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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艺术之真达于艺术之美
——现代京剧《天良》的灯光创作体会

2011-10-16刘福荣

演艺科技 2011年1期
关键词:大龙聊城梅花

刘福荣

(沈阳话剧团,辽宁 沈阳 100032)

由艺术之真达于艺术之美
——现代京剧《天良》的灯光创作体会

刘福荣

(沈阳话剧团,辽宁 沈阳 100032)

从艺术作品的创作规律谈起,结合京剧《天良》的创作实践,谈灯光设计如何使人物形象达到“真”与“美”的艺术效果。

京剧;舞台灯光;人物形象;光色

《天良》是由山东聊城市京剧院演出的一部大型无场次现代京剧。故事源自聊城一位因解救人质而牺牲的武警战士的事迹。该剧运用超现实主义手法,融合中国戏曲写意传神的传统,通过描写当代英烈“陈大龙”牺牲后的内心世界,及其与聊城历史上不同年代的英雄人进行超时空对话的过程,对“天良”、“人性”、“英雄”等人生哲学命题进行思索,阐释了“人有天良即英雄”的深刻主题。该剧导演由中国京剧院国家一级导演李学忠担任,关于人性与情感的思辨,场面荡气回肠,很有韵味;舞蹈的穿插,既抒情又浪漫。该剧在内容与创编形式上,在传统京剧的创新与发展方面,都努力进行了尝试。

作为该剧的灯光设计,笔者在创作过程中,除了考虑具体场景的用光,还常常思考如何处理“现实之真”与“艺术之真”的关系,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总体灯光设计思路。本文结合《天良》的灯光设计工作,谈一些笔者在艺术创作理念方面的思考。

1 “现实之真”与“艺术之真”

《天良》主人公的原型,是一位在执行任务中英勇牺牲的武警战士,如写成报告文学或新闻报导,那就必须采取严谨的态度,追求精确地还原事实,不能失真。而戏剧的创作则不能追求这种“精确”的“真实”,而要采取艺术的态度。那么,什么是艺术的态度呢?著名红学家何其芳说过:“在作品中把生活现象作了彻底的改造,就像把群山粉碎而又重新塑造出来,而且塑造得比原来更雄浑、更和谐,却又几乎看不出人工的痕迹。”鲁迅在谈到创造艺术形象向来不用一个单独的模特时说:“这方法也就和中国人的习惯相合,例如画家画的人物,也是静观默察,烂熟于心,然后凝神结想,一挥而就。”这“静观默察”,就是研究自然,效仿自然;“烂熟于心”就是打碎自然,熔裁自然;“凝神结想,一挥而就”就是重建自然,创造自然。这就是艺术的态度,无论是剧本、表演,还是舞台美术的创作,都是如此。

艺术的态度不是以“现实之真”的自然形态进行创作,而是以“艺术之真”去反映“现实之真”。比如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开篇就表明“将真事隐去”,借“艺术之真”说“现实之真”。这是曹雪芹的创作态度和方法,也是一切艺术家创作时应该采取的态度和方法。可以说,直写“真事”不是艺术创作,而是历史的、新闻的写作,谁仅仅写“真”和止于写“真”,谁就只是做着历史的、新闻的工作,还没有走进艺术创作的门坎。

笔者说了这么多理性的东西,是因为舞台表现形式是为戏剧内容服务的,作为一名灯光设计者,要对作品的内在含义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作品的内涵倾注深刻的爱,从而激发出澎湃的创作激情,才能使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完美融合,创造出沁人心脾的艺术美来。而追求写“真”,强调“写真”,连艺术的门坎都没有迈进,更谈不上创造艺术之美。近几年,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艺术作品很多,但大多形成套路,内容多是事迹的简单堆砌,缺乏对精神内涵作艺术化的提升,笔者认为这种强调写“真”的现象,并不利于艺术创作,也是近些年来少有好作品问世的原因之一。

2 由“艺术之真”到“艺术之美”

《天良》的作者,按照美的规律,塑造了“陈大龙”这一艺术形象,就是将“现实之真”加工改造成了“艺术之真”,进而又形成了“艺术之美”。“陈大龙”不仅是聊城,而且是山东乃至全国武警的艺术典型。这一艺术典型所产生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远远高于原型本身。所以作者才顺理成章地让这个艺术典型有资格和聊城历史上的英雄范筑先、张自忠对话。

艺术典型是艺术家在“打碎”现实典型以后,根据“美的规律”和审美理想重新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典型形象,这种典型形象,克服了现实典型本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无论是代表性还是个性方面,都更加鲜明而突出,同时渗透着艺术家的审美倾向性。一句话,艺术典型与非艺术典型的分别,就在于前者具备而后者不具备艺术美的品格。“陈大龙”艺术形象的塑造正是如此,该剧通过陈大龙这位当代英模与聊城历史上的几位英雄灵魂的对话,展示了一系列人生理念的演绎,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震撼,但却是历史的回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陈大龙以他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中华民族博爱的诗篇。该剧把聊城的先贤范筑先、张自忠与当今的陈大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增加了历史的厚重感,也为聊城的城市文明增添文化底蕴。

3 梅花的色彩与情感的色彩

在仔细分析、琢磨这台戏由“现实之真”加工改造成“艺术之真”,又达于“艺术之美”,形成了“艺术之美”的内容之后,就应该分析研究采取什么样美的形式与这美的内容相结合,从而形成完整的艺术之美。

灯光设计以营造戏剧氛围、表现戏剧情绪、刻画人物性格、表现和深化戏剧主题为己任,首先要把握舞美设计的特点。《天良》的舞美设计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媒介——梅花(见图1)。梅花有凌霜傲雪的品行,象征着刚直不阿的性格。舞美设计选择了这一形象作为英雄的象征,可谓独具匠心。舞美设计把梅花做成白色的,给灯光设计留出了很大的创作空间。梅花是整个舞台的主要背景,它给人的视觉冲击力非常大。所以,灯光设计在梅花上做文章,赋予梅花不同的色彩,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戏剧一开始是白色的梅花,有祭奠的含义,表现了对英雄的哀悼;接下来是偏红青莲色(见图2),表现出凄美虚幻的感觉,为陈大龙和范筑先的灵魂对话营造一个贴切的戏剧氛围;绿梅表现了家的温馨和宁静;粉梅则表现了爱情的甜蜜;蓝梅则有庄严肃穆的感觉;最后,红色的梅花把戏剧推向高潮,表现了对英雄的礼赞和歌颂(见图3)。

图1 舞美设计以梅花作为主要布景

图2 陈大龙与范筑先灵魂对话时的灯光气氛

图3 灯光将梅花染红以表达对英雄的礼赞

一些从事戏曲灯光的设计师,有时总跳不出传统戏曲的圈子,观念中总存有“大白光,亮堂堂”的习惯,在现代戏曲剧目的演出中,这种“惯性”挥之不去。光是讲究对比的,在满台黑的时候,一台灯也会让人感觉很亮。光的起承转合,除了与戏剧内容有关外,还可以起到调节观众视觉疲劳的作用。所以,灯光的亮与暗是和戏剧内容有关的,不能为亮而亮。设计师和灯光管理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这样设计出来的灯光才有感情,有艺术品味,才能使作品具有艺术美。

总之,灯光设计在由“艺术之真”达于“艺术之美”的过程中,要克服很多困难,既要搞清楚剧本的主题立意、来龙去脉,又要努力寻找和选择与戏剧内容结合得好的艺术形式,其创作道路并不平坦。本文只是笔者的一些浅见,希望同行们在提升技巧的同时,多做一些思考,从创作的本质出发考虑灯光设计工作。

(编辑 张 淼)

Experience about Lighting Design for Modern Peking Opera “Tian Liang”

LIU Fu-rong
(Shenyang Drama Troup, Shenyang Liaoning 100032, China)

Based on the rules of art works creation, it was discussed that how the lighting design help to make character image real and elegant, combined with the art practicing of Peking opera “Tian Liang”.

Peking opera; stage lighting; character image; photochromism

10.3969/j.issn.1674-8239.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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