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工作有序进行
2011-10-10施京京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工作有序进行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2月24日,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乳制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据了解,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重新审查工作正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企业的重新核查工作。从3月中旬起,质检总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全国各地乳品生产许可重新审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这项工作完成后,质检总局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审查结果。
为切实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12月1日,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乳品行业开展项目(企业)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核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对获得生产许可的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条件重新审核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公告》相关要求,对已获得生产许可的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进行严格审核。新版的审查细则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人员、质量检验设备、企业自检项目等方面都有着更为具体、细致和明确的要求。
据悉,在完成审核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质检总局组织对乳制品生产许可证进行重新审查。由于项目(企业)审核清理工作面广量大,为保证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严格把关,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将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核清理工作完成时限,由原计划的2010年12月31日推迟至2011年1月25日。因此,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工作完成时限,也由原计划的3月1日相应顺延至3月底。
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质检总局明确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工作部署和从严审核的要求,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乳品生产企业严格进行重新审核,确保今年3月底完成乳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切实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