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文化背景下湟中文化旅游开发之我见
2011-10-25雷义林
湟中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河湟文化的代表区域。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活动和繁衍生息,属古代羌戎之地,是“古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的重要通道。境内文化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有着不同的民族风情和独特的宗教文化及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形式。从形式上来看,湟中文化既体现出多样性,又体现出独特性;从内容上来看,湟中文化既有传统汉族文化的成分,更有汉藏等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并存的成分;从历史溯源来看,既有中原文化的介入,也有独具特色的土著文化的影子。其旅游资源包含丰富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有着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自然环境。近年来,湟中县为把发展河湟特色文化旅游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把湟中建设成为青藏高原特色文化旅游主要目的地”的目标,依托本地深厚的河湟文化积淀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立足于藏传佛教、道教文化和河湟古文化、特色生态、特色餐饮文化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培育文化旅游市场,拓宽旅游产品内容,打造湟中以“八韵文化”、“八瓣莲花”为主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依托地方特色文化挖掘地方文化旅游资源
1、 民族民间艺术异彩纷呈,民俗本土文化独具特色
(1)以农民画、壁画、泥塑、堆绣、雕刻、藏毯、镶丝、银铜器8种民间传统工艺为内容的湟中“八瓣莲花”民间艺术在我县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广大的从业人员队伍,在群众中已有深远广泛的影响力。据统计,全县从业人员有2万人,产值每年达2.5亿元。自2008年县委县政府打造“八瓣莲花”民间艺术文化品牌以来,已投资资金180万元,建成“八瓣莲花”民间艺术展示中心1个,有文化产业龙头企业11家,“八瓣莲花”民间艺术已逐步成为我县特色旅游文化品牌。
(2) 以“二月二”、“四月八”“端午节”、“六月六”为主的农村传统民俗节日期间,全县部分乡镇、村自发举办民俗文化活动也较有影响,主要开展戏曲演唱、灯影戏演唱、“花儿”大赛、举办各种庙会祭祀活动、体育竞技游艺比赛等,给广大群众在农忙之余带来精神愉悦。以上活动因纯属当地民间群众世代相传且自发组织,风格纯朴、自然,故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原真性和重要的传承、保护价值。
(3)以地方民族餐饮,藏刀、牛羊角工艺品,民族刺绣和饰物,宗教用品,牛肉干、冬虫夏草、藏红花、雪莲等土特产等为主的旅游特产商品在我县有着独特的资源优势。
2、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湟中地区河谷纵横交汇,早在新时期时代已有人类繁衍活动于该地区。他们从事开荒、伐木、打猎等生产活动,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了古代文明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丰富而灿烂的文化遗产。卡约文化遗址是青海三大古文化遗址之一,全县有卡约文化墓地和遗址50余处,出土大量陶器、铜制品,具有重要的保护和开发价值。卡约文化的发掘,为研究和认识中国古代(尤其是青海地方史)提供了一份极为丰厚、宝贵的历史资料。依托李家山卡约文化遗址、马家窑古文化等为重点开发旅游资源潜力。
3、宗教文化内涵丰富
湟中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有藏、回、土、蒙古族等1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5%。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教俱全,有信教群众13万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座。我县多民族、多宗教、多寺观教堂和多信徒的现状,决定了宗教文化的多样性和宗教文化资源的丰富性,其突现在宗教建筑、民族人文风俗等方面。佛教在湟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我县自唐代开始就有藏僧活动,尤其是自明代塔尔寺修建后,佛教在湟中得到空前发展,成为藏传佛教活动中心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塔尔寺为主的藏传佛教宗教文化旅游发展迅速。塔尔寺已成为我县最具民族宗教特色、最具地域特点、国内外很响亮的文化名片。结合塔尔寺旅游可将“跳欠”等宗教文化活动纳入游客参观项目,以加大对宗教文化的宣传力度。道教在湟中的历史也很悠久,道教圣地南朔山道观始建于明万历17年,以后几经扩建,成为著名道观,道教信徒全县有500余人,也可将道教文化融入文化旅游范围。另外,青海最大的宗教展示场馆——青海藏文化馆也是我县重要的宗教文化旅游地。
4、特色餐饮娱乐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湟中餐饮业发展速度较快,它通过营造独特的田园风光氛围,挖掘传统的民间乡土餐饮文化,吸引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休闲观光,满足都市市民回归自然、缓解精神压力的需求。在发展“农家乐”餐饮休闲旅游业的过程中,做到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强调特色品牌意识,充分利用我县自然风景区来扩大休闲旅游发展规模。
二、广泛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拓宽文化旅游市场
以湟中灯韵、曲韵、歌韵、舞韵、鼓韵、武韵、墨韵、学韵为内容的“湟中八韵”文化活动在全县广泛开展,影响力已名扬省内外。
1、灯韵 湟中县自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每年举办塔尔寺灯节文化活动一直延续至今,在全省有着较大的影响。每年灯节期间,全县以县城为中心在各乡镇、村广泛开展以农村社火节目为主,曲韵、歌韵、舞韵、鼓韵、武韵、墨韵等活动异彩纷呈的群众民族民间文艺展演活动。全县267支乡村社火春节期间集中展演社火5000余场次,观众达120万人次。每年吸引省内外游客30万人次,已成为全省文化活动的品牌。全县有6个文化艺术之乡,鲁沙尔镇被文化部授予“高跷文化艺术之乡”。千户营高台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文国录、范明周、李富先3人被命名为此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人。塔尔寺灯节是每年群众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全县性群众文化活动,也是全县经济市场最繁荣、文化最活跃的传统节日活动,具有较大潜力的文化旅游资源。
2、曲韵 组织成立湟中县戏曲协会,全县有曲艺队237个,业余秦腔、眉户剧团及皮影戏班43个,演员1000余人,每年义务为群众演出7000余场次,观众达40多万人次。田家寨和李家山镇分别被文化部授予“秦腔文化艺术之乡”、“河湟曲艺之乡”。河湟越弦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民间艺人李德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 歌韵 每年农历“四月八”、“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全县举办“花儿”演唱会和“花儿”演唱大赛80余场次,观众达6万余人次,全县有知名“花儿”歌手120余名。涌现出华松兰、雷有顺、向国秀、马全等著名歌手。南佛山“花儿”会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华松兰被命名为南佛山“花儿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4、舞韵 民族歌蹈表演是我县民族文化活动的一大亮点。上新庄镇静房等村和群加藏族乡的藏族舞蹈、西堡镇葛家寨村“出僧官”表演、塔尔寺“跳欠”为主的宗教舞蹈已形成一定规模,参与人数达4万人次。另外,我县2011年3月成立湟中县音乐家协会、湟中县舞蹈家协会,是全县有力、权威、正规的组织,以便更好地组织歌舞演出活动。
5、 鼓韵 全县组建锣鼓队150余支,演员近1万人,每年演出500余场次。多巴镇百人女子威风锣鼓队、新墩村原始太平鼓队、黑嘴村安塞腰鼓队、国寺营村、鲁沙尔镇、上新庄镇加牙村威风锣鼓队远近闻名。多巴镇被文化部授予“锣鼓文化艺术之乡”。
6、 武韵 传统民间武术、赛马、摔跤、踢毽子、太极拳、太极剑、蹬棍等20余项传统体育项目成为全县农民健身的重要活动形式。全县有业余武术队10支,赛马队20余支,农村业余篮球队234个。海子沟乡大有山民间传统武术和共和镇新庄村却西德哇古老游戏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郭祖成及赵洪彪分别被命名为却西德哇和大有山武术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
7、 墨韵 受历史书画名家的影响,全县从事书法、美术创作活动作者众多,书画氛围浓郁。2010年8月组织成立了湟中县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文学作家协会、农民画协会等。现有中国书协、美协会员4名;省、市书、美协会员34名;县书、美协会员200余名。尤其是湟中农民画以汉、藏文化为主,独具艺术风格而蜚声海内外,湟中县于1988年被文化部授予“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旦正、孟鳌奎、党明汉3人被命名为湟中农民画项目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李宝洲被命名为湟中壁画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8、学韵 大力开展农民文化技能培训活动,年培训农民15万人次,其中,培训民间艺人2万余人,约有1万多人从事文化产业。少儿艺术培训活跃,自2005年起全县每年培训学生4000人次,截止目前共培训学生2万人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构建学习性社会步伐加快,农民学习了解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知识的愿望更加强烈,各级学生更加勤奋好学,全县高考上线率连续四年列全省区县第一,职校生在校人数居全省第一,湟中已成为职教大县。
三、 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传承保护力度,从而培育文化旅游市场
我县自2005年青海省开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申报工作以来,湟中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将非遗申报、保护工作纳入文化馆工作考核计划,文化馆将非遗项目的普查、申报、保护工作放在工作之首,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全馆人员在全县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挖掘、保护工作,整理出我县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可申报项目20余个,按计划逐年推荐申报。截至2010年,我县共申报非遗项目14个,国家级名录项目有塔尔寺酥油花、加牙藏族织毯技艺、千户营高台、湟中堆绣4项;省级名录项目有湟中农民画、却西德哇古老游戏、河湟皮影制作、湟中银铜器制作及鎏金工艺、湟中壁画、湟中泥塑、南佛山“花儿会”、塔尔寺佛教音乐、陈家滩民间传统木雕、青海大有山民间传统武术10项。
为打造湟中民间艺术“八瓣莲花”文化品牌,县委县政府自2006年来共投入资金400多万元对5家重点文化产业企业进行扶持,搭建展示平台,组织举办大型“八瓣莲花”工艺美术作品展览2次,10余次赴外地展销,8次参加全国及省非遗精品展览,组织举办“阳光工程”(农民画、壁画、木雕、皮影、镶丝)培训班,培训学员500人次。通过以上参展活动、学习培训,加大了对非遗项目的宣传、保护力度,提高了民间艺人的制作积极性,为湟中非遗的推广、普及起到积极作用,从而为挖掘我县文化旅游资源、培育文化旅游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 大力开发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丰富文化旅游产品
近年来,湟中县将“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产业发展作为一项富民产业来抓,积极探索“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产业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促进旅游商品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互动发展。
1、加强领导,加大投资
近两年,湟中县委、县政府一直都把开发民间手工艺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管县长亲自管理,社会发展局领导专门负责,制订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做到认识、责任、人员、经费、措施、工作“六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文化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负责“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抓好旅游商品的研发和宣传推介,以及技艺培训等工作。近两年,县政府先后投资180万元发展“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大力扶持、促进支柱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挖掘、整合文化资源,将我县有特点、有代表的民间手工艺品归为八大类,进行开发、保护、扶持,使其文化产业逐步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从而将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2、加强宣传,扩大品牌
通过省、市、县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制作专题片、开设展室大力宣传“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通过举办参加省、市、县各类民间手工艺品博览会、展览会,不断提高“八瓣莲花”知名度;通过制作“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画册,使更多的人更详细地了解湟中;通过制作网页,使“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经过现代高科技手段走向省外,走向国外,走向世界。通过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牙藏毯织毯技艺、湟中堆绣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湟中农民画被列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使“八瓣莲花”成为宣传湟中的一张名片,成为湟中的文化品牌。
3、加强培训,壮大队伍
依托“一瓣一技能”载体,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将湟中农民画、堆绣、银铜器加工、雕刻、泥塑、藏毯、壁画、镶丝加工业作为“一瓣一技能”发展项目,纳入“一瓣一技能”培训内容,通过“阳光工程”、自主办班、职校代训等形式开设各类培训班,加强“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加工技艺培训,以此推动加工工艺的创新,增加产品附加值。
4、成立协会,牢固阵地
通过建立“五大基地、十个窗口”,命名“文化产业示范园”、“文化产业示范户”为“八瓣莲花”民间手工艺品搭建了一个更好的展示平台。通过成立“八瓣莲花”各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帮助协会建立章程和制度,规范经营管理,提高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堆绣、银铜器加工等旅游工艺产品民间经营网络,培养产业带头人,壮大产品营销队伍,积极引导零散加工销售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促进产业向纵深发展。
(作者简介:雷义林(1977.4-)男,湟中县文化馆美术干部,大学本科学历。湟中县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农民画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