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连环食物中毒案件的处理体会
2011-08-15陈玲陈仟军
陈玲 陈仟军
一起连环食物中毒案件的处理体会
陈玲 陈仟军
案情介绍
1.事故经过:2011年5月3日上午9:10,我所接到举报,称有数名就餐者2011年5月2日晚在某酒店用餐后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正在某医院就诊。接到举报后,我所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该酒店进行卫生学调查和采集样品,并对现场采取了临时控制措施,同时病人进行个案调查。经了解消费者於某2011年5月2日晚在某酒店举办百日宴,共3桌26人参加,消费者杨某同时在该酒楼一楼大厅为儿子办婚宴,约170人参加。自5月3日凌晨3时起两家亲友中陆续有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并到医院就诊。2011年5月4日上午10:45,我所再次接到举报,称有数名就餐者2011年5月3日晚在同一酒店用餐后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正在当地另一家医院就诊,我所立即前往该医院进行调查,同时再次前往该酒店进行现场调查、采样。经了解该酒店5月3日下午擅自揭开我所对食品用工具、用具、冰箱、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冷菜间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封条,继续从事食品加工制作。消费者王某2011年5月3日晚在该酒店办婚宴30桌,约300人参加,自5月4日晨起家人和亲友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到医院就诊。
2.现场调查:5月3日上午经对该酒店现场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1)、进入酒店生产加工场所无纱门等防蝇设施,地面油腻发黑,下水道堵塞,有异味;(2)、配菜间有三组冷藏柜内积霜,且有一组冷藏柜柜门已坏:配菜区一厨师正在切配火龙果、菠萝等水果;台架上存放有一纸盒装"食粉",无中文标识;(3)、熟食间熟食冰箱内存放有生毛肚、鸭脖、鸭头、鸭掌、鸭块等生食品,熟食间砧板发黑;(4)、从业人员沈某等21名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3.流行病学调查:
(1)共同就餐史:所有的发病人员都只有一次的共同的就餐史,中毒餐次明确。
(2)临床表现:73名病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急性胃肠道症状,主要表现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多为阵发性上腹部绞痛,腹泻物多为黄色稀水样便,腹泻次数为一至数十次/日,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少数病人有发热症状。
(3)潜伏期:在73名发病人员中,潜伏期最短的为食后1.5小时,最长的为食后29.3小时,平均潜伏期14.5小时。
(4)性别、年龄特征:73名发病人员中,男性34人,女性39人,年龄最大的81岁,最小的8岁,平均发病年龄为42岁,无明显性别差别。
(5)病程与转归:73名病人经抗菌消炎、对症治疗后1~3天痊愈,无死亡病例。
4.实验室检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月3日上午12时和5月4日下午15时分别在酒店采集了5月2日晚、5月3日晚的部分剩余食品及其原料34份,采集了加工用具(砧板、抹布)2份,从业人员肛拭样品21份,同时还对5月3日晚婚宴主家送的打包带回家的剩余食品13份及医院送检的病人排泄物标本2份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提示:5月3日采集的食品样品花生、虾仁(生)、抹布中检出副溶血性弧菌,金菇脆笋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5月3日主家送检的食品样品口水鸡中检出副溶血性弧菌;从业人员李兴春、张润琛肛检粪便检出副溶血性弧菌,病人费红珍、於秋英排泄物中检出副溶血性弧菌,其余样品未检出致病菌。
体 会
1.造成这次食物中毒案件连续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该酒店在食物中毒原因未调查清楚前就擅自揭开我所对食品用工具、用具、冰箱、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冷菜间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封条,继续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办案人员在食物中毒发生的第一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现场采取了临时控制措施,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该酒店擅自揭开封条的行为一方面反映了该酒店负责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场临时控制措施的脆弱性。
2.通过本次食物中毒案件的处理,深刻地感到平时要不断加强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演练,一方面是应急行动上的演练,建立完善应急相应制度,提高现场处置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填写文字资料方面的培训。处理食物中毒案件时场面比较混乱。作为办案人员一定要有冷静的思考和控制全局的能力,现场的询问笔录、检查笔录、流行病学的个案调查这些资料的填写要尽可能准确到位。
3.食物中毒案件的处理涉及很多方面,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在本次案件中如何处理于消费者、新闻媒体给我们办案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消费者:由于本次食物中毒案件是连环发生,而且其中又有婚宴,牵涉人数多,消费者的不满情绪较大。加上对我们卫生监督调查处理程序的不了解,曾经一度对办案人员的调查工作有情绪,不配合我们的调查。后来经过办案人员人员向他们解释我们调查和案件办理的流程,及时安抚消费者的实际行动最终赢得消费者的理解和配合。食物中毒事件中涉及的人群往往较大,而事件本身给他们造成了生理、心理、社交等多方面的损害,容易滋生不满情绪[2],同时不排除有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乘机生事。
新闻媒体:近几年来随着信息公示制度的出台,新闻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起到了非常活跃的作用[3]。我们要善于处理更好新闻媒体的关系。首先要慎重对待新闻媒体,对他们发布的信息有正确的引导。新闻媒体这个行业希望有爆点,进行采访时希望执法部门能够给出明确的论断。但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按照执法程序办事,在调查阶段不能凭主观经验做任何没有充分证据的论断。
同时要适当加强与媒体单位的互动。卫生监督部门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时,要与媒体单位进行及时、必要的沟通,可得到互惠互利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理清卫生监督部门和媒体的关系,主要的原则是互相合作关系,而不是互相防备,媒体可以是卫生监督的哨兵,可以提供我们不易获得的信息。(2)卫生监督可以是媒体的专业指导,通过与媒体的及时沟通,可以防止由于媒体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的不实报道、甚至引起公众不必要的恐慌。(3)卫生监督部门需要对大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或澄清社会上流传的各种不实谣言时,媒体是很好的宣传工具。
4.在本次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关于货值计算的问题是在听证会中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酒店方面认为仅在个别仍冷菜中检出致病菌,而以2号、3号经营的所有食品货值为罚款基数不合理。办案人员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货值金额,指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4]。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按进价计算,半成品按原料计算,成品按销售价格计算。
关于货值计算的问题,笔者也翻阅大量的案件,办案人员也向上级部门作了请示,也希望广大读者来进一步探讨。
通过这起连环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执法人员深刻体会到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发略的推进,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时,不仅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更要有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时时以法律为准绳,保障消费者健康与权益。
1 谢伟光,张洁.关于规范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程序的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管,2010,26(1):43-45.
2 许乐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一起食物中毒处理体会[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10,22(1):51-52.
3 王军.一起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J].江苏预防医学,2009,20(1):82-83.
4 卢济灼,方黎剑,陈伟.二审食物中毒卫生行政处罚诉讼案探讨[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8,14(3):62-63.
225002 江苏省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安全[1]。近年来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人民群众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均给予高度关注,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消费者和商家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通过更加规范化的执法,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本市在机构改革到位前,卫生部门仍按现有职能做好餐饮环节的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因此在过渡时期,餐饮环节仍然由卫生部门发放许可证和实行卫生监督管理。在职能移交之前,卫生监督部门作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必须要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2011年5月3日,我所接到举报:有数名就餐者于某酒店用餐后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正在某医院就诊。5月4日,再次接到举报,称有数名就餐者在同一酒店用餐后陆续出现急性胃肠道症状,在当地另一家医院就诊。接到报告后,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立即赶到上报医院及举报酒楼进行调查。经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诊断,确诊为一起因食用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