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内商业银行协调发展的机制构建
2011-09-23林志华
林志华
区域内商业银行协调发展的机制构建
Mechanism s Construction on Harmonious Developmentof RegionalComm ercialBanks
林志华
精要: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在竞争合作的过程中,受信息不对称、市场定位、竞争实力、政策倾向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种种不协调的现象,如非正常存贷行为、中间业务低效竞争、服务原则缺失、信息资源封锁、联合意识薄弱等,因此构建相互协调发展的机制势在必行,具体可通过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完善区域信息系统、成立区域危机处理中心以及合作协调组织来实现。
区域内商业银行发展的协调性,是指某一经济区内的大型银行和一定数量的中小银行绝大多数具备稳定的偿付和盈利能力,相互之间交流机制畅通,持续稳定协作,市场竞争趋于理性。杭州作为长三角南翼的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吸引了众多外地城市商业银行入驻,截至2010年,已有各类银行省级分行30多家,金融总量和规模列浙江省首位。目前,在杭州开设分支机构的各类银行与当地大小银行同台竞争,发展良好,但受信息不对称、市场定位、竞争实力、政策倾向等因素的影响,不协调现象也时有出现,如竞争行为片面化、短期化,联合意识薄弱,合作关系不稳定等。本文从杭州范围内的商业银行不协调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并对构建商业银行协调发展的机制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区域内商业银行非协调发展的现状
(一)竞争方面
1.非正常揽储
近年来,区域内各商业银行的存款数量虽然不断上升(2009年杭州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14284.21亿元),但实质上是彼此争夺有限客户存款的结果。上级机构通过下任务、定指标的方式要求下级分支机构员工揽取存款,而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甚至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或者变相提高利率,导致经营成本和实际利率增加,既减少了银行的利润,也给银行的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2.贷款过度集中
在信贷市场上,随着银行数量增加,竞争程度增强,在申请贷款的人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每个银行获得高质量贷款项目的机会必然下降,而商业银行显然还未意识到这一点,在同一区域内纷纷倾向同一行业(如房地产)、相同项目(如个人消费)发放贷款,为了争取客户,个别银行甚至不惜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省略审批环节,不但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还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3.银行卡低效无序
银行卡业务领域的无序竞争,表现为各发卡行在相互分离中自成体系建立交易网络,配置用卡设施,一份投资往往被扩大到四份、五份甚至更多。在杭州中心城区,每15米就有一家金融机构,仅就用卡设备来讲,凡是大型购物中心和商场以及繁华地段,各银行都纷纷配置POS和ATM,整个区域内银行卡系统设施至少有30%以上属于重复投入。
4.服务原则缺失
商业银行为了应付来自监管部门的检查项目和完成上级单位的考核任务,经常不能合理处理时点数与时期数的关系,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工作节奏前松后紧,把任务集中在年末突击,违反工作原则和程序的事件层出不穷(例如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主体发放贷款甚至违规操作等),并在行业内广泛传染。
(二)合作方面
1.信息资源封闭
市场的竞争度决定于信息不对称程度,当市场有很多不透明的借款者,银行之间的竞争会比较弱,而更加透明化的借贷市场,则会有更多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竞争就比较激烈。因此,区域内商业银行间往往缺少主动的信息交流和情况互通,对损害银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相互封锁,而不是联手打击。这种有意弱化市场竞争的行为,容易造成金融资源的浪费,使得一些恶意经营企业得以骗取多家银行的信用而逃之夭夭。
2.联合意识薄弱
银团贷款业务可以加强银行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防止彼此之间的恶性竞争,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一旦寻找到贷款机会,特别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在资金实力允许的范围内,更愿意独自贷款以获取更大的收益和市场份额,而不是通过银团方式分散和规避风险,获取相互合作的整体收益。
二、区域内商业银行发展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一)成本因素
通常区域内新进入(成立)的银行往往很难将与在位银行建立关系的借款人吸引过来,因为信用状况透明且经营良好的客户要花费一定时间才能将自己的信誉度信号传递给新的银行,为了减少更换银行时发生的转换成本,客户宁愿与已经建立贷款关系的银行进行交易,因而在客观上成为新银行在区域内拓展业务的进入壁垒,为了消除这种壁垒,新银行必然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去争夺客户,因而产生了一些冒险行为。
(二)定位因素
虽然中小银行应该致力于与中小企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但仍有一些中小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对所面临的机遇和外来压力分析不足,对自身优劣评价不全面,缺乏合理的战略规划,无视资金、技术、网络方面的劣势,采取紧跟型的市场定位策略,盲目地与大银行进行恶性竞争,相互之间协调与合作的动力因此丧失。
(三)实力因素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凭借资金充裕、网点布局众多,计算机系统先进等优势占据了绝大部分金融市场,拥有大量的优质客户;且中小银行起步慢,受资本和网点布局的限制,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仍占中小商业银行收人的绝大比重,而新型的中间业务、个人业务、信用衍生产品还处于开发探索阶段,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市场份额小,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中小银行之间更容易建立一定的合作关系,与国有银行之间的割裂是显而易见的。
(四)产品因素
一方面区域内的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高度雷同,尽管存在不同的品牌或名称,但具体到某项产品或服务,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另一方面近年来各银行虽然有产品和业务创新,但为了避免其他银行的搭便车行为,也是以引进、消化再创新为主,原创性创新较少,因此同质化竞争的局面一时难以打破。
(五)政策因素
一方面,由于金融系统自身的不稳定性,风险难以避免,一旦大的危机来临,人民银行往往会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商业银行进行救助或接管,但在中小银行出现危机时,则可能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让其淘汰;另一方面,中小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国有银行相比,更能够从地方政府中获得客户资源、优惠政策以及竟争保护。因此,种种政策的倾向性都会让商业银行间不协调发展局面难以打破。
三、构建区域内商业银行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
(一)树立正确利益观
区域内商业银行开展竞争合作,需要在利益分配上有一种大局意识和长远目光。在合作初期,不能过分计较输赢和利益的大小,侧重点应放在整合资源与建立信任互助的关系上,若有必要,可以适当牺牲一部分既得市场和利益。到了竞争式合作的中期,应侧重探索技术层面的合作,关注成本与未来收益,强调合作的发展潜力。一旦合作成功,双方确定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应更多地关注利益的大小。因为合作决不是放弃,让权也决不是放权,竞争式合作更应该强调未来利益。
(二)建设区域内征信系统
从必要性来看,在区域内建立信用系统,涵盖该范围内各商业银行可能贷款对象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单个商业银行的机密内容,不仅能满足商业银行的大多数贷款业务,还可以降低贷款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从实用性来看,区域内的信息系统虽然覆盖面积小,但是信息相对全国性的征信体系而言更详细、准确、及时,商业银行在总体把握贷款人及其项目之后即可决定贷款与否,激励各商业银行提供、共享信息的效果十分明显。
(三)成立区域危机处理中心
在区域内建立银行业的危机处理中心,是作为化解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将其传染性降到最低,以维护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该中心在某一商业银行由于个别极端事件而面临挤兑风潮时,能够要求其他商业银行快速作出反应,例如现金援助、简化事故行票据处理程序等,协助事故行迅速走出困境,有效地规避系统风险。在正常时期,该中心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搭建商业银行相互交流、业务协调的平台,明晰相互资金往来的脉络,确保资金安全和金融交易顺畅。
(四)建立银团贷款协调组织
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对银行和集团授信客户来讲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参与银团贷款的多家银行可以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和沟通,全程监控集团授信客户融资、用资及回款等财务情祝变化,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实践证明,这种贷款方式需要一定的协调机制,建议在区域内金融监管当局的鼓励、指导下,自发、自愿地成立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公平公正地选拔参与贷款的银行,从而实现共赢的目标。
(五)成立联合开发小组
商业银行为拓展生存空间、增强综合竞争力并获得持久性的盈利增长必须加快金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由于单个商业银行难以承受金融创新的高风险,需要彼此之间成立联合开发机制,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产品的联合开发可以由商业银行根据对未来市场的预测,自愿组队,结合各自的优势,通过签署合作开发协议,共同投资并监控开发进程,并将研究成果产业化。由于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是多家银行参与,消费者容易认可,因而能够更快地产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