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
2011-08-15省水利厅厅长李清林
□省水利厅厅长 李清林
在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河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先后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与部署。全省水利系统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掀起学习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的新高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要在系统学习、吃透精神上下功夫。《决定》和《实施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博大精深,政策含金量高,必须要深钻细研,学懂弄通。学习内容要拓宽,学习方式要务实,学习督导要到位。
二要在研究问题、细化措施上下功夫。各级、各单位在学习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过程中,要下大的功夫研究问题。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今后10年如何推进水利跨越发展问题,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和努力方向;二是着眼用足用好倾斜水利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研究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问题;三是着眼发挥水利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研究涉水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体制机制、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等改革问题;四是着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五是着眼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研究健全水法规体系和提高水利执法能力问题。
三要在统筹谋划、争取项目上下功夫。学习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最现实的检验就是确保“四大体系”、“八大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谋划项目,一要认真研究中央投资政策、投入方向,把握争取项目的重点领域;二要抓紧前期工作,省本级和各市都要加大前期投入,加快重点项目可研进度;三要实行跟进盯办,确保项目落实。
四要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推进《决定》和《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各级水利部门既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又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一些政策、资金、重大项目运作等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也要加强配合协调,上级要为下级出主意、想办法、服好务,下级也要加强与上级的联系,上下互动,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此文系省水利厅厅长李清林在5月23日召开的全省水利系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