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的建 议
2011-08-15鹿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050200侯彦琴高建斌
鹿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050200 侯彦琴 高建斌
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的建 议
鹿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050200 侯彦琴 高建斌
近年来,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多措并举,积极进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很多有机户不到农机监理部门上牌,不参加年检,无驾驶证就投入作业,造成了农机“三率”逐年降低的不利局面,存在着诸多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制约着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1 导致农机“三率“降低的原因
1.1 多数农业机械常年闲置。大部分拖拉机仅在农忙季节家庭自用,每年仅仅使用7天~10天。从事农田作业经营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时间一般也不超过一个月,大部分时间闲置在家中,经济效益低。
1.2 对挂牌、年检和有无驾驶证认识不足,认为没有用,对接受管理普遍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使挂牌、办证、年检工作遇到很大困难。有的机手有攀比心理,你不检我也不检。
1.3 费用及交强险影响。按照规定,除考取驾驶证的费用和注册登记费用外,每年都需要参加交强险(拖拉机)和年检,但保险公司不执行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不给农民投保拖拉机交强险问题非常普遍,直接影响了“上牌率”“、年检率”。
1.4 执法权受限,手段薄弱,无牌无证、漏检等违章行为查处力度不够,难以实施有效监管。2009年11月1日实施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了农机监理部门在田间场院检查权,但没有道路检查权,“三夏”“,三秋”农忙时对正在作业的违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采取强制扣押、罚款措施极易激化矛盾,单靠县站几名农机监理人员在农忙时节也查处不了几台。平时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农机监理人员处于尴尬境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长了无牌、无证、脱检行为的发生。
1.5 废而不报,有相当数量拖拉机年久失修,造成保有量、在册数量虚高,据调查,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占社会保有量的47%,这也是导致“三率”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2 提高“三率”的建议
2.1 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机监理工作。尽管目前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业务范围和收入减少较多,但是我们肩负的农机安全责任却增大了,对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信心不能减,要加强自身建设,稳定监理队伍,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立足于岗位练兵、强化自学、互助互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进行人员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增强服务能力,积极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以优异的成绩取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农机监理机构都应抓住《条例》实施的契机,尽早争取农机监理队伍的参公管理,起码落实全额拨款性质,彻底解决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体制对农机监理工作的制约,理顺农机监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彻底解决农机监理人员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农机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使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2.2 提高服务能力,搞好年度检验。优质服务是做好年检工作的好方法。多年来,鹿泉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始终坚持下乡集中进行年检审,采取“集中检审,乡村配合,分片设点,现场办公,随到随办”的服务模式,积累了较好的经验,每年集中检验期间检验拖拉机均在全年任务的75%以上。具体做法:一是根据农业机械分布情况,在每个乡镇设置1个~3个检验点,开展送检下乡。二是加强装备建设,该站创新工作理念,提高为民服务能力,2007年就配备了移动式拖拉机检测设备,针对新业务必须使用微机打印年检章的实际情况,2010年又筹集资金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申请石家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装配了第二套业务系统,确保现场办公,服务到位,严格标准、一次办结。三是搞好宣传发动,创新工作方式,采用现代通信技术,向每个有机户发送农机年检短信通知,同时由各村进行广播通知,使广大机手对年检的时间、地点、要求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四是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理员组成服务小分队,携带检测线等设备深入乡村,现场办公,根据农机作业特点,延长工作时间,确保机手随到随办。五是完善基层农机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各乡镇建立了农机监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指定专人负责,有力地促进了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2.3 落实免费检验制度。《条例》规定了对农业机械的免费检验制度,要积极争取,保障政府财政对农机检验工作及安全检测设备的经费投入。白银市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自2008年实行免费管理后,纳入管理的拖拉机由原来的4 000多台增加到27 000多台,70%以上的拖拉机纳入农机监理部门的管理,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4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三率”的提高。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标语、手机短信、明白纸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从广大机手切身利益着想,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阐明及时参检的必要性,特别要分析讲解不参检的危害性及漏检发生农机事故以后的严重后果,以提高机手的法制观念和年检意识,增强他们参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5 加强部门协作,做好交强险工作。拖拉机在注册登记、年检时要先办理交强险,中国保监会、农业部多次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但由于费率偏低等原因,拖拉机交强险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拖拉机交强险、特别是“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现象普遍存在,拒保、拖保现象时有发生。加上部分农机手对交强险了解和认识不深刻、不到位,不愿意购买交强险,从而给拖拉机上牌、年检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拖拉机的的上户率和年检率。建议保险公司从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出发,继续探索完善费率,与农机监理机构相互配合,确保注册登记及年检工作正常开展。
2.6 搞好对补贴农机的管理。国家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逐年增加,但目前许多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也未能纳入牌证管理,应制定相应措施,加大对享受补贴农机的管理力度。
2.7 尽早出台报废回收制度,在广大农村,拖拉机废而不报的现象大量存在,据调查,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占社会保有量的47%,有的已使用20多年还不报废。这些老旧拖拉机安全性能极差,燃油消耗高,环境污染大,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这也是导致“三率”水平低的一个原因。《条例》规定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予以报废,实行回收,但此规定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目前执行的《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国家标准(GB/T 16877-1997),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具体操作,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工作的实施细则,实行强制报废制度。为减少农机报废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使报废制度落到实处,并调动农民报废机械的积极性,建议参照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的模式,对农业机械实施报废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