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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人体器官中介的日子

2011-09-08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1年5期
关键词:四合院器官身体

我到广州的第十八天,身上的钱剩下最后十几块。我无数次徘徊在那些廉价小发廊的门前,我知道,除了和发廊里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一样出卖身体,我别无他法。

就在我濒临绝望的时候,无意中看见旁边一根灯柱上的广告,上面写着寻找愿意售卖肝、肾等活体器官的人,并且承诺在手术之前对“供体”免费包吃包住。我拨打了上面的电话,很快,一个男人驾着一辆黑色轿车出现在我面前。我很不安,但我摸了摸空荡荡的口袋,决定赌一把。

这个自称赵飞的男人,并没有说谎,他真的给我安排了住处。在这里住的十几个男男女女,和我一样都是经过身体排查确认健康后才留下来的。我们的伙食很好,每天三顿不仅有肉有海鲜,而且晚上还有消夜,我觉得赵飞实在太有人情味了。

我到四合院的第七个晚上,赵飞走进了我的房间。在那种境地,我确实需要一个像赵飞一样有能力提供给我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男人。我缓缓地倒在了他的身下,无所谓爱或不爱……事后,他对我说,我会给你一个好价钱的。我感激涕零,觉得这个男人总算有情有义。

但随着我在四合院的日子久了,和其他人相熟之后,我才发现赵飞的伪善。更让我气愤的是,我有一次无意中听到赵飞在讲电话,原来他作为中介所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我们这些捐献者——他给我的价钱是卖一次肝四万块,但实际上他向患者收费高达十二三万!

我留在赵飞身边的本意是蹭饭吃,并没有真的想卖我的肝。可是当我知道二分之一的肝就可以卖十几万时,我动摇了。如果我能亲自和患者接触,那就有机会跟对方谈价钱,省去赵飞的中介,十几万全部落在我手里,这笔账,怎么想怎么划算。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私下买卖器官是违法的。

那晚,我在一个小贩手里买了一颗迷药,弄碎了混进赵飞最爱喝的韩国烧酒里。药效很快发作,他刚脱了衣服,来不及和我亲热,就趴在床上睡死过去。我翻了他那个从不离身的包包,里面有一本记事本,我抄下了其中一个需要换肝的患者资料。

我搭公车去了那家医院,找到了患者王立峰。王立峰对我的出现颇感意外。我撒了个谎,说家里有个得精神病的母亲,在我十岁的时候走失,最近好不容易找了回来,我想把肝卖掉,换一笔钱治好母亲的病,但是通过中介只能得到很少的钱,所以才迫不得已和他接触。

男人都习惯同情弱者,在我的哀求下,王立峰终于松了口。只要我们两个检查出来合适的话,他就和我秘密交易。于是,我找办假证的做了一张结婚证,证明王立峰和我是夫妻关系。医院里的护士和医生并不知情,以为我们是真正的夫妻。

我从小就崇拜像王立峰一样有知识的男人,他还许诺,只要他身体康复,就会娶我做新娘。人都是有贪欲的,尤其是当有了比较之后。我想要的丈夫,应该像王立峰一样,又温柔,又懂得让女人快乐;我甚至想,就算他一分钱不给我,我也愿意把我一半的肝捐给他。但王立峰却很理性地和我签了合同,并付给了我四万块钱订金。

换肝手术很成功,经过数天观察,王立峰身上也沒出现排异反应。我很开心,在照顾王立峰的同时,憧憬着以后的美好生活。但是,生活最高潮的地方不是得到幸福,而是让人猝不及防。

在王立峰康复得差不多的时候,一天,我发现他人不在,病床收拾得很干净。我有种不祥的预感,马上跑出去抓住一个护士问怎么回事。护士用奇怪的眼光望着我,说:“你是王立峰的妻子,难道不知道他已经出院了吗?”

我的心很焦灼,像火烧似的。我想找主诊医生要王立峰的地址和电话,但到医生办公室门口我又退了回来——我怎么可以问呢,我一问,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假夫妻,我们私底下交易的事情就会曝光,到时我会不会坐牢?要不要把收到的钱都吐出来?

王立峰还欠我八万块钱,虽然八万块不是小数目,但比起这个损失,他的失踪更让我心痛——我对他那么好,他却把我甩了。

我有种一无所有的绝望感,拖着疲倦的双腿回到四合院,倒在床上。赵飞走了进来,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屁股。我没有力气应付他,只是把脸埋在被子里,尽量不让自己哭出声。

赵飞冷笑了一声,说,你没必要伤心,这钱本来就不属于你。

我抬起头,借着灯光去看赵飞,无论年纪还是智慧,他都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我太幼稚了,竟然妄想在这个龙蛇混杂的都市里和一个骗子较劲。

原来,赵飞早就知道我私下接触了王立峰。作为一个活体器官买卖的中介,赵飞的背后有一支庞大的队伍,包括在医院里工作的内应。他威胁王立峰,如果不将剩下的八万块钱尾数作为中介费给他,他就会揭发我们私下买卖器官的事情。王立峰犹豫过,他不想亏欠我,但他也犯不着为一个半路里跑出来的女人担当风险,肤浅的爱情相比起生活的艰辛,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于是,他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兜了一个圈,我最后到手的还是四万块,为此还赔上了感情。我对这个城市已经心灰意冷,尽管赵飞极力挽留我和他一起做事,但我拒绝了,带着四万块钱回到了家乡。

那四万块很快就被我花光了。捐肝手术后我元气大伤,再加上后续营养跟不上,我的身体一直不能很好地复原,尤其是肝脏,总是隐隐作痛。为了不让母亲担忧,我再次无奈地回到广州。

在广州住了四个月,因为体力不支,我前后换了几份工作。几番辗转,我在一次外出吃饭时碰到了赵飞。他对我当初的背叛并没有过多地介怀,还说赏识我的胆色,他现在很缺人手,问我有没有兴趣做他的搭档。在他的游说下,已经被生活压迫得近乎变态的我,成了一名器官中介。

我负责去游说那些像我一样,或者比我更惨的、因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要出卖器官的人。他们除了一副健康的身体,什么也没有剩下,这种人,往往比一般人更贪恋金钱。但我每次做的时候都心存愧疚,觉得自己像在别人面前挖了一个陷阱。我知道出卖器官的同时,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是美梦的破灭,是健康的失去,是对未来的绝望。每次我看着那些不知死活的年轻人,心里都很堵,但又抑制不了那种赚钱的欲望。直到有一次,一个赵飞所养的供体,从医院的六楼跳了下来,死了。

他是我亲自招揽到四合院的。当时他说供不起房子,女朋友要去相亲了,他想要一笔快钱,于是我就介绍他去捐肾。但他捐完肾后身体就垮了,原本雄纠纠的男性雄风不见了,连最起码的性事都完成不了。他接受不了这个打击,从楼上一跃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突然消失了,而我,是他背后间接的凶手。我惶惶不可终日,夜夜做噩梦,生怕警察来抓我,怕冤魂来找我索命,怕死者的家人来找我报仇……我带着行李仓皇逃离了广州。但是,我无法摆脱良心的谴责,沉重的负罪感,将伴随我的后半生……

编后:

全国每年150万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个本不该有的行业——人体器官买卖。而2.5万与15万元之间的巨大利润空间,也造就了一个本不该有的群体——人体器官买卖中介。

2007年5月1日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活体器官只能捐献给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有亲情关系的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明确了非法买卖器官的法律责任,其中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法定罪处罚。

总之,人体器官移植,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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