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的『中国道路』
2011-11-02杨奎松
六十年前的『中国道路』
1949年11月16日,新中国刚刚宣告诞生一个半月,就举办了一个国际会议——世界工联亚洲澳洲工会会议。刘少奇以会议主席团主席的身份,在开幕式上首次提出了“中国道路”的概念,并概括了这条道路的基本公式:(一)统一战线;(二)共产党领导;(三)武装斗争。
刘少奇断言,这一道路不仅在中国适用,对世界落后国家和民族同样适用。刘少奇告诫与会亚洲各国代表,重要的问题是要建立革命的军队。但是,除苏联代表团外,与会代表多半是以合法的身份,经过合法的渠道,从资本主义或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来的。公开号召各国代表回国后开展武装斗争,推翻帝国主义和本国统治者,让这些代表听得胆战心惊。不少代表纷纷表示异议甚至批评,会议的决议也完全没有响应中共的号召。
然而,斯大林在得到报告后,认可并力推“中国道路”。斯大林迅速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推动亚洲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人走“中国道路”,即实行武装夺取政权的方针。1950年1月,莫斯科先后对日共和印共的斗争策略提出公开批评,要求日共和印共开展武装斗争。
这一波推广“中国道路”的热潮,因斯大林去世戛然而止。中共也先后劝止了东南亚各国的共产党和分裂组织反对本国政府的暴力行动,一度全面推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力图与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政府发展外交关系。然而,改变“输出革命”的方针,并不等于改变了“中国道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点。当苏共中央领导人赫鲁晓夫全面提出“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和平过渡”的政治外交方针之后,毛泽东对这些新的苏联领导人的不满也逐渐溢于言表。中苏两党意识形态的分歧逐步加深。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中国把联络和援助的目标全面转向了各国激进的小组织,采取接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在中国内地建立训练基地,传授中国革命的理论、经验以及武装斗争的技术和战术,再援以金钱和武器,送他们回去开展革命。
改革开放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对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停止了对开展武装斗争的缅共等组织的支持。
(文/杨奎松 据《同舟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