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的生死盟约
2011-09-28吴淡如
文苑 2011年3期
[吴淡如]
久违的生死盟约
[吴淡如]
在一个叛军的绑架案中,有两位中国人在巴基斯坦成为人质,政府军攻坚营救,却造成了一人死亡。
两名人质都姓王,只有年纪大的王先生幸存。他得救时说:“也许是因为我又老又不懂英语,绑匪疏于监视,我才逃过一劫吧。我们两人被绑了五天,面临生死关头,已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去,就要好好照顾对方的妻儿。”
年轻的那位王先生不幸在营救行动中去世,他的妻子才刚怀孕不久,年老的王先生说他会信守承诺,照顾他的妻儿一辈子。
悲剧令人欷歔,而获救者打算信守承诺的言语则令人动容。
现代人中,能够信守承诺的人不多,就算白纸黑字写下也没什么用,人人都知道生意往来“口说无凭”,而情人间的海誓山盟多半只在发誓时有用,若有人愿意遵守“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承诺,应该算是今之古人了。
不过一个人的气节,就在于“即使没有白纸黑字,没有法院见证,还能够信守承诺”吧。
这种信守承诺的故事,总是出现在生死与共的时候。
过去我曾听过一位老兵伯伯的故事:
在抗战时,他和某战友约定,如果他死了,该战友要帮他照顾老母;如果是战友死了,他要帮他照顾妻子与幼子。后来,他的战友不幸阵亡了,信守约定到战友的故乡,把他的妻子与幼子接到身边来,后来又一起带来了台湾。
其实在相处的过程中,他老早就爱上了战友的未亡人——他年轻的妻子,只是一辈子都没有表明他的心迹,因为“朋友妻不可戏”,因为他不能把此照顾化为彼照顾。虽然战友死了,但他仍相信天知地知,这责任是逃不了的。
战友的妻子后来因病去世,他则终身未婚,一直照顾着“遗孤”长大。
或许,我们的时代太缺乏生死关头,所以磨不出有气节的故事。气节,需要勇气承担责任,需要节操奉行承诺。不管在什么时代,有气节的故事都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