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形势与对策
2011-08-15张敬梅
张敬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黑龙江 大庆 163311)
浅谈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形势与对策
张敬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黑龙江 大庆 163311)
绿色信贷既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目前绿色信贷业务刚刚兴起,机构尚不健全,覆盖面很小,功能远未充分发挥。笔者从银行绿色信贷问题研究角度出发,谈谈完善银行绿色信贷的建议,促进银行为国内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形势对策
21世纪,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作为战略性的新兴产业,被全球多个国家确定为未来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我国政府也已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投资方向。随之发展,绿色信贷既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目前绿色信贷业务刚刚兴起,机构尚不健全,覆盖面很小,功能远未充分发挥。本文试从银行绿色信贷问题研究角度出发,浅谈完善银行绿色信贷的建议,促进银行为国内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的形势
(一)优势方面
1.政府机构大力支持。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并联合某些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以限贷、收回等方式进行了地区性绿色信贷的尝试性实践。
2.金融监管部门极力推进。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密切磋商,正在寻找推进绿色信贷的策略和方法,加紧绿色信贷的开展步伐。
3.各大银行倾力开展。部分银行也积极响应,采取有力的措施开展了其在绿色信贷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实践,绿色信贷的概念一出,各行就急剧增加信贷规模。截至目前,四大银行向绿色产业所投放的信贷余额至少已达10970亿元。此外,在“开源”绿色信贷的同时,各家银行也在“截流”落后产能信贷方面做了努力。现在,几大银行对申请贷款的企业放贷时都要考虑环保因素,只要不达标,都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二)不足之处
在绿色信贷规模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影响了绿色信贷向深度广度发展。
1.银行对实施绿色信贷的企业社会责任重视程度不高。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对自身应当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了解不深,重视不够,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等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一定的偏差和不到位的现象,认为那是贷款企业和政府监督的事情。对于绿色信贷工作,普遍将其看成是一种公益性活动或政策响应活动,而非核心商业元素。在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影响下,某些银行仍然对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趋之若鹜。但现在建设生态文明、树立新的生存观和发展观已经是全球所有经济体的共有理念,银行也不例外,银行的“绿色化”乃大势所趋,一个没有环境责任意识的企业将不会获得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的尊重与欢迎。对此,国内的一些商业银行还缺乏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更没有把银行未来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观念和眼光相对还比较狭隘和落后。
2.银行过度依赖环保部门提供信息,影响了绿色信贷的执行效果。虽然,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系统合作推行的一项政策,但在目前的执行过程中,银行业过度依赖环保部门输送的相关信息,认为绿色信贷工作中的“绿色度”应该由环保部门来界定,甚至希望环保部门直接下发限制贷款企业的名单。但是企业的环境状况往往是动态的,企业违规黑名单仅仅只是代表某一个时间点上这批企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环境标准,所以仅仅依靠违规企业名单来进行绿色贷款的操作是不科学的。而且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贷款银行难以及时全面掌握企业环保真实情况,无法成为银行用来衡量环境风险的工具,影响了银行绿色信贷的执行效果。同时,银行还不能提供使用环境信息的反馈情况,环保与银行系统没有真正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另外,因为贷款不是瞬时行为,企业从贷款到收回成本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银行对环境风险的认识应当具有前瞻性,而不能仅看眼前利益,否则会使银行的信贷风险加大。
3.发展速度与风险控制失衡。在绿色信贷规模逐渐推开的同时,其背后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没有完全跟上,两者的不平衡发展将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一是绿色信贷的操作难度非常高。例如,中国的光伏企业遇到这类问题:今年6月份,基于欧洲买家付款信誉良好,有些国内银行向国内太阳能光伏企业提供订单抵押型应收账款贷款,抵押率在70%-80%,但6月1日突然出现了欧元大幅贬值,这些订单对应人民币汇率的实际估值同样相应减少10%-20%,有的订单价值甚至已低于贷款金额。有些银行要求这些光伏企业追加资产抵押物,这样不仅让光伏企业陷入两难困境,也让银行面临了巨大的风险。二是主体经营风险大。无论是太阳能光伏、生物燃料、风能发电设备,还是节能减排等公司,都存在高科技含量产品难以产业化运作、或缺乏足够的市场销售能力等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过于看重这些经营风险,的确存在少数项目很难通过银行项目风险评审程序的现象,这样不仅让企业面临着项目未通过带来的投入损失,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三是贷款审批权下放风险。相关数据显示,尽管部分银行推出绿色信贷通道,但整体贷款额度偏小,很难满足公司较大的资金需求量,而且获得贷款的难度也很大。如果具体的项目信贷风险评估与信贷损失责任人属于各地分行机构,审批权下发导致的各地不同的分行机构可能有不同的审核标准,甚至还可能发生权力滥用。例如:同样一个开发项目,能在广东拿到很多贷款,但可能在内蒙古地区则拿不到贷款,这样不利于这个银行系统的风险管理。
4.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业人才与配套激励机制。大部分银行目前虽然接受了绿色信贷的概念,但银行系统缺乏对国内环境政策、信息和管理措施的掌握,银行内部缺乏具备一定环境知识的专业人才,信贷人员对环保政策法规了解较少,这些都制约了银行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此外,还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或从事有利于环境行为的企业,如新能源、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的企业,银行缺乏有激励性的经济政策,也没有对这些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二、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建议
(一)营造实施绿色信贷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
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不能把追求经济利益作为其经营的唯一目标,而要把可持续发展和银行社会责任作为现代银行业的核心经营理念和价值导向,转变以往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传统理念,在项目融资决策时充分考虑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通过自身的金融服务特别是信贷活动,支持那些效益好、能耗低、环境和社会友好的项目或企业,限制对环境和社会造成损害的项目或企业,促进贷款企业和项目业主履行好社会和环境责任,通过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首先,银行要正确把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树立节能环保、促进绿色经济理念,优化调整信贷政策。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调节功能。
其次,要加强对企业客户的绿色信贷教育,协助企业建立环境管理支持系统。同时,着力实施银企的绿色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发展规划加大清洁能源、节能设备等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大力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第三,要实行绿色信息披露,借助市场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一方面银行应以积极而公开、透明的态度,定期披露其绿色信贷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环境组织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另一方面,应尽快启动企业可持续报告规范,要求企业发布各项环境绩效及社会绩效指标,通过社会监督促使企业承担环境及社会责任。
(二)将环保信息纳入银行客户管理全过程
在环境信息收集方面,要学习引进国际金融行业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和标准,做好环境信息系统与银行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以更好地满足信贷监测、项目评估、信息咨询等方面的需求。
首先,银行应与环保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及时了解环保信息、完善环保信息库,不断充实、更新环保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以便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其次,银行在客户选择、授信申请、授信审查和贷后监控时,应重点关注客户及项目的环境风险,客户环境责任及行业环保管理等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强制性规范要求。在行业信贷投向政策中认真贯彻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加大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信贷扶持力度,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节能减排领域技术创新和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支持国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结构由“高碳”向“低碳”转型中调整自身信贷资产结构。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对新能源、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的企业降低贷款利率,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第三,各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环保信息的跟踪监测力度,建立定期访察制度,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制止、纠正、制裁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违法突发事件带来的信贷风险。
(三)积极发展咨询、衍生工具业务,改善和创新绿色信贷服务
银行不应将绿色信贷仅仅局限于信贷业务,而应借助在耗能行业与项目融资中的优势,努力拓展环境信息与环境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以及相关衍生品业务,实现金融服务的纵深发展。
首先,银行应通过与外部专业机构协作,建立环境信息及风险管理咨询中心,为客户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借此向社会宣传绿色知识,提高客户环境风险意识,进而使其达到高环保标准并取得良好经营业绩。
其次,银行应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金融创新,系统性地开发产品方案,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满足环保行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设计开发系列绿色信贷产品,如,为企业提供诸如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服务,为节能减排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第三,深化与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与环保公益组织的业务合作,拓展环保领域的新商机。
(四)优化银行信贷政策,实现授信全流程管理
银行应根据所掌握的环保信息,形成与时俱进的覆盖全部业务流程的绿色信贷政策,包括风险偏好、客户准入标准、项目评估标准、信贷审批标准、贷后管理和信贷退出等。
首先,实行绿色准入政策。银行要将环保节能的要求引入到银行的信贷准入标准中,将环保部门对项目的审查意见作为信贷审批决策的依据。凡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必须及时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客户环保信息和选择相应标识。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行业信贷政策,优选客户和项目,严禁受理环保标识为红色类客户及项目,谨慎介入黄色类授信客户和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且国家允许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企业,可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维持性授信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原则上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授信。对于重组业务,也应把好环保准入关。
其次,实行绿色审批制度。银行应把环保达标作为对大中型客户授信准入和审批的重要依据,要求贷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信贷审批制度,不给予授信支持。银行的信贷审批专业人员应积极跟踪国家环保部门的政策动向,适时调整部分信贷业务审批权限,对贷款项目采取差别化的行业授权管理。对项目贷款,要项目环评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并应分析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治理情况,项目在环保方面应执行的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是否有效。对于未描述环评内容或虽有描述,但环保不达标的授信业务,不得违规办理。对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三同时”制度,对存在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等环境违法情况的项目,要暂停主体工程建设的资金拨付,直到“三同时”实现为止,将银行信贷全流程贯彻节能环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实行绿色管理。在环保标准不断提高、节能减排要求日趋严厉的国内和国际背景下,银行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将信贷项目的环境风险作为风险评估、授信决策和贷款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银行要加强行业风险限额管理,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行业客户结构调整和限额内资源优化配置力度,对于耗能高污染行业确定行业贷款限额,对于新增贷款接近风险限额的行业,其新增贷款将予以严格审核和管理。在贷后管理方面,要密切关注红色、黄色类客户的环保风险及对银行资产安全的影响,对于红色类客户,建立“名单制管理”,实行“一户一策”,并纳入风险监察名单,实行专人管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项目贷款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大力开展结构调整,主动退出不符合国家绿色信贷要求的贷款。
(五)建立完善银行配套机制,积极推进绿色信贷
首先,银行应当加强绿色信贷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调整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专门负责处理贷款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保护等问题。同时,积极跟踪国际同业在金融促进环境保护方面的领先实践,组建工作团队,开展国际金融行业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标准研究,加快银行信贷政策与国际行业标准“赤道原则”的接轨,在客户风险评估中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按照国际标准把控信贷资产的投放。
其次,在银行内部建立健全绿色信贷问责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贷前调查不实造成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人员,要从严处理;对贷款审查决策过程中忽略环保要求的,取消审批人员的审批资格;要将信贷是否落实环保要求纳入上级银行对下级银行的绩效考核。
第三,增强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绿色环保意识。一方面加强员工对《环保法》及国家宏观政策的学习,在工作中向监管部门、专家学习环保知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增强环保意识,提高执行力的同时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掌握环保知识,增强员工对环境贷款指引的了解,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环境贷款指引以及中国的环境保护条例。另一方面要积极倡导节能环保,为节约资源,鼓励员工在日常生活中从细节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降低资源的消耗,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王乐群〕
F830.4
A
1002-2341(2011)04-0102-04
2011-04-30
张敬梅(1974-),女,黑龙江大庆人,团委书记,会计师,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