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城中村改造中的建筑垃圾处理
2011-08-15蔡海勇杜文强
蔡海勇 杜文强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建设从外延式开发与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并举、住宅小区规模化建设,大量建筑垃圾急剧产生,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也对地表水深层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垃圾处理难、难处理已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1 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1.1 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处理方法落后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垃圾的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组成。而近年我国各地城中村改造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调查显示[1]:每拆除 1万 m2建筑,施工过程就会产生 500 t~600 t建筑垃圾,这也意味着我国每年由于城中村改造将会产生数亿吨的建筑垃圾。据调查[2],我国处理建筑垃圾基本上仍停留在落后简单的填埋式处理,由于建筑垃圾的不可降解性,填埋式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且不说此举耗用大量的可耕地和运输费用,还会给环境造成长远的破坏。
1.2 相关法律法规不太健全
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已有所认识,2005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力度还有待提高。对于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没有相应的鼓励政策来激励垃圾处理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垃圾处理方法和设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和监督也存在很多漏洞。
2 思考与对策
2.1 加强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管
要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及处理方法简单落后的特点,要出台相应的政策,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同时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法律法规应该严格监督执法,做到令行禁止,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2 加快建筑垃圾处理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
发达国家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早在 20世纪 70年代就已经引起注意并达到一定水平[3],目前,日本已经形成成熟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日本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率已超过 50%,其中废弃混凝土利用率更高;美国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约为 70%,其余30%的建筑垃圾填埋处理;荷兰已经有 70%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再循环利用,而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个百分比增加到 90%。
我国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上起步较晚,现在还处在比较落后的水平,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和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才逐步认识到了科学处置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对于节约资源、美化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看到了潜在的市场前景。相继开始对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进行了许多探索性研究和一些有益的实践。虽然现在已经有一定的成果,但缺乏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能力,并且设备陈旧落后,与技术的全面推广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要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必须从提高建筑垃圾的分选水平、处理能力、再生骨料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加快再生混凝土及制品的产品开发、研发适用的施工工艺等技术环节入手,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
2.3 逐步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标准体系
CJJ 134-200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已于 2009年 11月 9日批准发布,自 2010年 7月 1日起实施。《规范》为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中每一个技术环节提供了技术依据,找到质量控制点,使产品有合格、验收的依据,现场施工有科学的操作规范,结构有验收的标准等,这样建筑垃圾资源化就有章可循。但是关于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相关规范还不够健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道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2.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走产业化道路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如果不尽快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体系,建筑垃圾对环境、社会造成的危害将不可估量也不可挽回。国外先进经验表明,要真正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形成产业并获得发展,必须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向市场,走市场化的运作路线,鼓励国内外投资经营者参与建筑垃圾处理和经营。而政府要从政策上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运用政策、价格、财税、奖励等多种手段,保证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有一定的收益,才能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另外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品,政府工程要首先带头使用。鼓励房地产商积极使用,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才能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业化。
3 结语
由于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建筑垃圾的产量正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无论从资源的利用还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都要求我们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建筑垃圾的管理能再向前跨进一步;只有从管理、法律、政策和技术等各个方面共同下手,才能科学、有效地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建筑垃圾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
[1] 罗清海.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调查和分析[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9,27(6):29-30.
[2] 周文娟,陈家珑.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现状及对策[J].建筑技术,2009,40(8):741-742.
[3] 张秋月,车东进.浅谈目前建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10,36(8):34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