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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主导下的“多校一企”、“多校多企”工学结合模式

2011-08-15熊建武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工学顶岗职业院校

熊建武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208)

浅谈政府主导下的“多校一企”、“多校多企”工学结合模式

熊建武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208)

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历史悠久,在英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均有成功经验,但在我国实质上是尚处于探索阶段。制约工学结合有效实施的瓶颈,表面上表现为学校、企业、学生的问题,实质上却存在着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主体——各级政府部门。基于现状,本文提出了一种突破校企合作瓶颈的新思路——政府主导下的“多校一企”、“多校多企”工学结合模式。

工学结合;瓶颈;政府主导;多校一企;多校多企

一、工学结合的由来

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桑得兰德技术学院(Sundert and Technical College)工程系和土木建筑系于1903年开始实施的“三明治”教育模式(Sandwich Education)。英国出现三明治教育模式以后的第3年,也就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University of Cincinnati)开始实施与英国基本相同的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并称之为“合作教育”(Cooperative Education)。1983年世界合作教育协会(World Association for Cooperative Education)在美国成立,总部设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土顿的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协会成员来自40多个国家,每年召开一次国际性会议,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发展的重点是跨国安排学生的工作实践,以达到教育国际化的目的。

2000年世界合作教育协会理事会经讨论决定,将合作教育改为“与工作相结合的学习”(Work—integrated Learning),以进一步从名称上凸显工学结合的基本特征,便于理解。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职成[2006]4号,2006年3月30日)指出“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效促进学生就业的需要;是帮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个带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12号2009年6月30日)指出“顶岗实习是推进职业教育“职业化”、实现高职实习实训场所与职业工作环境的零距离对接的高职教学基本规范,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对“工学结合”中的“工”字的界定

工学结合可以认为是微观的产学研结合,它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形式多种多样,有一年分为三个小学期或四个小学期,工作与学习交替进行的;也有一个星期中,学习几天工作几天的;也有每天半天学习半天工作的,等等。无论是什么形式,他们的共同点是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学习而且工作,也就是半工半读。这里的工作不是模拟的工作,而是与普通职业人一样的有报酬的工作,因为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融入到社会中得到锻炼。学生的工作作为学校专业培养计划的一部分,除了接受企业的常规管理外,学校有严格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并给予相应学分。

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特别强调“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这一要求与我们的教育方针也非常一致,那就是教育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因此,我们不能把工学结合窄化为学校学习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还应包括学校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结合。

因此,可以认为“工学结合”中的“工”既包括企业生产劳动即了解职场,也包括社会实践即了解社会生活。

三、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优势

工学结合教育模式之所以能持续100年经久不衰,主要归功于它切合实际的理念,那就是以职业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运作平台。美国曾于1961年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进行了一次对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调查。调查形成了“威尔逊—莱昂斯报告”,后又编撰成《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大学计划》一书,于1961年出版。该项调查认为,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给学生带来了以下几方面的利益:

(1)使学生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从而加深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

(2)使学生看到了自己在学校中学习的理论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提高他们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使学生跳出自己的小天地,与成年人尤其是工人接触,加深了对社会和人类的认识,体会到与同事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性;

(4)为学生提供了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来考察自己能力的机会,也为他们提供了提高自己环境适应能力的机会。学生们亲临现场接受职业指导、经受职业训练,了解到与自己今后职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开阔了知识面,扩大了眼界;

(5)为许多由于经济原因不能进入大专院校学习的贫穷学生提供了经济来源和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6)使学生经受实际工作的锻炼,大大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自我判断能力,变得更加成熟;

(7)有助于学生就业的选择,使他们有优先被雇主录取的机会,其就业率高于未参加合作教育的学生。

对学校来讲,工学结合能弥补实训设施和实训师资的不足,并能营造在企业实际工作环境中实施实践教学的职业背景,有助于培养出胜任岗位、企业欢迎、家长满意并真正能为社会作贡献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四、工学结合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2009年3月18日,《中国教育报》职成部邀请有关职业院校以及企业负责人座谈,认为校企合作在很多时候成为了喊得响落不实的口号。换句话说,“校企合作”的校“热”企“冷”依然固我。据《中国教育报》报遒,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07纺织机电班40名学生集体到宁波裕人针织机械有限公司公司一线参加顶岗实习,两个月下来,先后有28名学生自动放弃顶岗实习返回学校。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及其实施难是社会、政府、企业、学校和学生各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操作层面上主要表现为学校、企业、学生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如果从问题的实质层面看,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主体——各级政府部门。

1、学校方面,高职院校自身对推进工学结合缺乏积极性。

首先,对“工学结合”的重要性和社会意义缺乏认识。部分老师对“工学结合”模式的教学缺乏热情,认为“工学结合”是中等职业学校应该实施的教育模式,是“吃力不讨好的事”,甚至有人认为“半工半读”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有损高等教育的形象。在现行与校企合作相关的制度下,学校既是工学结合的发起者、组织者和主要的实施者,出现困难和问题时还是主要的协调者和解决者,这对常规的教学管理无疑是严峻的挑战。在既有的管理和教学方式的路径依赖下,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对推进工学结合存在抵触情绪,从而成为工学结合模式创新的一大障碍。

其次,学校对在企业实习学生的管理缺位。当前高职院校多数还没有建立实习基地的实习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有的将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完全推给企业。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学生缺少有效管控,放任自流,在企业实习实训的效果大打折扣,严重的还会造成违规、违法事件。

第三,实施困难。由于没有足够多的企业可选择、没有足够的专业岗位可选择,学校为学生安排工作有一定困难,要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更难,学生工作要取得报酬更是难上加难。由于只是部分学生在企业顶岗实践,大部分教师均须留在学校继续上课,顶岗实践教师队伍不够稳定,不便于辅导和管理,如学生分散在较多企业就更难。外聘、返聘的实习技术指导教师不受重视,待遇低下、工作潜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第四,现行教学、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工学结合”。为了对接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需要对学校管理模式和教学体制进行全面变革,比如,要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行柔性管理,以给学生提供更大的个性发展空间。在课程方面,需要按照高职学生的认识规律与能力培养原则,把企业对高技能人才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等元素纳入教学之中,从而保证工学结合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工学结合中,学校不仅要做好传统的教学,还要做好“学程”和“工程”的连接与管理。

2、企业方面,受益少,企业对“工学结合”合作深度不够,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高。

首先,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2008年6月下旬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复旦大学召开的以“企业应该促进教育创新”为主要命题的会议,原本位列会议邀请名单之中的如俞敏洪、李开复等在企业界声名显赫的知名企业家集体缺席。身为企业家的聂圣哲在会上说“目前中国的企业大多数不健康,要他们大规模参与非常有趣的事业如教育里面来,还需要较长的时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09)》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1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整体处于“起步”阶段。此种情况下,又有多少企业会热衷“企校合作”?

其次,实习的学生毕竟不是高、精、尖熟练人才,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可能主动为社会培养技能性人才。企业有自己的生产目标及生产计划,学生的实习会影响其生产。学生顶岗实践时间短,刚刚熟悉操作学生就须回学校了,企业主要是充当了入岗培训角色,不能保障一线操作员工稳定,企业管理难度加大,企业获得的效益不明显。

第三,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环境和舆论环境均不健全。企业管理者思想上有顾虑,对学生的生产纪律不能像对自己的员工一样要求,把学生当“外人”,有些技术含量比较高、产值高的工作不敢交给学生做,怕出问题毁了“订单”。

第四,国家对企业绩效考核标准不利于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不少企业家认为,目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似乎“无利可图”,利益驱动不大。首先,人才培养成本较高,加之人才流动大,企业投资职业教育未必使自己获益。其次,国家对企业用人机制和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是当年或当前利益,使得企业经营者更关注当前利益。而职业教育作为国家发展的潜在、长远利益,与企业当前利益有一定距离。因此,由于缺乏政策制度的保障以及考核标准的短期性,使得校企合作只是“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此外,国家政策的倾斜不够,对承担实习任务的企业未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因此相对企业而言其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自然不高。比如,有的高职旅游专业将学生成群结队地安排在某一个酒店,虽然省力,但酒店不堪重负,碍于情面而勉强接收,并无真实的岗位提供给学生实践,最终只能是走过场,学生学不到真正的技能。

3、学生方面,对顶岗实习期望值过高。

首先,由于在校学生缺乏技能和经验不能胜任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学生集中在生产一线的流水线或其他技术含量较低的岗位进行顶岗实践。由于企业主要缺乏的一线操作工,专业对口较难。

其次,学生工作岗位层次低、操作熟练程度低,企业也不想支付与长期工的同等报酬等实际情况,学生的收入较低。部分学生认为“完成工作任务”是为老板做事,对公司有利,受益的不是自己。当“生产任务”是单调重复的工作时,感到自己是“机器人”,工作乏味,生产任务不饱满时,感到“无聊”。

4、政府部门在工学结合中的关键角色没有到位。

当前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缺位,是导致工学结合形式化和功利化的重要原因。受我国几千年“学而优则仕”和“重学轻术”等传统思想的影响,政府并没有真正意识到高职教育 (工学结合)的重要意义——毕竟,意识是行为的先导。这也可以从政府对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应然和实然状态得到旁证:一方面,职业教育是高投入的教育;另一方面,我国高职高专预算内财政拨款占整个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比例相当之低。而且,由于缺乏权威的、可操作的制度化规范,校企合作只能成为两者之间的“自觉”行为,无法从根本上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保障机制。而西方发达国家高职教育工学结合模式得以成功推动,完全得益于国家意志,通过立法推动,使学校、企业、政府三位一体。

基于上述各主体的各种主客观原因,高职院校面对来自行政、政策的持久张力,各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工学结合”不得不在莺歌燕舞中持续繁荣,成就了另一种形式的“皇帝的新装”。

五、突破工学结合瓶颈的新途径——政府主导下的“多校一企”与“多校多企”工学结合模式,开展实质意义上的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的瓶颈,表面上看视乎是企业纯粹的利益驱动,实质上是政府缺位和操作方式没有顾及企业的实际需求。在现阶段,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是要更新观念,着眼于未来,重点从市场经济的视角探寻工学结合的途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学结合运行机制。为了突破工学结合的瓶颈,作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企业利益为切入点,探索新途径——政府主导下的“多校一企”、“多校多企”工学结合模式:

首先,工学结合应该成为各级政府领导认同其重要性并主导实施的工学结合,由中央政府制定国家层面的行政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地方政府制定实施条例、办法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到位。各级政府领导须特别注意的是,法规、实施条例、办法及其配套政策,不仅要考虑职业院校的方便,更重要的是要顾及企业的利益即税收减免与财政金融政策性支持。

正如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韩胜难所述,国家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及完善有利于推动校企合作的系列政策、法规,支持、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参与,比如评价审核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资质,并规定获得资质的企业在实训基地建设、企业教育培训资金、参与职业教育有关活动等方面可得到优先支持。对有资格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如贴息贷款、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立项优先等。通过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建立,使那些生产条件完善的企业成为参与职业教育的资格企业,明确其责任和义务,明确校企双方在“结合”中各自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等。

其次,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职业教育集团负责校企合作的相关人员,对当地主要产业、行业企业开展工学结合操作层面上的细致调研,找出工学结合实施过程中具体问题的发生原因,了解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及其对工学结合实施的具体要求,主要目标是寻找工学结合实施过程中各方共赢的切入点,探讨设立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职业教育集团、行业企业共同参加的工学结合实施组织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

在该组织框架内,约定各类型成员的权利义务,明确为社会培养人才的社会责任,并由地方政府承诺兑现各种优惠政策即税收减免与财政金融政策性支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2006年11月1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2007年4月10日)等现行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的吸引力不大,尚须加大税收减免额度。

第三,在该组织框架内,可以考虑的工学结合运作模式是“多校一企”、“多校多企”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各方共赢。职业院校、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多校一企”、“多校多企”校企合作合同,明确约定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学生在不同时间到指定企业的指定岗位开展顶岗实习,从而实现由一所学校提供不同专业学生或者由多所学校提供同类专业学生到指定企业顶岗实习,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具体操作办法有多种,例如,4所学校同时与一家企业签订“多校一企”校企合作协议,每所学校每年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错开各学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践的时间,既可解决原操作模式下造成企业用工不连续的问题,又可保证学院每届学生均能正常进行企业顶岗实践。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富士康“学生工”等类似事件。

正如马树超教授“U型曲线”理论所预测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经历了由初始到成熟、从生存到壮大的发展阶段后,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和认识也会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而人口红利不断减少带来的用工荒,更会使企业主动寻求、利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人力资源。

第四,地方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牵头,根据“多校一企”、“多校多企”工学结合模式,修改、调整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实施计划和考核方式,完善学校与企业共同实施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开辟学校教师与企业能工巧匠双向交流渠道,并与企业共同协调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专业、人数、时间,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连续性。

可喜的是,已有一些省市政府先行一步,规定各类企业都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求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或者举办自己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者根据合作情况至少与一所职业院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参与院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这些规定和要求,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增加了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热情。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浙交 [2010]165号2011年7月2日)已经提出了初步设想:“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应根据经济发展和相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出台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引导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到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中去。要酌情组建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构,为骨干学校与企业合作搭建对接的平台。”《中国交通报》报道,由交通运输行业部门制定的国内首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该办法是受教育部委托,由北京市交通委牵头、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起草制定的。该办法在国内首次明确了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各自定位、职责和义务等。

[1]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职成[2006]4号,2006年3月30日)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12号2009年6月30日)

[3]濮元生,陈玉,孟银平.高职“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业时空,2010(09)

[4]王志洲.刍议“工学结合”[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5)

[5]壮国桢.对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三大问题的思考[J].职教论坛,2010(16)

[6]滕宏春.“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困惑及其创新运作机制与管理探讨[J].职教论坛,2007(17)

[7]周汉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实现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参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实践感悟[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09(04)

[8]赵存明,沈斐敏.构建高职高专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探讨[EB/OL],来源于http://www.studa.net/zhiye/101126/1012 3738.html.

[9]刘宗劲.高职教育工学结合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03)

[10]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组.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反思[J].中国高教研究,2009(02)

[11]翟帆.职业教育校企联姻,从一厢情愿到两情相悦.中国教育报,2011年6月26日 [EB/OL],来源于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758/201106/121322.html

[12]网易教育频道综合.校企合作缺制度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低.2011-08-19[EB/OL].来源于http://edu.163.com/11/0819/14/7 BQUNEKA00294INR.html

[13]夏英.市场经济体制下校企合作机制研究.2009-6-3.来源于http://www.fjzzjy.gov.cn/newsInfo.aspx?pkId=55512

[14]首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实施.中国交通报,2011年9月19日[EB/OL].来源于http://www.zgjtb.com/content/2011-09/19/content_199562.htm

On the Model of Combination of Working with Learning“Many School with One Enterprise”and“Many School with Many Enterprise”under the Guidanceof the Government

XIONG Jian-wu
(Hunan Industry Polytechnic,Changsha410208,Hunan)

The education model of combination of working with learning had a long history,and had successful experience in the UK,Germany and other western countries.But in our country,it is in essence still in the stage of exploration.It’s largest obstacle is,surface on the performance of enterprises,schools,students,in essence is the existence of a deeper problem subject——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this paper putsforward anewideaof school-enterprisecooperation tobreakthrough theobstacle——under theguidanceof thegovernment,themodel of combination of working with learning“Many School with One Enterprise”and“Many School with Many Enterprise”.

workingwith learning;obstacle;theguidanceof thegovernment;many school with oneenterprise;many school with many enterprise

G718

A

1671-5004(2011) 06-0096-04

2011-10-29

熊建武(1964-),男,湖南省安化县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模具设计与制造、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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