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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保险专业教改创新研究

2011-08-15张瑞纲

大众科技 2011年8期
关键词:精算师财经学院经济学

张瑞纲

(广西财经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广西财经学院保险专业教改创新研究

张瑞纲

(广西财经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高校保险本科专业是为保险行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于支撑一国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广西财经学院保险专业作为新成立的本科专业,存在着研究方向单一、缺乏保险经济学教育、学科间交叉较少的缺点。文章在剖析上上述缺点的基础上,有针对地提出了包括注重实践技能培养,加强保险经济学教育,积极开设保险会计方向、精算方向、会计防线以及风险管理方向在内的六点保险专业教改的创新建议。

保险专业;教改创新;保险经济学;保险会计;保险精算;保险风险管理

1 引言

保险学是一门研究保险及保险相关事物运动规律的经济学科。保险涉及的领域是多元化的,包括金融学、法学、医学、数学、经济学以及自然科学。它作为金融的一大分支之一,对国家和社会以及人民分散风险、调剂资金,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各国都受到来自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作为高校的保险专业,是为国家保险行业提供优秀高学历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保险人才进入保险行业,能够更为有效地进行保险业的开展和建设,因此高校的保险专业对于一国保险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保险本科专业开设于2007年,作为广西区内首个保险类本科专业,为广西乃至全国输送保险人才,建立了一个良好基础和平台。但作为新兴专业,相比于开办多年的金融学专业,保险专业仍然存在很多可以继续改进的地方。本文为之进行了探讨,通过剖析现存保险专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教改创新意见,力求通过对保险专业进行专业教学改革,使该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国家教委教育要求,符合社会主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我国保险业务工作的实际的需要,达到学校本科专业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使该专业具有专科特色、专业特色、学校特色、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毕业生得到社会的承认和欢迎。

2 广西财经学院保险专业的现存不足

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保险本科专业来源于原有的保险大专专业,应该说原有保险专科专业的建设为本科专业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应看到,专科教育毕竟不等于本科教育。因此,在广西财经学院保险本科得以在专科基础成功转型之日起,就存在一些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2.1 保险研究方向单一,缺乏多方面的培养方向

保险其实是一个人才蕴含度非常高的专业,除了传统的保险营销、保险经管类人才外,保险专业还可培养保险会计人才、保险精算人才、保险风险管理人才、保险法律人才等多个方向的专业人才。而由于财院本科直接来源于专科,专科主要重视的保险营销人才和保险经管类人才的培养,这就造成了现行保险本科专专业培养方向的缺失。

2.2 缺乏保险经济学教育,无法培养学生的宏观思维

由于以前实施的是专科教育,主要注重于实践能力和实务技能。因此对于学生的宏观思维,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与保险有关的经济学理论的课程的开列较少,缺乏保险经济学的教育,让学生无法真正了解保险存在的意义的对整个宏观保险市场的了解。实践证明,与专科学生相比,本科生虽然在实务上入手较慢,但由于接受过系统的宏观教育,因此在行业的发展上却往往能走得更远。这正是宏观理论教育所起的作用,而当前的保险专业缺乏这方面的课程配备。

2.3 缺乏与其它专业的交流与联系,使保险的培养缺乏广度

正如前面的第一点所说,我们的保险专业仍然存在着单兵作战,培养方向单一的缺点。而保险专业特有的对相关知识要求高的特点要求我们应寻求与其它专业和领域的专家与实务人才进行交流,双方共同协作,实现知识的共享与互补,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才能有效开展保险专业的各个方向教育。

3 广西财经学院保险专业的教学改革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六点保险专业教改的创新建议,包括:

(1)注重实际技能的培养。保险专业是一门跟实际结合得非常紧密的应用型专业,因此对学生的教育也不能只着重于理论,而应辅以份量不轻的实践技能教育。在这方面,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充分利用了广西唯一的保险实验室作为依托,通过实践课程结合理论课程,采用动脑与动手相结合并以动手为主的教学方式,全方位系统地教授了保险的专业知识,成功教授了《保险学》、《人身保险》、《保险营销》等多门课程,使学生们的实践能力获得了质的提升,保证了一批批优秀保险人才的输出。今后应继续加强保险实验室的建设,积极引用保险业的新技术和新软件,让学生能够不出校门,就能接触保险实务的一些经营方式,提升其动手和专业能力。

(2)注重保险经济学的教学,培养学生宏观金融的思维方式。保险虽然是一门应用型较强的学科,但仍然属于金融的分支。而金融作为宏观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专业人才的经济学教育十分注意。在这方面,保险专业的学生除了应学习必有的公共经济学课程的学习外,还应要求掌握保险经济学的相关知识。而这也是国际上保险专业教育的主流方式。当前虽然国内开设保险经济学课程的高校不多,还没有形成保险经济学规范化的做法。但广西财经学院作为区内唯一的保险本科专业,应该未雨绸缪,在保险经济学的教学中作出有效尝试,具体做法可以为先组织经济学功底较好的保险教师先借鉴考国外教材,结合本校实际写出保险经济学的参考教材。然后采用试行的方式,在学生中进行有选择地教学,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待条件成熟后即可向所有保险专业学生进行教学。

(3)注重保险精算技能的培养,适时开设保险精算方向。保险精算是保险专业里一个要求比较高的研究方向,其培养的人才可以为中外保险公司提供精算服务,负责保险费率和各类准备金的核算,由于其工作的专业性和高精尖性,在国外也是顶尖的人才才能从事的岗位。因而保险精算师也可称为“保险业中的工程师”。当前由于条件所限,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尚未开出保险精算方向。但在未来,保险精算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前期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具体包括首先应重视师资的培训,让从事保险教学的教师参与各类保险精算师如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的考试,不求所有人完全通过,至少要求教师能够掌握精算师考试的流程和体系。其次应积极申报精算师的考点,在国内力争申报中国精算师的考点,在国际上可加强与英国、美国和日本的精算师协会的联系,争取成为各类精算师的国内考点。国内几所重点财经院校在这方面的经验如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开办经验已经展示,学校各个考点的开办将大大有利于本校学生的精算师考试的通过率。相信随着我们保险专业精算方向的逐步开展,广西财经学院必也能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精算人才,为广西和北部湾的保险发展做出贡献。

(4)注重保险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联合,适时开设保险法研究方向。保险自它诞生之日起,就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赔案的处理,道德风险的防御,争端的解决,都离不开法律知识和法律专业人才的参与。因此国内不少政法类大学如华东政法学院已经开始尝试开设保险法研究方向,这是符合实际也是十分有意义的。而作为财经类院校,广西财经学院也应积极探索保险法研究方向的发展。应该指出,财经类院校的保险法研究与政法类院校的保险法研究是不同的。政法类院校的保险法研究是以法律为主,保险为辅,培养的是懂保险知识的法律人才;而财经类院校的保险法研究是以保险为主,法律为辅,培养的是懂法律知识的保险人才。目前广西财经学院仍未拥有保险法研究方向,主要是缺乏既懂法律又懂保险的复合型师资人才,这可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外部引进,可引进国内知名大学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内部挖潜,可通过对现有年轻教师的培训,努力培养自己的复合型师资人才。同时广西财经学院可加强法律系与金融系的联系与交流,联合两系人才和资源,积极探索保险法研究方向的建设途径。力争在5年内实现保险法研究方向的开展。

(5)注重保险知识与会计知识的联合,适时开设保险会计方向。与一般会计所做的科目不同,保险业的会计由于要处理“三差”损益和准备金的换算,因此具有特殊的难度。需要专门的教学才能掌握。广西财经学院曾经开设过保险会计课程,并由保险专业的教师进行教学,但授课面对的学生却是会计系的学生,效果并不理想。而想学习专业保险会计知识的保险专业学生却得不到必需的会计知识学习。因此由必要发展保险专业的保险会计方向,培养专门的保险会计人才。幸运的是广西财经学院拥有全广西最好的会计专业,拥有大批优秀的会计教师。这给保险会计研究方向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只要金融系和会计系加强交流,实现互补,相信实现一个成功的保险会计方向并非难事。

(6)注重保险知识与风险管理知识的结合,适时开设风险管理方向。保险与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很多知名的国际性的大学开设的都是保险与风险管理系而不是保险系,而众多的外国保险公司不仅拥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还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经理,这些都说明了风险管理对于保险的重要性。保险由于其天生赋予的高风险性,需要专门的风险管理技术才能处理,这种风险管理技术要求比一般的商业要求和企业要求还要高。因此世界各国包括国内知名大学的保险专业教育都非常重视风险管理技术的教学。广西财经学院目前尚没有开展保险风险管理技术的教学,这是目前保险专业教育的一个盲区,也导致了财院保险专业学生在风险管理技术上存在短板。当前应积极向国内进行保险风险管理较好的大学如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进行交流与取经,学习先进的保险风险管理技术,以早日开设保险风险管理方向,实现对学生的全方位专业教育。

[1] 刘革,邓庆彪.2008“《保险学原理》课程参与式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8(6).

[2] 何宏庆.2010“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3] 张瑞纲.2007“保险学课程教改浅析”[J].河北金融, 2007(8).

[4] 张伟.2008“保险学课堂教学改革方案的探讨”[J].开封大学学报,2008(9).

F840.32

A

1008-1151(2011)08-0197-02

2011-06-18

张瑞纲(1978-),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保险专业教师,上海财经大学保险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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