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下经济
——无限光明之道
2011-09-28撰文徐江峰
□撰文/徐江峰
发展林下经济
——无限光明之道
□撰文/徐江峰
加快林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是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林业经营者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率为目标的林下经济引起了人们的日益关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已成为林业转型升级的一条重要途径。
发展林下经济势在必行
林下经济,是指充分利用林下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立体复合经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是现代林业发展的方向。
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地产出率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绍兴林业经济像全省、全国各地一样,走过了一条依靠外延扩张的发展之路。全市森林面积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578万亩增加到目前的610万亩,其中竹笋、干果、花木等各类林业特色基地面积扩大到185万亩;林业一产产值从80年代初的不足1亿元猛增到2010年的近7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林地是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林地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单纯依靠外延扩张是远远不够的,到了一定阶段,必须走内涵提升之路。利用林下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大力发展林业立体经营,提高复种指数,实现从单一林业向复合林业转变,既符合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单位面积林地产出率,进而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的必由之路。
发展林下经济,是弥补林业投入不足的有效手段。林业生产具有投入大、见效慢、周期长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者的投资积极性,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发展林下经济,在同一林地空间内合理地利用林下资源,实施不同生产周期的种植、养殖经营活动,一方面可以通过以耕代抚,促进林木生长,节约森林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取得一定的短期、中期收益,逐步积累林业生产资金,解决投入不足问题,走出一条“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协调发展之路。
发展林下经济,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林业经营,都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发展林下经济,通过从事不同生长期、不同收获期的种植、养殖业,开展林地多种复合经营,并利用林下经济的多样化产品发展加工业,能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改“单一季节劳动”为“一年四季上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消化,让农民能常年在家门口打工就业、增收致富。
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多样
近几年来,绍兴市林业部门结合当地林业生产实际,经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几种有效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案例一:林下栽花。2001年,新昌县丰岛公司租用该县小将林场罗坑山林区3000亩林地,在每亩50株左右的黄山松林下套种杨桐,套种密度为每亩300株。6年后,适宜在林荫下生长的杨桐开始投产,2010年平均亩产值达1000多元,预计2015年后进入盛产期,年亩产值可达2500多元。黄山松套种了杨桐之后,通过施肥、抚育,焕发出了“第二春”,生长旺盛,枝繁叶茂。目前,约有40年树龄的黄山松已进入成熟期,培育成了大径材,平均胸径达到25厘米,比不套种的同类黄山松粗3厘米。
案例二:李园种茶。桃形李是嵊州名果,味道鲜美,脍炙人口。但由于其适宜在水土保持能力相对较弱的麦饭石土壤中生长,而且是落叶树种,因此生态功能不强成了桃形李产业的一大弱点。2006年起,嵊州市在金庭、北漳等地实施东部山体覆绿工程,在桃形李基地中套种茶叶。由于茶叶四季常绿,水土保持能力较强,有效地增强了桃形李基地的生态功能,缓解了水土流失;同时也为当地农民增加了一笔额外的经济收入,获得了生态、经济双丰收。如金庭镇金庭村的300亩李园,2010年平均亩产值达6500多元,其中桃形李产值5100多元,茶叶产值1400多元。
案例三:榧药间作。香榧全身是宝,但生长缓慢,收益期长,被称为“子孙树”。同时,由于香榧造林密度一般在每亩50株左右,前期的土地闲置空间较大。浙江美林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在诸暨市浬浦镇上周坞村实施香榧与药材复合经营项目,在200亩香榧幼林内间作药材,还适当种植了无患子等落叶苗木。尽管目前香榧尚未投产,但已取得了良好效益,2010年每亩药材收入800多元。由于实施了复合经营,香榧造林后上层有乔木,下层有药材,造林初期不再需要遮阴设施,成活率达98%,每亩节约成本350元。
案例四:林中养鸡。位于绍兴县王坛镇的“丹家鸡”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养殖土鸡的农业合作组织。该合作社利用竹园、果园等林地养殖土鸡,目前已有社员186户,建立基地5000余亩,联结农户1850户,形成了年产土鸡20余万只的养殖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从事“丹家鸡”养殖的农户除正常的林业收入外,每户年均增收1.5万元。同时,由于在竹园、果园内养殖土鸡后形成了食物链,大大减少了虫害的发生以及农药的使用,实现了无公害生态化经营,确保了食用林产品安全。
以上案例只是绍兴市发展林下经济的几个缩影,与此类似的还有板栗套种茶叶、茶园间作香榧等。这些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有的已经比较成熟,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和完善,但对于促进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经济转型升级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绍兴县应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
科学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当地自然气候条件、森林资源现状和林业产业基础,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总体布局、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将其纳入“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综合开发、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山区小流域治理、平原绿化等工程项目以及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有机结合,做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抓好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加强与林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组织林业专家和科技人员积极引进、繁育适宜林下种植、养殖的动植物新品种,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配套生产技术的研究,探索适合绍兴实际的“林药”、“林花”、“林菌”、“林禽”等一系列林业复合经营模式。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林下经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基地(企业),树立典型样板。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召开现场会等途径,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多元投入,加强资金扶持。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林下经济的资金扶持。各级财政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基地(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助;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小额贷款等,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积极鼓励各类工商业主参与林业建设,投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快推进政策性林业保险,不断提高保险覆盖面,及时化解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
加工配套,强化龙头带动。积极鼓励、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开展林下种植、养殖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牵线搭桥,帮助林下经济经营者与林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的产品购销关系,扩大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卖难”问题。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能力,全面带动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壮大。
健全机制,促进持续发展。一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林业部门要与农业、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合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承包、转让、委托、租赁等各种形式,着力推进山地、林木流转,为提高林下经济规模化程度创造条件。三是健全技术服务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对经营者的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着力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林下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