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做公益事业,乐此不疲!—与浙江省青基会秘书长访谈录
2011-09-05徐友龙
■观察记者 徐友龙 段 愿
李迪:做公益事业,乐此不疲!—与浙江省青基会秘书长访谈录
■观察记者 徐友龙 段 愿
一走进李迪的办公室,观察记者的目光就被墙上的一张浙江地图所吸引,地图上标出了浙江希望工程建校和助学覆盖的所有实施县。地图的上方还挂着一幅字,上书:厚德善业。这四个字倒是准确地诠释了希望工程品牌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观察记者:今年是浙江希望工程实施20年,我们知道在去年,浙江省青基会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5A级社会组织”的省级公募基金会。浙江省青基会何以能在众多基金会组织中脱颖而出?
李迪:我们只是默默地做好了我们的工作。因为此次评估省内是初次,所以在评估组来之前,我们也不知道准备些什么,只是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按照要求做好了我们原本应该做的事情。
评估的周期不短,在此期间,评估组采取了实地考察、见面约谈、资料审核和社会调研等方式,从近几年的筹资情况、资助效果、团队管理、品牌公信力、用款透明度及社会认知度等多个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评估,可以说他们的工作是非常认真严谨的。
我们获得这个荣誉,只说明了我们以前所作的工作得到了评估组及各界的认可,这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非常清楚,今后还有很多类似的工作要做。虽然工作难度不小,但我们乐此不疲,因为我们做的是一项公益事业!
观察记者:我们知道希望工程一直是遵循“雪中送炭”这个原则的,那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完善,希望工程的工作是否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呢?
李迪:“雪中送炭”是希望工程实施的前提,这是一个原则,不会改变。现在,随着政府对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我们希望工程的工作说得更准确些,应是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从建设希望小学的角度来讲,过去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条件相对落后,校舍破旧,而政府的财力也有限,不能完全解决,因此急需类似希望工程这样的公益项目。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多乡村的小学校舍在教育布局调整后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的着力点已从原来的建校转移到了校舍扩建、教师培训和设备添置等方面。比如我们现在推出的配置希望书库、体育器材、多媒体教室及希望厨房等等。
另一方面,从总体上来讲,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落后等问题,其主导的肯定是政府,希望工程做的只是配合工作。我们要不断地发现并且努力去填补政府的财力暂时还没有扶持到的领域,比如我们今年拟推出的农村地区希望幼儿园的项目等。
观察记者:您提到希望幼儿园,我这里也正好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在我们的印象当中,农村地区可能有些人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未必重视,更别说学龄前教育了,您认为浙江省开展希望幼儿园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
李迪:我认为政府只要条件允许一定会考虑向九年义务教育的两端延伸。向前延伸就是学龄前阶段。希望幼儿园项目我们从去年开始在省内几个经济欠发达县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当地群众呼声很高,需求也很大。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农村家庭的青壮年纷纷外出打工后,那些留守的儿童只能交给祖辈或亲戚来带,不仅孩子的学前教育跟不上,而且安全也成问题。因此,希望幼儿园项目在农村有它实施的需求。
此外,早些年有些希望小学是建在村里的,现在根据教学布局的调整,许多已迁到了乡里。而那些希望小学的旧址就可以用来改建后做希望幼儿园用,这为农村地区希望幼儿园项目的实施也创造了物质条件。
观察记者:浙江希望小学的捐赠门槛从5万元到50万元的过程,体现了怎么样一种发展情况呢?
李迪:希望小学的捐助建校标准最早应是20万元。但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出资5-10万元改造为希望小学也是有的,建校的不足部分通常都是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的。
目前,中国青基会暂定的希望小学捐建标准是40万,浙江省之所以定为50万,是因为浙江省的经济发展较快,根据浙江的实际确定这个标准较为贴切。
从浙江省希望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目前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是各地希望小学由以前的让孩子们有地方读书变为现在的有较好环境读书,学校档次与规模也在相应地提高;二是希望工程辐射的面也在不断扩大,从早期的建校、助学,到现在的建校、配置、培训、助学、助医等等,因而所需的捐助资金量也在增加。
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的是,捐方的钱怎么进来、怎么出去,让他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业内有个说法叫做“打造玻璃口袋”,这就是工作的透明度。
观察记者:公益组织经费使用透明度的问题确实是公众和捐方都很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浙江省青基会是如何打造这个“玻璃口袋”的呢?
李迪:捐方如果觉得把钱交给你不放心,肯定是因为你们做事他们不放心,或者不满意。对于浙江省青基会来说,我们推崇的是一切以制度、机制为先,我们严格执行实施流程,领导换,流程不换,流程只有完善。我们的工作每年都要接受审计;在理事会上,我们要把各种情况向全体理事、监事汇报;每年捐助的情况我们会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
关于工作经费的提取,我们具体是这样管理的:对于捐赠数额较大的捐方,我们会在签订协议时与他们在法律规定的比例内进行商议,比例须在10%以内。在根据捐方意愿实施完毕之后,我们会给捐方一份实施结果的报告。而对于捐资数额较小的捐方,我们通常就不谈工作经费,其实施成本就由我们贴补。
非限定性的捐赠,我们会将其归入基金。基金的增值途径,我们主要是通过和金融机构合作进行,但是前提必须遵守“合法、安全、有效”这一原则。
(本组稿件照片除注明外,均由浙江省青基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