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扫描能否作为证据
2011-10-28本刊编辑部
大脑扫描能否作为证据
Lie-Detection Brain Scan Could Be used in Court
按照美国的有关法律,如果功能性核磁共振大脑扫描有一次被法庭允许,那么大脑扫描将更可能被直接用于其他更多的案件审判中。
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一名律师希望在司法证据方面有新的突破,最近他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大脑扫描图作为证据,以证明一起民事审判案件中关键证人说的是实话。
如果这种功能性核磁共振扫描被承认,那么这将是美国司法史上第一次采用大脑扫描作为证据,也可能对未来神经科学在法庭上的作用产生重大影响。
这位律师名叫大卫·泽文,想通过采用大脑扫描的证据,打破一起雇主报复案中原告与被告口头辩护的僵局。他是希内特·威尔逊女士的辩护律师,威尔逊女士声称,在她向自己所在的公司的有关机构投诉自己在工作场所受到雇主的性骚扰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工作任务,这说明雇主以此来报复她的投诉行为。该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即本案的关键证人)声称,他曾听到上司说过威尔逊将不会被委以重任,就因为她投诉了。不过,威尔逊的上司否认他说过这样的话。
因此,既然原告被告双方争执不休,泽文律师便请西普霍斯公司(注:美国马萨诸塞州佩珀雷尔市的一家测谎公司)为这位证人的大脑进行了功能性核磁共振扫描,这家公司宣称他们能够“为某人的证词是否真实”提供“独立、科学的验证”。
利用功能性核磁共振进行的实验室研究,测量的是大脑的血氧水平。研究显示,当某人撒谎时,其大脑会向前额叶皮质区输送更多的血液。在极少数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已经能够以76%到90%以上的准确率从研究对象中辨认出撒谎者。但是一些科学家和律师,例如美国纽约大学的神经科学家伊丽莎白·菲尔普斯女士质疑这些研究结果是否能够应用到实验室以外。
“他们研究中的数据作为证据用在法庭上,似乎不具有足够的可靠性。”菲尔普斯女士说,“根本没有理由认为这种方法将能够成为某人说的是否是真话的良好衡量标准。”
来自于研究的一般化的功能性核磁共振数据(基于多个样本的结果)已经被用于审判之中,但是个人的大脑扫描结果还从未作为证据进入法庭,在民事或者刑事审判案件中帮助陪审团判断某人的证词是否真实。个体水平的功能性核磁共振证据在其他案例中至少向法庭递交过一次,那就是美国圣迭戈市律师采用大脑扫描为一位被指控对自己孩子进行性侵犯的父亲进行辩护,但是这个证据最终被撤回,并且无法被载入史册。
但是现在这个案件与以往的案件都不一样,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的一名法律教授埃德·程说,他可能会作为法律顾问为原告威尔逊女士提供服务。
“这不像圣迭戈市的性侵犯案件。完全可以想象,性侵犯案件在很多方面都要比这个雇主报复案件复杂得多。有很好的理由相信功能性核磁共振的研究结果无法适用于性侵犯案件。但是这些研究结果却能很好地适用于现在这个案件。”埃德·程教授说,“这个案件中的大脑扫描是针对证人进行的,证人在案件中可以说与当事人没有多少利害关系。而且这也不是一个刑事案件。”
但是伊丽莎白·菲尔普斯女士还是强烈地反对。她提请大家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证人声称听到那家公司经理(威尔逊女士的上司,也是本案的被告)谈及原告的话语,是在进行大脑扫描的四年之前。
同时菲尔普斯女士认为,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证人的证词与进行大脑扫描之间没有时间间隔),功能性核磁共振的证据仍然不应当被法庭所允许,尽管至少有两家以上的公司争相为法律界人士推销大脑扫描服务。“我一直强烈反对这些公司推销这样的服务。”她说,“不过这些公司仍然在继续进行,同时也已经做了声明,称一些数据也不是非常之好,所以其实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实际上是他们无法完成的事情。”
不过埃德·程教授对待功能性核磁共振证据的态度与此不同。他认为,任何能够提高测谎准确率的手段,都应当有理由被允许作为证据进入法庭。“这些测谎研究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他说,“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帮助陪审团更好地做出决定,即使只是一点点帮助,就很难将大脑扫描的方法一直拒之门外。”
采用功能性核磁共振测谎的证据进行辩护的最新尝试,对于大脑扫描在纽约市是否达到了科学证据的标准这一问题,肯定会引发一场颇具争议的辩论。
(译自美国《连线》杂志 Alexis Madrigal 文 李有观译)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