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改进措施
2011-08-15吴红燕
吴红燕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西 太原 030001)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我国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根据文件精神,纳污红线的实施与水功能区密不可分,下文就山西省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现状和达标情况作一研究分析。
1 水功能区划概况
《山西省水功能区划》于2005年由山西省水利厅组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配合编制完成,并经山西省政府批准于2006年6月颁布实施。该区划结合山西境内59条河流、31座水库的水域现状使用功能,考虑历史功能、潜在功能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特点,并协调省际间、地区间的用水关系等来划定水功能区。
全省共划分水功能一级区108个,其中保护区32个,保留区5个,缓冲区21个,开发利用区50个。区划河长7 075.05 km。
在水功能一级区划的50个开发利用区中共划分124个水功能二级区。按功能区类别统计,饮用水源区18个、工业用水区13个、农业用水区57个、景观娱乐区5个、过渡区12个、排污控制区19个。区划河长5 032.3 km。
2 水功能区监测现状
全省一、二级水功能区共有182个,涉及河流长度7 075.05 km。目前有76个水功能区纳入了全省水质常规监测,年监测频次2~12次不等(有22处年监测2次,36处年监测4次,18处年监测12次),监测河流长度2 961 km,由此可见,全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为41.8%,监测河长占区划总河长的比例也为41.8%。换言之,全省尚有105个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处于空白,约占水功能区总数的58%。
山西省水利厅非常重视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工作,2011年筹措专项资金进行了一次全省水功能区所有水质代表断面的摸底普查及监测,完成全省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评价,并在摸底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规划,为以后开展此项工作做准备。目前,182处水功能区水质代表断面的普查监测已经完成,达标评价报告与水功能区监测规划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底前完成。
3 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对规定了水质类别管理目标的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类别达标评价。所有参评的水质项目均满足水质类别管理目标要求的水功能区为水质达标水功能区;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水质类别管理目标要求的水功能区均为水质不达标水功能区。
根据2010年水质监测资料统计,全省监测的76个各类水功能区中,达标功能区为16个,达标比例为21%;76个各类功能区监测总河长为2 961 km,达标河长814.8 km,达标比例为27.5%。
4 存在问题
4.1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不足,实验设备缺少、老化现象严重
根据山西省水功能区划,需要在现有水质站网的基础上再增设106处水质监测断面,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和污染物入河状况,有依据、有目的地实施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
2011年山西省水质监测年专项经费为150万元,平均每站每测次0.25万元,这其中不仅包括采样、检测分析、药品试剂、水电等直接消耗,还包括质控管理、学习培训、差旅费等。要从现有的经费中再列支106处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费用,困难很大。
山西省水质监测实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配置较早,设备超期服役,性能和检测精度普遍降低,远远不能适应现在的水污染和微量有机物监测的要求,急需大量更新、补充。目前,全省2/3的市级监测中心未配置原子荧光光谱仪,1/3的市级监测中心未配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长治、大同市监测中心仍在使用20世纪80年代购置的电导率仪、分光光度计(指针型的)、F-732测汞仪等,重金属、石油类等缺少设备的项目,采样分析周期一般需10 d左右。由此可见,监测设备的缺少和滞后,已经大大影响了山西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的发展。
4.2 水功能区达标率较低
水利部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制定了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管理目标,规划在2015年全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显著提高。
2010年全省监测的水功能区达标率仅为21%,与2015年的计划达标率60%以上相比,距离较大。
4.3 缺乏专用的采样交通工具
山西省大部分实验室都是通过公共交通或骑自行车采样送样,个别市级监测中心采样时可以协调借用单位的车辆,目前没有一个实验室有专用的采样交通工具。有些偏远地区搭乘火车或公共汽车采送样往返需3 d时间。专用交通工具的缺少,使得采样的效率较低,水质样品的监测时限、可靠性均难以保证。
5 改进措施
5.1 增加水功能区监测专项经费,更新改善设备
借助“十二五”中央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增加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更新补充山西省的水质监测设备,以满足地表水或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的基本需要,有效解决水质监测工作的迫切需要。
5.2 尽早开展覆盖水功能区监测空白区的工作
2010年山西省监测的水功能区达标率为21%,并不意味着全省所有水功能区的达标率仅为21%,有106个水功能区尚未开展常规监测。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大背景下,山西省应尽早全面开展水功能监测空白区的监测工作,摸清水功能区的全部现状,为“十二五”水功能区的达标和纳污红线的实施提供详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5.3 统一配置采样专用的交通工具
借鉴水资源征费稽查的先例,相关部门明确规定水质监测采样交通工具的标准、型号、外观、颜色、装饰(喷涂监测专用车等),一方面满足采样实际需要,另一方面可以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水环境。
6 结语
山西省是水资源短缺的大省,多年来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废污水无序排放,使省内主要河流水质恶化日趋严重,给全省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城镇供水造成了严重影响。以水功能区为主体的水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对实现以水资源保护为目的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及制定科学合理的纳污总量控制方案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可大大缓解河流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