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视阈下的文化软实力建设
2011-08-15李宝芬马元斌
李宝芬,马元斌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新农村建设视阈下的文化软实力建设
李宝芬,马元斌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自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20世纪90年代提出“软实力”以来,软实力遂日益成为全球认同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文化是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文化软实力成为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文化软实力的地位和作用日趋凸现。当下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总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塑造和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
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建设;文化软实力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提出的战略目标。这一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于一体的发展战略,既强调经济建设的硬实力基础,也凸显文化建设的软实力作用,从文化软实力的视角深入探讨新农村建设问题,无疑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文化软实力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自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约瑟夫·奈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软实力”以来,人们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综合实力的关注点由主要关注硬实力向硬实力与软实力并重转变,软实力遂日益成为全球认同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约瑟夫·奈对“软实力”诸多要素—— 文化吸引力、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念的吸引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 的界定,我们不难得出,文化是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文化软实力成为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位曾担任过美国国防部部长助理的著名国际关系专家,如此醉心于文化,这是颇为耐人寻味的。它表明,文化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愈来愈重要。胡锦涛在论及文化发展战略时着重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1]基于文化软实力内在于软实力要素之中并对其他要素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认识,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软实力,这个源自20世纪90年代的西方词语,首次被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全国党代会的报告中,并以“文化软实力”的形式表述——“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1]在如此高规格的会议报告中论及文化软实力问题,说明文化软实力在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中起着日趋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的战略着眼点。当代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问题,正逐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中上升到国家战略构建的层次。
当今时代,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的互动关系越来越密切,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现象日益明显。美国经济学家雷·罗森指出:“我们的经济将向何处发展?什么能够带动我们前进?——那就是文化。”在这种趋势下,如果能够抓住机遇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就能占据发展的制高点。中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80%之多的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中国的发展重点在农村,发展的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经济的普遍繁荣和文化的全面进步,中国的发展难以走远,发展后劲亦会不足。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也不能离开农村这块重要的阵地。农村文化软实力,是新农村建设的软动力,具有其他社会要素无法取代的作用,在规范引导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发展观念等方面显示出不可忽视的特殊作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道德、有觉悟的新型农民,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绽放具有重大意义。
二、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面临的问题
应当承认,近几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但是,我们在看到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取得成就之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制约当下农村文化软实力发展的瓶颈。
第一,基层干部对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建设新农村,经济发展是根本,文化建设是关键。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单纯地注重农民收入的增加,不是单单看农村的楼房有多高、马路有多宽,而是要让农村成为有文化、有生活感的新农村,让广大农民成为具有公民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的新型公民,从而让农民过上有意义、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2]近几年来,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导下,农村经济获得较快的发展,农民的口袋富起来了,广大农民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阔步朝向小康迈进。但相对于经济的发展来说,农村文化建设则明显滞后,文化软实力不足问题异常突出,农民的“文化温饱”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这个中原因固然与农村有限的财力支持有关,但主要还是在于基层干部对文化软实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由于文化工作不能在短期内或者预期内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彰显干部政绩,加之倚重GDP考核评价政府官员政绩的机制在广大基层没有彻底改变。这种错误的政绩观使得不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形成了一种认识误区,认为抓经济是赚钱的买卖,而搞文化则是烧钱的买卖。许多基层干部对于经济工作想得比较多,抓得比较紧,要求比较实,而对于文化工作,研究不深入,精力投入少,工作一带而过。农村文化建设在许多基层政府的工作中长期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农村文化发展基本上被边缘化了。
第二,农村文化资源存量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文化资源是一个地区的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所形成并积累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是该地区文化软实力构成的重要因素。在文化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特别是拥有浓郁地方特色文化的农村地区,文化软实力的作用相当明显,基于特色文化辐射力的影响,文化资源能够很好地实现向经济资源的转化,成为直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力量。在文化资源存量中,既有的文化载体是文化软实力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文化设施陈旧、落后,现有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我国早在“六五”期间就提出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但这一目标至今尚未实现。据文化部统计,目前,全国仍有226个县无图书馆,78个县无文化馆,6974个乡镇无文化站。[3]就算有图书馆、文化站的县、乡、镇,也有相当一部分由于文化设施严重不足,设备过于老化而难以开展有效的文化活动。有些地方的图书馆常年不能保障购书经费,多年无新书入库。文化馆常年无业务经费,很难开展有效活动,一些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名存实亡,或者处于“一枚章子、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条汉子”的尴尬境地,或者挪做它用,“电影院里开餐馆,图书室中堆破烂,歌舞厅改美容院,宣传窗成了广告栏”,基础设施功能丧失殆尽,成为“空壳文化站”。这种状况使农村文化软实力的提升缺乏重要的资源支撑,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多样性的需求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第三,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和管理有待完善
农村文化市场的兴起和发展,对于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文化部统计,2004年全国农村共有文化经营单位56806家,从业人员21万多人,固定资产原值76.7亿元,创造增加值41.5亿元。[4]无论在市场规模、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等方面,都在我国文化市场的整体构成中占据着重要份额,而且比重还在不断增加。但是,与广大农村地区其他商品市场空前繁荣形成对照,目前我国农村文化市场问题也很突出,表现在:一是经济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二是农民文化消费观念落后;三是农民文化消费结构不合理。由于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不善,以电子游戏、桌球、麻将为主的赌博活动重新抬头,甚至以淫秽录像、黄色书刊为主的黄色、低级文化充斥农村文化市场。更为重要的问题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并存使得资金、人才和技术这三大要素均向城市聚集,无法实现合理配置,导致农村文化市场始终在低水平、低层次徘徊。
第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缺失,文化活动形式单一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缺失除了公共文化设施陈旧、简陋外,还表现在:一是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农村地区仍然是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在我国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少的情况下,农村文化事业费更显得捉襟见肘,2004年全国文化事业费113.63亿元,仅占全国财政总支出 (28360.79亿元)的0.4%,人均文化事业费8.74元。其中,农村文化事业费 30.11亿元,仅占全国文化事业费的26.5%,低于城市文化事业费47个百分点。[5]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严重“贫血”。二是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匮乏。我国广大文艺工作者每年都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拍摄了许多感人催泪的电影和电视剧。但真正反映农民生活、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却少之甚少。除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外,广大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三是农村文化事业人才短缺,农村文化建设前景令人堪忧。目前,广大农村干部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一方面,原有的或年事已高,或调离工作岗位;另一方面,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几乎没有充入。只有输出没有输入的农村文化事业人员流动机制造成了文化队伍青黄不接,农村文化建设前景令人担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缺失,使得农村文化活动形式单一。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正在缩小,文化供给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农民精神文化需求。
第五,农村民间特色文化保护任重道远
我国广大农村有着丰富的极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但由于外来文化和流行文化的强势渗透与冲击,这些特色文化正濒临淡化、遗忘或变异。农村文化建设呈现千村一面的文化趋同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经济开发较好或者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特色文化甚至沦为商业化的工具。比如在传统工艺方面,也丧失了传统特色与民族风俗。随着对外开放和旅游业的发展,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工艺品已成为畅销商品。“在传统工艺商品化的过程中,传统工艺受外地游客的消费意识、消费行为的影响和当地传统工艺市场竞争所左右,导致一些传统工艺发生‘变异’,改变了传统工艺原来的民族风格、制作工艺和原义,丧失了特色,显得不伦不类。这不但损害、贬低了当地传统工艺品的声誉、形象和价值,还因失去‘个性’而最终导致丧失对外地游客的吸引力,使其面临难以持续发展的困境。”[6]与新生代农民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改变相伴随的,是一些优秀的富有特色的民间文化得不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出现后继无人的窘境。整理、保护、开发当地的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任重道远。
第六,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缺位
农民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主体。然而这个近似常识的问题在新农村文化建设实践中事实是,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偏低,主体缺位。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政府、文化工作部门和文化中介组织往往忽视农民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没有从农民真正的精神需求出发为农民送去“文化大餐”;另一方面,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文化是形成人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基础。国民文化素质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建设需要高素质的人力资本支撑。当前,一些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的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失落,对国家的忠诚感、责任感、使命感弱化,荣辱观、是非观混乱,利益趋向个体化、集体凝聚力减弱,与其文化素质是分不开的。因为对主流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下降,所以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缺失,农村消极腐朽落后文化,比如封建迷信、“黄赌毒”、宗族文化沉渣泛起,严重冲击着农村原有优秀文化,污染农村风气,腐蚀农民心灵,甚至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的对策
我国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要实现这个目标,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自然需要以经济硬实力为基础,如果没有“硬实力”的迅速发展和提升,也就根本不可能发展、提升并拥有相应的“软实力”。因此,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的根本路径。但是,“硬实力”与“软实力”并不完全具有同步性,亦即是说并非只有一个地区的“硬实力”得到了足够的发展和提升,其“软实力”才能开始得到相应的发展和提升,更不意味着“硬实力”处于较低水平上的欠发达地区没有资格和条件发展“软实力”。针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要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农村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农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农村文化软实力,我们还必须积极探寻切实可行的具体对策。
第一,转变观念,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需要富有创新精神的领头人。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是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承担起领导农村文化建设的职责,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学习和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意见》的指示精神,改变以往单纯追求经济硬实力的偏颇,注重对文化软实力的建设,解决好农村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二者统筹发展、协调共进的关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列为各级地方领导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政府在制定农村文化发展规划时必须考虑到地方文化软实力的特殊情况,在科学评估地方文化软实力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方性的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成为富民强村的领路人、先进文化的传播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二,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
农村文化软实力的提升,离不开繁荣的农村文化市场。农村文化市场的培育和开拓:一要立足于农村实际,发展适合农村社会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农村的实际就是农民购买力低,科技文化水平低,外出务工人员多,老幼妇残多,农忙和农闲时段文化娱乐需求波动明显等。要根据上述特点,在时间上充分利用农闲时节、节庆期间、红白喜事,在空间上以庙会、书会、物质交流会、集市等为依托,在传统的歌舞、杂技、说唱、曲艺、马术、魔术等演出活动之外,还可以开拓书刊音像制品浏览租赁、数字电影放映、网络文化服务等业务,以推动并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二要处理好“送文化”与“种文化”的关系。[7]在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给农村农民送去文化的同时,应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成为文化的“创造者、生产者”,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把“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市场环境。重点是加强对娱乐演出、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销售、网吧等方面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要“尊重农民意愿,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农民最有发言权,理应尊重农民意愿,在农民想不通时多宣传,在农民不同意时不强制,在农民弄不懂时先示范,在农民积极性高涨时多扶持”[8]。一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政府的投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做到县有综合性、数字化功能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集图书阅读、广播电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在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的地区,由政府给乡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二要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可以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人民日报等重要的党报要开设农村版,省、市、县各级媒体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各级出版机构要多出版服务“三农”的书籍,出版一些农民能够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三要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做好配送电影流动放映车和电影拷贝工作,丰富农村电影片源,基本做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四要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农村文化人才管理机制。一方面支持农村文化骨干的培训、进修以及对外的文化交流;另一方面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深入广大农村从事文化信息传播、活动组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给予岗位编制和较好待遇。五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引导农民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培养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
第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家和思想家马丁·路德说过:“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人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学识、开明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利害攸关的力量所在。”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农民的文化素养、技术能力和价值观如何,将影响农村文化软实力作用的发挥,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道德、有觉悟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村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农民本位的主导思想,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9]为此必须:一要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事业,杜绝新生代文盲和科盲的产生。二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方针,加大对农民职业培训的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培训的专项资金,增强农村职业培训基础设施的投入,及时更新培训内容,配备最新实训设施,提高职业培训水平,增强农民的生产能力。三要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强化农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形成适合于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使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明确发展方向。
第五,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增强农村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必须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加强资金投入,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培养特色文化传人,确保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艺术后继有人。对于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可以授予“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的荣誉,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授予“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的称号。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节目,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同时,组织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艺术“走出去”,与周边地区进行文化艺术交流、探讨和文化作品互展,取其精华,将他人的长处“拿回来”,推动本地区的文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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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7
A
2095-0683(2011)04-0066-05
2011-03-21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新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AHSK09-10D150)阶段性成果
李宝芬(1975-),女,河北河间人,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讲师;马元斌(1975-),男,黑龙江鹤岗人,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
责任编校 刘正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