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保训》篇真伪讨论中的文献辨伪方法论问题——以姜广辉先生《〈保训〉疑伪新证五则》为例
2011-10-22王连龙
王连龙
综合分析《五则》全文,姜先生主要阐述了《保训》篇“残简”、“心理描写”、“中”和“帝”关系、“惟”字使用及文王、武王行事方式等5个问题。如果把这些问题纳入到文献辨伪学范畴内,对应的分别是从文献的载体、文辞、文法及思想内容等方面上的辨伪。下面逐一分析。
一、关于“残简”
姜先生在《保训》篇真伪研究中首先关注“残简”,实际上是立论于文献载体问题。就传世汉前文献的辨伪研究来说,相对于文献内容,载体问题较少受到重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种文献在历代传抄过程中,必然经历了不同的载体形式,这种载体形式还不能对内容的真伪产生太多的影响。从唐宋时期开始,随着版本学的发展,文献载体的版本特征逐渐成为辨伪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考察因素。近现代以来,数量众多的金石、简帛文献的发现,极大地冲击了学术研究,也刺激了造假者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就新出土文献,特别是简帛文献的辨伪来说,目前学界对文献载体的考察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载体材质的辨伪。对载体材质的考察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的,比如竹简 AMS14C年代测定、竹简含水率试验等。二,载体文字的辨伪。关于文字的断代研究,目前主要还是以传统方法为主,比如参证以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文化下的文字形体特点,还有从书法角度对文字书写形态进行辨别。当然,还包括竹简形制方面的一些探讨。
显然,在三种可能比照下,《保训》“残简”人为设计做残可能性的成立机率是比较小的。当然,姜先生对“残简”人为性的推测还建立在该简对全篇文义、主旨没有影响的基础上。应该说,这是一个关乎认识角度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因为第二支简上半部分的缺损,使我们无法确切地了解遗训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故。很明显,在没有这种铺垫的情况下,我们对全篇文义、主旨的了解也是不完整的。换个角度说,对于遗训仪式研究者而言,这半支简的缺损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遗憾,而不是姜先生所谓的“无足轻重”,目前学界关于“自靧水”及缺字内容的讨论就是明证。另外,如果顺着《五则》的思路,对于造假者来说,竹简的人为磨损要比竹简折断,更具迷惑性,更不破坏文章的完整性,被识破的风险更小。但问题是,在没有可靠证据支撑下的这种推测,在文献辨伪研究中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二、关于“心理描写”
《五则》提出第二条作伪证据是《保训》篇中存在心理描写的文字,不符合《尚书》体裁特征。姜先生认为在“先秦《书》类文献中,当某人叙述历史人物时,通常只叙述其言论行为,并不对其心理活动作刻画和描写”。
在《五则》中,姜先生把“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等文字归于心理描写。这种概括正确与否,我们姑且不谈。就这类文字而言,其在上举《尚书》篇章中就极为常见。如《多士》中,周公讲到“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指出夏王不领会上帝之命,反而更加恣意享乐的心理转变历程。又讲到从成汤至帝乙诸商王鉴于夏败,“罔不明德恤祀”,“罔敢失帝,罔不配天”的事迹。这种“罔不”、“罔敢”体现出的商王心理层面的真诚和谨慎,恰好是姜先生所谓的“心理描写”。更明显例子如《无逸》篇,周公描述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高宗“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祖甲“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如果按照姜先生的归纳,这些文字均属于心理活动描写。此外,如《君奭》、《商誓》等传世文献及《史墙盘》等青铜器铭文中也存在相类的文字描写,兹不备举。所以说,姜先生主张先秦《书》类文献中不存在对历史人物心理活动的刻画和描写的观点是错误的。《五则》所采用的这种辨伪方法赖以支撑的前提是不存在的,其结论当然也是不可靠的。
三、关于“中”
继“残简”、“心理描写”之后,姜先生提出《保训》篇由“中”而“帝”的逻辑没有合理性,在整个中国思想史上不曾有过。后又提出“文王关于‘中’的告诫与自己的行事方式是不一致的”,是现代造伪者自神其说。
四、关于“惟宿不详”
根据整理者公布的释文,《保训》篇末句为“日不足,惟宿不羕(详)”。姜先生依据《逸周书》相关篇章“维宿不悉,日不足”句,认为“宿”(夜)对“日”而言,“悉”对“足”而言,此句为“夜恐不及”、“日恐不及”的并列结构,因而《保训》末句应该作“惟日不足,宿不详”,是现代造伪者误仿《逸周书·大开》等篇又暴露出的一个破绽。
五、余 论
在这里,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姜先生在日后的清华简《保训》篇真伪研究中,提供更坚实的证据,使用更科学的方法,得出更令人信服的结论,以推动《保训》篇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