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的效率与公平性分析——基于支农惠农目标的评估
2011-09-13王文娟
王文娟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家电下乡政策的效率与公平性分析
——基于支农惠农目标的评估
王文娟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家电下乡政策是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本文运用比较研究和分类研究的方法,基于对该政策支农惠农目标的评估,分析研究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效率与公平性。研究结果表明:家电下乡有效提升了农村家电消费整体水平,但在消费阶段及城乡差距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农村家电产品结构逐步优化,但其发展仍相对滞后;“三个体系”的作用得到初步发挥,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性;政策调动了中低收入农民的消费积极性,缩小了其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不同地区受到收入及政策的双重影响不同,对政策的反应也各不相同。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的顺利开展,需深入推进家电下乡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效率;分人群、分地区有针对性的推进政策实施,不断改善政策的公平性。
家电下乡;惠农目标;效率;公平性
一、引言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大力推动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于2007年12月在山东、四川、河南和青岛3省1市试点,2008年推广至14个省市,2009年2月扩大到大陆所有省份。该政策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通过财政政策,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同时促使企业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其目标一方面在于缓解家电行业的产品出口压力及相关行业的就业压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在于提升农民家电消费水平,开拓和发展农村消费市场,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因此,该政策既是一项经济刺激政策,又是一项支农惠农政策。
该政策的运行模式为:“以农民利益为核心,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是该模式的核心,其受益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参与热情,从而关系到家电下乡政策的成败;政府是引导者,其目标在于通过四年的政策实施,提升农民对家电产品的消费能力,扩大家电产品内需,达到刺激经济发展的目标;企业是政策顺利实施的有力推动者,其根本目标在于开拓农村市场而获利,其客观影响在于能否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生产体系、物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下文简称“三个体系”),从而在农村消费市场上平稳立足。可见,无论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企业的角度,经济发展目标的达成,均有赖于支农惠农目标的实现。因此,支农惠农目标是家电下乡诸目标的重中之重。
本文基于对支农惠农目标的评估,分析研究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效率与公平性:首先,明确其支农惠农目标,并从效率与公平性两个方面对该目标进行分解;其次,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政策实施的效率进行评估,为探索提高效率的路径与方法打好基础;再次,运用分类研究的方法,对政策实施的公平性进行评估,区分不同收入人群、不同地域人群受政策影响的程度,提升政策评价的针对性;最后,针对政策效率及公平性的分析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家电下乡政策支农惠农目标及其分解
财政部、商务部在关于家电下乡试点政策的解答中指出家电下乡的四个“有利于”:(1)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2)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3)有利于建立起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4)有利于缓解顺差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前三个“有利于”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这即是家电下乡政策的支农惠农总目标。为了考察这三个“有利于”的实现程度,笔者从效率与公平性两个方面对目标进行了分解。
从效率上来说:一是要从整体上扩大农村家电消费,包括消费数量的增加、消费层次的提高及消费阶段的提升,缩小城乡差距,从而真正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二是逐步推进农村“三个体系”的整体构建,促进农村市场体系的完善。从公平性上来说:一是要实现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体之间补贴的实质公平,提高农民群众的普遍福利;二是“三个体系”的布局更加合理,特别要考虑到中西部地区农民的福利。
三、家电下乡政策效率分析
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法对家电下乡的政策效率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借助预测方法,比较预测值与实际值的差异,推断政策效率的高低;二是纵向比较本期与前期资料,推断政策是否使得本期状况较前期有所改善;三是横向比较城镇与农村现状,推断政策是否有效缩小了城乡差距;四是比较前后政策差异,发掘新政新举措,初步预测其效果。具体来说,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村家电消费水平整体上是否提高
为了考察家电下乡是否提高了农村家电消费的整体水平,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家电下乡是否促进了农村家电消费绝对水平的提高,包括销售数据①本文所指销售数据仅指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登记销售量和登记销售额。是否有明显增长趋势及农村整体家电消费阶段是否得到提升;二是农村家电消费水平相对于城镇是否提高。
1.从销售数据①数据来源于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来看,家电下乡有效刺激了部分家电产品的消费。自2009年第2季度至2010年第3季度,我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在整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六个季度累计销售约9000万台,累计销售额达到约1800亿元,平均每季度销售额约为300亿元;特别是2010年前三个季度,累计销售家电5257.3万台,累计销售额为1158亿元,同比增长两倍,月均销售额达到128.667亿元。此外,由于本文所述销售数据均为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登记销售数据,实际数据大于本文所述数据。如果再加上政策外的家电消费,农村家电消费的销售数据将更大。
为了考察家电下乡政策在推动农村家电消费绝对量提升中的作用,本文采用指数平滑预测法,比较2009年农村各种家电每百户拥有量增长率的预测值与实际值,进而推断政策效率的高低。
一次指数平滑预测公式如下:
如表1所示,本文以农村2000年到2008年农村各家电每百户拥有量的增长率为基础,预测2009年的增长率,并将其假设为在没有家电下乡政策条件下的增长率(),将其与2009年实际增长率(G)相比较,结果表明:家电下乡政策有效促进了农村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及彩电的消费,而对手机及电脑消费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
表1 家电下乡前后农村各家用电器每百户拥有量增长率预测值及实际值
2.从消费阶段来看,家电下乡有效推动了部分产品消费阶段的升级。宦国渝(1998)将居民耐用消费品消费按拥有量的百分比划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消费导入期(每百户拥有量≤10台)、消费成长期(每百户拥有量10-50台)、消费成熟期(每百户拥有量50-100台)及消费衰退期(每百户拥有量≥100台)。消费导入期的特点是市场处于消费启蒙阶段,只有激进的消费者和高收入者才会购买这类产品;消费成长期的特点是有消费能力的消费者,在示范效应等作用下,开始购买这类产品;消费成熟期的特点是消费者将此类产品视为必需品,消费趋于大众化;消费衰退期的特点是该类商品开始退出消费市场或者逐渐被替代品所取代[1]。
本文借助宦国渝(1998)对耐用消费品消费阶段的划分,比较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前后,农村各家电产品所处的消费阶段,分析家电下乡能否有效推动农村家电消费阶段的升级。
为了便于比较,本文将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时间(2009年2月)作为政策实施前后的时间划分点,比较2008年底与2009年底各家电产品每百户拥有量状况。由表2可以看出,家电下乡助推农村洗衣机、空调、彩电及手机消费进入了下一消费阶段,并推动电冰箱及家用电脑在当前消费阶段的进一步发展。
结合前文所述,家电下乡在有效推动农村洗衣机、空调、彩电消费的同时,将它们的消费时期推向了下一阶段;虽然没有推动电冰箱消费由成长期进入成熟期,但极大地推动了其在成长期的发展;农村手机消费由成熟期进入衰退期属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自然过渡,而非政策作用的结果;农村电脑消费仍在导入期中缓慢发展,政策的刺激作用极为有限。
此外,通过对农村各种家电消费阶段的考察,还可以解释家电下乡未有效促进手机及电脑的消费的原因。手机与彩电整体上同时由成熟期进入衰退期,家电下乡没有有效促进手机消费,却促进了彩电的消费,主要在于家电下乡手机名录多为中低端系列,而中低端系列是手机进入消费衰退期的主力军,其更新换代速度较之彩电等更快,其被替换的速度也更快。而电脑没有在农村市场迅速拓展,主要在于其仍然处于消费导入期,消费者对于电脑的消费认识仍然不足,消费的主要人群仍然是激进的消费者和高收入者。
3.从城乡消费差距来看,家电下乡有效缩短了部分产品消费的城乡差距本文利用一元回归预测方法,以城乡居民各家电每百户拥有量比值(Yi)与可支配收入比值(X)建立回归模型,采用点预测和区间预测,分别对2009年城乡各家电每百户拥有量比值进行点估计和区间估计,并假设其为在没有家电下乡政策下的应有城乡差距水平及水平范围,进而比较预测值与实际值之间的差距,从而推断政策在缩小城乡差距中的作用。其推断依据如表3所示。
据此,本文建立如下回归模型:
表2 家电下乡前后农村各家用电器每百户拥有量及其所属消费阶段 单位:台
表3 利用回归预测进行推断的依据
式中,Yij表示第i类家电城乡每百户拥有量第j年的比值,Xj为第j年城乡可支配收入比值,β0、β1为待估参数,μij为随机误差。
当Xj值取定时,Yij的点估计式为
01的估计值。
Yij均值的预测区间为:
本文以2000年至2008年城乡居民各家电每百户拥有量比值与可支配收入比值数据为基础,计算预测结果如表4所示,结果表明:家电下乡政策一是有效缩短了城乡电冰箱、电脑消费差距,城乡居民电冰箱、电脑每百户拥有量比值显著降低;二是促使洗衣机、手机等家电的消费差距具有了缩小的趋势,城乡差距逐步降低;三是未有效缩小空调及彩电等家电的差距,甚至可能出现差距反弹趋势。
表4 2009年城乡各家用电器每百户拥有量比值预测值与实际值
综上所述,家电下乡在推进农村部分家电产品消费绝对水平的提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缩小了城乡消费差距。其中家电下乡对洗衣机和电冰箱的消费刺激作用最为有效;对空调及彩电的消费总量促进作用显著,但在消费结构和城乡差距方面仍有待改善;而对手机、电脑等家电产品的消费刺激作用并不显著,还需采取其他配套措施。
(二)农村家电产品结构是否改善
为考察农村家电产品结构的改善程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农村家电消费的档次是否得以提高;二是农村家电消费的需求特征是否得以改善,包括农村家电产品种类的调整状况及其与城镇的差距状况。
1.从消费档次来看,农村家电档次逐步提升。本文通过纵向比较家电下乡销售均价走势发现,2010年2至8月份各月销售均价逐渐上升,由2月份的1970.1元增长到8月份的3134.6元①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如图1所示)。销售均价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家电档次的提高。更多的更高档次的家电进入农民家庭,对于改善农村家电产品结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2.从家电消费种类的调整状况来看,发展型及享用型家电的发展相对滞后。按照耐用消费品的功能性质,李润亮等(2009)将其分类为生存型、享受型和发展型耐用消费品。家电产品中,生存型耐用消费品包括洗衣机等;享用型耐用消费品包括电冰箱、空调等;发展型耐用消费品包括彩电、手机、电脑等[2]。本文按照其分类,结合表2比较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前后,各种类家电所处的消费阶段。由比较可以看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国农村生存型家电已逐步由成长期进入成熟期;享用型家电整体上逐步进入并将长期稳定的处于成长期;中低端发展型家电逐步由成熟期进入衰退期,而高端发展型家电仍主要处于导入期。因此,家电下乡政策应适度将推进重点侧重于享用型家电及较高端的发展型家电。
图1 2010年2-8月各月销售均价
表5 2009年城乡各类家电拥有量占总家电拥有量的比重
3.从城乡家电消费种类的差距来看,高端发展型及享受型产品的消费差距仍然巨大。一方面,从纵向比较城乡各种类家电消费绝对量的差距来看,差距呈扩大趋势。李润亮等(2009)的研究表明,截至2006年,城乡彩电消费差距在10年以下,洗衣机、冰箱消费差距在20年左右,电脑消费差距在10年左右[3]。而在2009年末,虽然经过2年的发展及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动,农村每百户家电拥有量中,彩电的消费差距已超过10年;洗衣机只相当于城市1985年前后的水平,差距扩大到25年左右;冰箱及电脑的消费差距基本未变;而新崛起的空调的消费方面,农村远不及城市2000年的水平。城乡各类家电的消费差距在调整中有所扩大。另一方面,从横向比较城乡消费产品结构比例来看,差距主要体现在高端发展型及享受型家电。为简便起见,笔者仅对2009年城乡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彩电、手机及电脑各自拥有量所占比重进行统计(如表5所示)。从表5中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在电脑及空调的消费比例方面,明显地高于农民,其中,空调消费比例较小主要在于其可替代产品相对较多,属于较高端的享受型家电;虽然农村家电消费档次有所提高,但农民家电消费仍然主要集中于中低端的家电种类。因此,在家电下乡后续工作中,应突出对农村逐步落后家电消费的关注,并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刺激农民对于较高端家电产品的消费,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持续繁荣。
总之,家电下乡政策促使农村家电消费整体上从低端产品消费向中端产品过渡;农村生存型、消费型及中低端发展型家电的消费潜力正在逐步释放,高端发展型家电市场的开拓仍需一系列配套措施;城乡家电消费的结构差距仍然较大,主要集中于较高端享受型及发展型家电的消费,这也是政府及企业未来进行市场拓展应关注的方向。
(三)“三个体系”建设是否有重大进展
纵向比较家电下乡政策前后的政策差异发现,家电下乡政策的亮点在于推动“三个体系”的建设,在不断完善农村消费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推动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启动和繁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生产体系来看,家电产品在功能和质量上将更加符合农民需求。很多企业已开始设计具有防雷、防潮、超宽电源、超强接收、适合高强度运输、待机功耗小、说明书简易化等适应性功能[4]的家电产品。而且在生产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也加强了产品的质量监督,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在从《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到《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再到《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等的相关文件中,对中标企业及产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倾向于对农民有利。
2.从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流通体系来看,家电产品在农村的物流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善。家电下乡在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工程成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推动了这一体系的继续完善,正逐步改变农村市场以小型门店为主、大型家电物流企业成本高等[5]的问题,为农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增添了新的动力。
3.从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售后服务体系来看,农村市场售后服务落后的状况将逐步改变。《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售后服务体系的建立做了很好的规划。这个方案中提到搭建全国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改造农村地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售后维修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技能培训等措施。目前,方案正在有条不紊的实施过程中,如果方案能顺利实施,将不仅大大提升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的水平,还将对整个农村市场售后服务体系的建立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渐改变整个农村市场服务网点少、维修技术人员缺乏、售后维修行为不规范等现象[6]。
总之,家电下乡在促进“三个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在尊重农民利益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一个面向农村市场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体系,并促使其发挥了初步的作用。今后政府应重点着力于“三个体系”的制度构建及解决具体运行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促使三个体系的建设更加科学合理[7]。
此外,家电下乡还促使农民家电消费观念得以改善。成思危等(2001)的研究表明,虽然购买力不足是影响农民耐用消费品即期消费的主要原因,但是很多农民因为对产品质量缺乏信心、售后服务不便而放弃购买计划[8]。而家电下乡的宣传作用正是在建立农民产品质量信心、改善农民消费意识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9]。
四、家电下乡政策公平性分析
家电下乡的支农惠农目标旨在提高农民群众的普遍福利,而不是一部分农民的福利。本文采用分类研究的方法对政策公平性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不同收入的农民群体之间,政策是否缩小了他们之间的差距;二是在不同地区农民群体之间,政策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如何;三是在“三个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是否照顾到了落后地区农民的需求。
(一)“家电下乡”是否拉大了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差距
本文接受相关学者关于低收入组农户收入与农户家电消费意愿呈负相关关系,而高收入组农户收入与农户家电消费意愿呈正相关关系的研究结论[10]。并进一步认为,在家电下乡设置最高限价的条件下,应对其结论进行补充:由于最高限价的存在,高收入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消费意愿也存在极限。因此,笔者认为:家电下乡政策的效应受到收入的束缚,且存在一个收入段,使得政策效应十分明显。
如图2所示,我们假定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行受到收入和政策效应的影响。图中所指政策效应是一个综合效应,包括政策补贴的吸引力、政策实施时间长短、农民对政策的响应程度、政府对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动力度等。在收入维度上,农民购买家电的行为首先受到收入的影响,从低收入开始,购买家电的意愿和准备金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而当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即当家电下乡产品不能满足高收入农民对于家电产品更新换代的需要或不能满足农民对高档次家电消费的需求时,消费意愿就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停滞甚至下降,准备金则到达饱和或转移到其他家电的消费上;在政策效应维度上,在农民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政策效应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作用为零,当农民收入达到一定程度,政策的综合效应将放大收入的影响,使农民对于家电的消费意愿增大,准备金也随之向家电下乡产品倾斜,而随着收入的增大,政策效应对农民的影响将逐渐减少,直至微乎其微。由此可将农民群体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策难以启动其消费的低收入农民;第二类是政策业已启动其消费的中等收入农民;第三类是政策吸引力不足的高收入农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家电下乡能够拉大低收入农民同中等收入农民的家电消费差距,但并不能够显著地拉大其与高收入农民的消费差距;家电下乡所造就的是中等收入农民对高收入农民的追赶,是对占多数农民福利的一种提升。
图2 收入与政策效应维度图
(二)“家电下乡”是否拉大了不同收入地区的差距
为了考察不同地区政策效应的大小,本文选取2009年12月①本文选取12月份单月数据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各省市家电下乡开始时间不同,若采用自2009年2月的累计数据会增大误差;二是选取单月数据便于计算。当然,本文选取2009年12月份的数据,也可能会造成某些省份的政策效应计算出现偏差。各省家电下乡销售额数据,并计算其人均支出额②当月人均支出额=当月销售额/本省农村人口数。及占人均月收入③人均月收入=各省年农民人均收入/12。的比例,并以当月人均支出额占人均月收入的比例来衡量家电下乡政策效应。我们以全国的平均水平(人均月收入429.43元,政策效应3.65%)为基准(人均收入≥429.43为高收入,反之为低收入;政策效应≥3.65%为高政策效应,反之为低政策效应),将各省份划分为四个部分,各个部分的划分如表6所示。
(低收入,低政策效应)组(下文简称(低,低)组,其他依次类推)和(高,低)组的农民家电消费热情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但是,(低,低)组更多是由于收入低,没有能力购买家电所致,笔者将其称为“收入落后型”;而(高,低)组更多的是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对其吸引力不够所致,称其为“政策迟滞型”。而且,在(低,低)收入组中,并不是所有的省份消费热情都不高,像江西、山西、湖南等省份其当月人均支出额占人均月收入的比例也达到了3%以上的水平,而新疆、西藏、青海、云南、贵州等贫困省份才是真正政策需要更加关注的地方,这些地区需要的是更多的收入。而(高,低)组中,也不是家电下乡产品对所有的高收入地区的吸引力都不够,从绝对数上来说,这些地区除了广东外,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绝对购买数量还是很可观的;此外,对于吉林、福建、江苏、广东的农民来说,其收入并没有到达非常高的程度(即其福利水平还没有超越家电下乡所能提供产品的福利水平),其需求的进一步激发可能需要更多的政府引导。
表6 我国各地区按收入和政策效应组合分类表
在高政策效应的两个组中,将(低,高)组与(高,高)组分别称为“政策启动型”和“政策明星型”。在这两类中,并不代表政策效应越高越好,以河南为例,当月人均支出额占人均月收入的比例超过了9%,这样对其他消费的挤占可想而知,这造就的可能只是农村家电市场的短暂繁荣。高政策效应地区更多需要的是消费市场广度和深度的进一步扩展。
因此,就公平而言,家电下乡政策确实没有使经济最落后的几个省区得到很好的改善,但是并没有很严重地拉大最先进地区和最落后地区的差距。家电下乡所造就的是中等收入省区对最先进省区的追赶。笔者认为家电下乡的当务之急是一方面采取配套措施提高低收入省份的人均收入,使政策效应能够得到较好的发挥;另一方面通过农村市场体系的完善,更加合理地发挥家电下乡的政策效应,以免出现政策结束后农村市场萎缩的局面。
表7 2005年至今“万村千乡”工程成果 单位:个
(三)“三个体系”的布局是否合理
家电下乡“三个体系”建设中,物流体系是关键,生产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布局均受到物流体系的限制。因此物流体系的布局合理性,就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电下乡政策的公平性。
家电下乡物流体系的构建是政府农村市场体系构建的一部分,因政策的延续性,其布局已有较大的合理性。以“万村千乡”工程为例,从表7中可以看出,政府不仅在推动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总量的增加,还注意了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布局,特别关注中西部地区物流体系的构建。因此,就政策的延续性而言,家电下乡“三个体系”的布局也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
五、进一步实现家电下乡支农惠农目标的政策建议
(一)继续深入推进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效率
1.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提高政策效率的根本措施 如前文所述,家电下乡在推动农村消费绝对水平的提高方面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作用并不明显。究其根本,仍在于农民增收速度落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只有在农民收入大幅上涨的同时,对农民采取适当的财政补贴政策,才能真正地提高农民的家电消费水平。
2.进一步扩大补贴产品范围 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于家电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11],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入开展需要更多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通过两年的政策实施,很大一部分农民对于补贴范围内的产品的需求已达到较高的饱和度(如中低端手机)。虽然各省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九类补贴产品之外再选择一类家电商品予以补贴,但其效果将十分有限,家电下乡政策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更大的产品范围。
3.推进重点产品下乡进程 一是针对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着力推动难以启动农民消费热情的产品(如电脑)的消费,减少对已进入消费成熟期及衰退期产品的财政补贴,转为对处于导入期及成长期产品的进一步刺激因素;二是针对城乡消费差距相对较大的家电产品,应进一步调查分析产生这种差距的原因,采取进一步的配套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三是针对农民越来越多的对相对高端的享受型及发展型家电的需求,通过进一步的财政补贴等措施,适时推进此类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开拓。
4.将家电下乡更好地融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这是农村家电消费市场持久繁荣的重要保证家电下乡既是一项财政补贴政策,又可归入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建设面向农村的家电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是家电下乡政策的题中之意。只有将家电下乡政策更好地融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才能更好地保证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结束后,农村市场还能保持长期而稳定的繁荣。
5.进一步促进农民消费意识的提升 在家电下乡实施过程中,不仅要推动家电产品的下乡,还要推进合理消费意识的下乡。在政府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以家电下乡、建材下乡、汽车下乡等措施为诱导,逐渐改变农民保守的消费意识,真正释放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消费。
(二)分人群、分地区有针对性的推进政策实施,进一步改善政策公平性
1.政府可适当设置弹性补贴制度 对低收入群体或收入落后型地区给予更高的政府补贴,以缓解其无力购买的状况。此外,还可以其他形式的补贴对低收入农民进行补助,以补偿其“损失”。
2.千方百计增加收入落后型地区农民收入如前文所述,收入落后型地区中存在类似于新疆、西藏等的低收入省区,它们的人均收入过低,使得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推进这些地区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市场的繁荣,需要更多的配套优惠政策,提高农民收入,增加他们的购买力。
3.加强对政策迟滞型地区的政策推动 这些地区中,还存在一些省区,其政策效应还有待开发,政府需要进一步的推进政策的实施力度。此外,由于这些地区消费的绝对量已经较高,因此对这类地区的主要任务应放在“三个体系”的构建上,从而促进这些地区农村市场体系的完善,真正地给农民带来实惠,缩小城乡差距。
4.推进政策启动型及政策明星型地区政策更加规范地运行 如前文所述,这类地区中某些省区家电下乡人均支出额占人均月收入额的比例过高,对其他产品的消费挤占作用明显。为了避免农村市场只是短暂的繁荣,政府需加大对这类地区家电消费的合理引导,宣传合理的消费意识,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这类地区市场体系的完善。
5.加强中西部地区的“三个体系”布局 政府应进一步大力加强中西部地区“三个体系”,特别是物流体系的建设,以满足中西部地区物流等的需要,增进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缩小地区间差距,实现政策公平性。
[1]宦国渝.农村耐用消费品市场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1999,21(57):17 -28.
[2,3]李润亮.我国农村耐用消费品消费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11):84 -90.
[4,9]秦大磊,张 坚.家电下乡对农村消费者品牌意识的影响分析[J]. 商业时代,2010,29(11):28,69.
[5]王美蓉.从“家电下乡”看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问题[J].商业时代,2009,28(13):16 -17.
[6]孙 婷.浅析家电下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商业时代,2010,29(9):14-15.
[7]王文娟,李京文.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其完善[J].经济管理,2011,33(6):1 -7.
[8]成思危.中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分析与开拓[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2):22.
[10]郝爱民.家电下乡与农户家电消费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0,26(9):96-98.
[11]王文娟,李京文.后家电下乡时代农村家电消费需求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11,28(4):44-53.
Efficiency and Equity of Subsidizing Electronic Appliances to Rural Population:An Assessment Based on the Policy Target of Supporting and Benefiting Farmers
WANG Wen-juan
(School of Government,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ijing100081,China)
Subsidizing electronic appliances to the suburb is a policy that substantially benefits and supports the farmers.This paper applies comparative study and Classification methods to analyse the efficiency and equity of subsidizing electronic appliances based on assessing the target of supporting and benefiting agriculture.The research indicates that the policy has promoted the increasing of the whole consumption level of the appliances in rural,but in the consumption stage and reducing the gap between the electronic appliances consumption level in the suburb and that in the urban area,there are much more need to do.The electrical appliances consumption structure is gradually optimizing,but still lagging behind.In addition,“The Three Systems”displays its impact in boosting the economy and reflects fair in different places.Meanwhile,the policy mobilizes the consumption enthusiasm of the middle and low-income farms,reducing its gap with the high-income groups.Different regions respond to the policy varying from the different double impacts of the income and policy.In order for the policy to penetrate into the suburb even further,specifications of the policy is needed,namely it should have specified policies for different demographics and different regions,thus improve the efficiency and equity of the policy.
subsidizing electronic appliances to suburb;benefiting farmers policy target;efficiency;equity
F323.8
A
1002-9753(2011)12-0092-09
2011-03-14
2011-10-29
王文娟(1965-),女,山西大同人,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本文责编:润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