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办省安监局联合部署“十二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2011-08-15张晓梅
山东农机化 2011年4期
(张晓梅)
省农机办省安监局联合部署“十二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张晓梅)
本刊讯 近日,省农机办、省安监局联合转发了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省农机办和省安监局每年推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5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合作社100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将从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中推荐产生。
二是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平安农机”考评推荐工作。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按照县级自评申报、市级复评推荐、省级抽查审定的程序评定。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在考评推荐工作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凡达不到创建标准的,有违规违纪跨行政区域超范围挂牌发证的,农机监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到位、满意率不高,被上级农机部门通报的,一律不准申报。
三是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平安农机”创建水平。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