能量超过了2亿吨标准煤。
4.淘汰落后产能成效不菲
到2009年底,我国共关停小火电6000万kw;淘汰落后炼铁产能8100万吨;淘汰落后炼钢产能6 000万t;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1亿吨;关闭小煤窑1.1万处。2010年继续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 000万kw;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t、水泥5000万t、电解铝33万t、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t。“十一五”期间众多落后产能的淘汰,不仅极大减少了能源浪费,而且使高耗能行业内部生产能力结构得以显著优化,极大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5.全社会节能意识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最重要的节能成效之一,就是全社会的节能环保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无论是国家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基层政府官员,还是广大民众都开始有注节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等等名词逐渐深入人心;许多大城市也纷纷开始倡导低碳、绿色城市建设。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大量宣传和各种机构组织的培训、论坛,在培育了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节能队伍的同时,更是激发了草根阶层参与节能的积极性。
此外,“十一五”期间,适应市场经济的节能体系正逐渐成型;节能基础能力不断强化;家电惠民工程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使人民享受到了更多实惠。总之,我国“十一五”期间节能成效卓著。评价“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状况,应该综合、全面,不能仅从20%的完成状况去考量,更要看到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去完成很难实现的指标,带给全社会的变革和转型将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关乎未来一段时间节能目标的制定是高还是低的问题。
“十二五”能源需求增长空间有限,面临形势极为严峻
新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以年均近2亿t标准煤的速度累计增加了近20亿t标准煤,超出了所有人预料,这不禁令人深思,十年后会不会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亿t标准煤。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和经济发展的基本面看,这一需求是客观存在的。我国经济总量虽已跃居世界第二,但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人均GDP不到4000美元,城市化率不到50%,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50%、不到发达国家的10%,人均能耗不到发达国家的50%的基本现实,是今后经济发展、能源需求增长的根本动因。未来十年与前十年相比,虽然工业能耗增速可能放缓,但是交通、建筑物、民用能源的需求将迅速增长,这一消三涨的结果是,未来十年能源消费需求仍有可能保持在每年2亿t标准煤,如果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3亿t标准煤,那么,到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53亿t标准煤。这一巨大的需求增量,无论从我国能源供应能力、区域环境保护,还是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实现对外承诺减排指标诸多方面看都面临空前压力。
1.能源供应端将无法满足2020年53亿t标准煤的能源消费需求。我国石油年产量不到2亿t,多年徘徊不前,增量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对外依存度已超过50%;天然气在未来十年虽有可能得到空前发展,但到2020年总供给量达到或超过3000亿m3将非常困难;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在当前已是高速发展,不过,受资源、技术等因素的约束,2020年总供给量只能在7亿吨标准煤左右;最后,能源供应增加的压力几乎全部要依靠煤炭解决,但目前煤炭产量已达30多亿吨,且采出率低,矿难事故频发,如果产量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十几亿吨,问题可能会更严重。
2.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5%的对外承诺,无形中对能源需求增长的总量做出了限定。据有关部门测算,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和核电的总供给量最多只有7亿t标准煤左右,要兑现这一承诺,就要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届时控制在45亿t标准煤左右,如果2020年的能源需求量达到53亿t标准煤,意味着届时我国非化石能源的供应量将达到7.95亿t标煤,这意味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将保持更快速的发展,对我国实现承诺造成一定的压力。
3.我国环境容量无法承受53亿吨标准煤的能源需求。目前,我国局部地区的环境状况有所好转,但总体环境不良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2009年,全国七大水系中达到饮用水标准的水域仅占57.3%;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达到饮用水标准的水域仅占23.1%;全国近岸海域中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21.1%,每年直接排入海水中的污水达47.6亿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比例达到21.4%;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达20.4亿吨;水土流失面积达356.92万km3,占国土总面积的37.2%。我国生态环境破坏日趋严重,环境恶化已无容量。
4.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角度看,尽管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大会未能达成具有实质意义的协议,但是,地球温升控制在2℃的目标已被写入哥本哈根协议,这一域值使全球未来允许的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大大压缩。虽然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的人均碳排放量远低于同等时期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就目前每年的排放总量而言,已占到全球的20%以上,人均CO2氧化碳排放量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继续大幅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无疑将会给我国的气候谈判带来巨大压力。
综上所述,未来十年能源需求总量刚性增长将是难以转变的事实,如果继续延续新世纪前十年能源需求年均约2亿t标准煤的增速,无疑将会为我国能源可持续供应、生态环境保护、对外承诺等多方面带来巨大压力。在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必须依靠节能来大幅度消减能源的需求,任务十分艰巨。
延续“十一五”节能力度,采取针对性举措
“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的制定,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未来,遵循与2020年全面实现民主健全、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相衔接、与应对气候变化的中长期目标相衔接、与确保完成2020年对外承诺目标相衔接的原则,延续“十一五”良好的节能态势,继续设立一个高强度的、努力去完成但很难完成的指标,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另外,“十一五”经验表明,仅依靠单位GDP能耗下降一个指标不能控制能源需求的过快增长。“十一五”虽然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但能源消费总量大大超出了预期,大大压缩了未来能源需求增长的空间,“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制定,除继续设定单位GDP能耗强度的相对指标以外,还应对能源消费的总量进行调控,只有通过相对和绝对双重目标的结合,才能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适当范围。
同时,为保障“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在相应的节能任务分配、安排之中,要总结“十一五”的经验,在各地方“十一五”节能完成状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地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的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并分类指导;继续选择若干重点,实施重大节能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突破;坚持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对政府、企业的节能考核;继续提高财税支持力度,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加大财政激励政策的实施力度;提高新建项目的能效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增长速度;以提高基层政府对节能的认识水平为关键,加强企业节能计量、节能审计和诊断的能力为核心,不断完善能源统计基础体系,强化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节能执法能力,注重节能市场体系及产业节能服务体系的完善;努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创新能力,丰富节能产品,为节能工作的不断发展提供创新驱动力。
如果2020年,将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亿t标准煤左右,就需要在53亿t标准煤需求的基础上削减8亿t标准煤。要实现这一总量控制的目标,必须在充分总结“十一五”节能经验的基础上,找出削减途径,实施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1.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把直接和间接出口的能源减少50%。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高度依赖出口,世界工厂的角色日渐浓重,中国制造的低端产品充斥世界各地。这些产品表面看上去既不是能源也不是高耗能产品,但产品越是终端其载能量就越高。据初步测算,我国每年直接、间接出口的能源达6亿多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0%以上。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调整出口结构,发展知识经济、品牌经济、创意经济,改变世界工厂的角色已具备条件。否则,如果继续延续世界消费我买单的发展模式,能源消费还将和过去十年一样快速增长。如能顺利实现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模式转变,将直接和间接出口的能源总量降低一半,就可为今后十年腾出3亿吨标准煤的空间。
2.促进技术进步,将市场上存在的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6亿多吨节能潜力挖掘出80%,就可节能5亿t标准煤。初步分析,我国市场上存在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潜力高达6亿多吨标准煤。目前,国家重点推广的众多节能技术普及率不到30%。在余热回收、电力节约、可燃气回收等领域还有着巨大的节能潜力。结合前述进出口贸易的调整,两种节能途径齐头并进,未来十年总计可减少近8亿t标准煤的能源需求,即可实现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控制在45亿吨标准煤左右。
3.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减少周期性的能源浪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年均接近10%的经济增长率高速发展了30多年,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但建设、淘汰、再建设、再淘汰,经济发展质量之差,财富积累率之低也是世界第一。这种重速度、轻质量的发展模式,不仅导致了财富积累缓慢,而且造成了巨大的周期性能源浪费。“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关停小火电7000万kW;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亿余吨;淘汰落后炼钢产能6 600万t;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6亿t。大量落后产能的淘汰,虽然是政府不得不采取的“阵痛”措施,属于“十一五”节能成效中的一部分,但是淘汰使得大量资本沉陷、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在建筑领域,我国是世界上年新建建筑最多的国家,但由于规划不当等原因导致“短命建筑”层出不穷,大量能源浪费在这“一爆”和“一建”之中。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工业设备寿命一般在40年以上,建筑寿命在100年以上,而我国的工业设备平均寿命不到20年,建筑寿命仅为30年。这些本应作为一笔宝贵财富留给子孙后代的基础设施变成了一堆堆污染环境的负担。未来十年,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应更加注重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努力减少和避免周期性能源浪费,否则下个十年的增量就会成为将来关、停、拆的对象,造成新一轮浪费。
总之,节能工作是一系统工程,既是技术问题也是发展模式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协调努力。由于非化石能源增长有限,完成对外承诺1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指标,无形之中限定了能源消费的总量增长,这就加大了依靠节能控制需求增长的压力。“十二五”应继续延续“十一五”的节能力度,要在继续依靠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推动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更多地依靠法律、市场的手段建立节能的长效机制,确保“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能够顺利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