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丑话说在前面
2011-10-20方艺
方艺
人们一直高唱“爱经”:“只要有爱情!其他如房子、金钱神马的都是浮云。”但是,《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似乎给众多围城内和围城外的男男女女,提出了一个不想提及却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也许,在婚姻中,有本“生意经”不得不念,有一些只跟财产有关的问题不得不丑话说在前头。嗯,有一本房产证必须我的名字!那么,女人是不是从此不得不让自己强大起来。男人,婚姻,爱情神马的,都是靠不住的?那么,婚姻中和爱情和责任,又该置于何处?
房子的最初形态,其实也是男人尿出的那一块不容他人染指的地盘。
微博上最新流传一个段子,关于“爱情的欺骗”:如果两个人恋爱,后来发现男人在家庭财产方面对女人有所隐瞒,你会认为是欺骗吗?回答:1、如果是隐瞒了“穷二代”的事实,那么马上一刀两断。我虽然爱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财产,但你不能欺骗我啊;2、如果是隐瞒了是“富二代”的事实,那么还是继续交往。毕竟,我爱的是你的人啊,又不是你家的财产。我知道,这只是你善意的谎言……
这个段子直搔痒处。很多时候,爱情只是道具,财富才是根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功能跟这个段子差不多,只是把很多东西更直白的摆在了台面上。同时,也让女人们理直气壮地要求把丑话说在前头,而不是等到婚姻破产青春流逝的时候,拼命想捞回本钱才发现什么都是男人的。
“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若离婚,则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这是这次司法解释最扯眼球的一条。流行的微博,对这事儿炒得欢:“新司法解释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房产商乐了,丈母娘愁了。”“新司法解释鼓励彻底AA制。有这样的婚姻法,您要嫁人您就傻了。”于是,在全国各地的房管局忙得很欢,因为很多家庭都拿着房产证去了,要求写上女方的名字。税务局赶紧的出来凑热闹——交3%的“加名税”。但女人们还是执意要加上。而在长春,据说有个女人买了9000万元的保险,想给自己那飘摇的婚姻留条后路。
在传统的婚姻财产组合中,结婚时的房子一般都是男方准备。而结婚时皆大欢喜,大多也不明里讨论这些财产的归属问题。只有在婚姻飘摇之际才需要面对。但是,男方买的那套房都写在产权证上,女人付出的青春都飘散在风中。
除了付诸于行动的女人们,看客们对这个司法解释另有两个看法:一倾向于个人财产的保护,比较少地从家庭感情角度去考虑;一认为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可能产生不公。而婚姻中的情感和责任,则可能完全被像破扫帚一样被扔掉。女人们,恰恰最看重的就是这些。所以现在,她们却不得不先去给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
那么,女人是否已彻底成为弱势群体?这个司法解释是不是可以给被房子逼得变了形的婚姻有所改变?当“宁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婚姻观流行的时候,这是否会给女性们寻求经济和人格的独立打上一剂强心针?
在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至今,几乎都是如此。“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在周朝夫权制度建立起来之前,中国人离婚是相当自由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在夫权社会里,离婚亦有几途,“出妻”“出夫”皆是协议离婚,“休妻”其实极少使用。在协议离婚中,男方一般会给女方赡养费的补偿。在“三不去”的规定中,则有“曾跟丈夫共过患难而后富贵的不能去”一条,可以说是对“婚后共同财产”的极大保护。而在中国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中,也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管男方女方,婚前由父母买的房子,其实都是归自己的。
那这一次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何引起如此掀然大波?没错,都是高房价闹的,也是长期女性始终处于“从属地位”而吃了太多亏……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面对这摆在台面上的变化,念“爱经”还是“生意经”?都不得不在心间悄悄掂量!
故事1
离婚后 你住在哪里?
文:文山
主角:夏晓荷 女 27岁 曾经的全职太太
决定离婚的那晚上,我们还是一起去了三年前相遇时的那间酒吧,空气中依然飘荡着令人感觉温暖和暧昧的轻音乐,但他和我之间,却像已经隔着一堵厚厚的墙。到那里,似乎不是为了回忆,而是为了祭奠我们的曾经。故事的高潮部分时,刘宇摆弄着他面前的那一纸离婚协议书,长叹一口气说:“雨荷,我们离婚后,你住在哪儿呢?”
“住哪儿?和你有关系么?”我想努力表现着自己的不屑,拿起那张离婚协议书,我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实在没想到刘宇是这样自私的一个男人。二十四岁大概是我一生最美丽的时候,和大多俗气的婚姻一样,刘宇的父母买了新房,而我的全部存款,让我们这个小家变得很体面,我为他和自己各买了一部还算不错的车。我相信婚姻是我唯一需要的,是我的最终归宿。
我放弃工作,专心打理起了自己的小家。他有着北方男人特有的大男人情结,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在外抛头露面。可没想到的,那套被我打扮得像宫殿的小窝里,我仅仅是过客。婚房不大,却很值钱,并且越来越值钱。我并不关心它的价值,但刘宇却很上心,总爱念叨房子又增值了多少。
刘宇多次跳槽后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经理,直到在他的短信里发现和一位女子的暧昧,我才恍然大悟。我的美丽每况愈下,而他的魅力正与日俱增。他痛哭流涕地保证,但追求完美的我,却不能容忍他在感情世界里的背叛。后来商讨离婚协议时,我竟然发现,他是如此地在意房子,或我正在老去,而房子却正在增值。
从民政局拿到离婚证的时候,我感觉到彻骨的寒冷。那个曾经说爱我一万年的男人,最后竟然是满嘴的法律条文,而完全记不得,我为这个家付出了什么。我全身心投入的这一场爱,让我伤痕累累。
点评:目前城市里婚姻的特点,大多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或置车,可即使投入相当,回报却大不一样。房产为保值产品,而装修与车辆都会贬值。这也就是《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房产归属问题为何会有如此大的争议,因为它看上去的确是男女平等,但实行起来却有简单粗暴的嫌疑。
故事2
房子 不过是承载幸福的容具
文:文山
主角:王雨囡女 28岁 外企员工
我们的爱情没有受到祝福,当我第一次把晓哲带回家时,父母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晓哲是典型的三不高——个子不高、薪水不高、学历不高。他们认为,这样的他是不可能给我带来幸福的。“囡囡,可不能嫁给他,你看他身无长物,头无片瓦,难道结婚后要你来养着他?”
但我决定了,从小到大,只要父母反对的,我就坚决拥护。即便面对婚姻大事也是如此。他们鸣金收兵,却并不表示他们不会在暗中使劲,晓哲被告知没有三室一厅,休想娶得了他们的千金。他们希望那个并不出色的男人,能够知难而退。为达到这一并不光彩的目的,甚至还在晓哲面前细数我的种种恶习,哪知晓哲也倔,摆明了态度,就算是火炕,他也要往里跳。
晓哲脾气特别好,我们之间发生摩擦,无论谁对谁错,总是他先妥协,一度我享受着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但这房子的事,却着实让他着急上火,除了没卖血,能想的办法都想尽了,却只凑齐了十万元,而我们看中的那套婚房,首付需要三十多万。
从来没想到一个男人伤心起来,竟然是那样的无助。一套看得见摸不着的房子,让我们第一次感受到,这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一个叫做房子的东西,横亘在男女之间,让人如鲠在喉。
晓哲不到黄河心不死的痴傻劲,似乎也感动了我的父母(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我在妈妈面前添油加醋的讲述)。他们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补齐了我们首付差的二十万,条件是房产证上落我的名字。晓哲痛快地答应了,还兴奋得像捡了一个大便宜。但我坚持为这三十万的首付明细作了财产公证,无论婚前婚后,我希望我们俩两谁也不欠谁的,如果以后离婚,至少可以让你觉得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