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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刍议

2011-08-15余槐林翟雨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主客体主体中心

余槐林,翟雨淋

(1.第三军医大学 研究生管理大队,重庆 400038;2.西南大学,重庆 400716)

网络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刍议

余槐林1,翟雨淋2

(1.第三军医大学 研究生管理大队,重庆 400038;2.西南大学,重庆 400716)

在中外教育史上,不同时期对于教育主客体关系的论述存在着很大争议。网络教育的出现,极大程度地变革了传统教育:如教育资源的丰富性与共享性,交互的学习方式,多种教学组织形式的结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以及终身教育理念的推广。这些变革势必影响着人们对网络教育中主客体的认识:如更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价值;教师主体性的客体化;完善互联网平台的建设等。

网络教育;传统教育;教育的主客体

1 教育史上关于教育主客体关系论述的演变

纵观世界近代教育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学者对于师生关系地位的认识,总是在“教师中心”和“学生中心”两极间徘徊。虽然当代的研究者们大多认同教育过程中的非人因素属于客体的范畴,但仍然对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究竟谁为主体、谁为客体的问题争论不休。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教育主客体关系的认识是不断演变的,从最初的“中心”模式,发展到“双主体”模式,再到主体间性模式,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1]。此外,还有主客体转化说、复合主客体论、过程主客体说、层次主客体说和主客体否定说等观点。

1.1 中心模式

中心模式在近代教育史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经典模式。它主要包括“教师中心”的关系模式和“学生中心”的关系模式。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认为,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中心地位,向学生传授知识、进行教育主要依靠教师,主张树立教师的极大威信,认为只要顺从教师的教导,学生就能学到知识、养成良好品德,至于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被认为是有害的东西。他们片面强调教师权威,忽视学生的主动性,使教学进行得死板、被动,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和创造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显现其落后性[2]。“学生中心”关系模式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主体性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中,学生是处于中心地位的,教师从属于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当的是客体角色,较为被动。因此,它忽视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发挥,由于给予学生过多的自由发挥,忽视了教师的指导,容易导致学生不能掌握系统的基础知识,造成整体教育质量的下降。

1.2 双主体模式

上述中心模式的共同特点,都是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动性对立起来,强调一个而忽视另外一个。基于对“教师中心”和“学生中心”模式的继承和发展,有学者结合了中心模式的优点,规避了中心模式的缺陷,认为在教育活动中不能单一地以教师或学生为中心,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的过程中主体性。这种观点在教育学界得到了比较广泛的支持与认同,因为它对教学效果的提升具有明显的效果。但有学者认为,这种模式仍然是在认识论的领域,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固定在一定的主客体关系当中,教育者或受教育者在承认自己是主体的同时,他们都把对方看作是与自己相对的客体,而看不到对方的主体地位。因而“双主体”模式也不能很好地揭示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实质[3]。

1.3 主体间性模式

主体间性理论是当代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哈贝马斯在他的交往行为理论中所提出的。主体间性理论把主客体研究从“主体—客体”转移到“主体—主体”关系研究,它从纯粹的主客体相对关系研究转移到了主体间关系研究,强调了二者的共通性、主体对于另一个主体的接纳与认同,同时摒弃了主客体间纯粹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而是把此研究创新到了另一领域—主体间性研究。主体间性理论反映在教育领域,对于辨析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它强调教育主体之间的相互接纳与认同,具体来说,当教师在承认自身主体性的同时,也要接纳学生作为主体的存在,而不能只强调对方的单方面接受与被影响,反之亦然。主体间性理论认为,一方主体性的体现,必然是建立在对另一方主体性的尊重和相互承认的基础之上的,只有这样,才可以体现自身的主体性。由此可见,它突出了双方的平等,把双方的关系看成是积极的和主动的,教育的过程是教育与受教育者主动配合的同一过程,从而更好地发挥教育的创造性,使教育效果达到最大化。

1.4 其他观点

主客体转化说首先承认的了教育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主体与客体,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关系是可相互转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过程主客体说将教育分成教育过程和受教育过程两个方面,分别根据不同的过程来确定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与客体;主张“主客体否定说”的学者认为将哲学上的概念引入教育学没有必要,因为它把本来已清楚的问题弄乱了,简单问题复杂化了,给教育理论和实践带来了不小的危害,同时认为主客体关系是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体现,它只能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引入西方哲学中的对话、理解、交流等理念来分析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师生是一种互为主体关系,因此,用二元对立的方式描述师生关系就必然掩盖二者的真实关系,从而提出了主客体否定说。此外,有关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理论还有复合主客体论和层次主客体说。

以上各种观点的论点不同,角度不同,但共同点则是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所具有的主体地位均有不同程度的认同,应该说其精神实质是一样的,也是可取的。在对主客体定位分析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所要说明的问题上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现代教育的观点,都有各自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对深入分析和研究教育的主客体关系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2 网络教育对传统教育的变革

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从此,网络对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学界对于网络教育的概念界定也是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网络教育是主要通过多媒体网络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非面授教育方式(南国农);网络教育是建立在网络技术平台上,利用网络环境所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张杰);网络教育是以网络为基础,根据教育的需求从现代技术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整合分析(黎军)。虽然有关网络教育的概念界定莫衷一是,但是还是具有许多共同点,网络教育完全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传统的教育形式,它以网络为基础,通过技术的运用来开展教学活动,实现教学资源的转化。

网络教育对传统教育产生了多方面的重大变革:

2.1 传统的课堂教学极大地受限于师资力量与教育资源和设施

网络教学通过网络将包罗万象的教育信息与资源汇集在一个多媒体信息库中,它可以同时充当成千上万的教师,课堂教学无法满足这种需求,网络教育具有更大的开放度,使很多学习者不用远离家门而接受优质教学,缩小了经济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间的教育差异。同时,网络教育通过虚拟的空间进行教学活动,节省了教育硬件设施的建设费用。

2.2 学习方式的变革

传统学习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是知识的垄断者和传播者,教师通过说教式和分学科定时教学,将知识传播给学生,网络学习则不同。它以启发学生探究为主,注重发掘学生的自主性,提倡多样化、个性化的合作式学习,是一种交互的学习方式。学生可以结合自身的学习进度,选择适合自身的学习时间、地点与方法,自主控制学习进度进行网络学习。教育者和学习者之间以及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这些交互性学习方式的采用使教学过程中所传递的信息量大大增加,扩大了学习者的视野,加深了他们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从而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4]。

2.3 对教学组织形式的变革

传统的课堂教学以班级授课制为主要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在19世纪中后期成为西方工业国家课堂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这也是适应工业革命背景下对于人才培养的批量化和集约化要求。网络教育在时空上的延展性,使得网络教育不再依赖口头传授和集体学习,它更加注重学生的独特性与学习的开放性。通过网络技术的运用,教师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各种教学组织形式下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可以尽其所能,确保自己最佳的学习进度。显然,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有效地提高了教学的质量。“准永久性不设学习集体,通常采用个别化学习而不是以集体形式学习,但为了教学和社交之目的也进行必要的会面。”[5]

2.4 对教学模式的变革

传统教育采取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单向金字塔式信息传播方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创造性人才的成长。网络教学模式与传统的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完全不同,它是围绕如何帮助学生的“学”而展开,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中心位置,教师应围着学生转。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学习环境的设计。即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动画有机地结合起来呈现在学生面前,使学生大脑各区交替处于兴奋状态,思维活跃。二是自主学习策略的设计。该设计旨在通过有效的教学策略激励学习者,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6]。

2.5 终身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人类进入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人们为了适应知识更新的速度,提高学习的有效性,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必须持续不断地学习。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为网络教育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撑,从而使终身教育的理念成为一种可以操作与实践的现实。有学者认为,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和终身教育的大众化必须以网络化、现代化的教育技术和学习手段为前提。

3 网络教育中的主客体观

网络教育给传统教育带来巨大变革的同时,传统的教育主客体观也必然要发生变化。极为丰富的教育资源,交互的学习方式,多种教学组织形式的结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以及终身教育理念的推广,也都不同程度体现了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变化。由此可见,网络教育中的主客体观是网络教育中极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它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网络教育的理念、过程与结果。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正确认识网络教育中的主客体。

3.1 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价值

有学者运用解构主义理论来诠释当代网络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7],认为由于网络资源的共享性,使传统教育中教师作为知识的占有者、垄断者的地位受到了彻底的动摇,而且改变了教师和学生对知识的占有关系,教师不一定“闻道在先”了,学生甚至比教师知道的还要多、还要早。同时,传统教育的教师在网络中其知识权威和人格权威都被解构了。对于学生而言,教师并非是他们获取知识的第一选择,网络给他们提供了更加开阔的视野,他们不再完全依靠教师,可以更加主动积极地去学习。一切传统教师教育加给他们身上的束缚都被去掉,学生开始在学习这项活动中以真正完整的个体的面貌出现。在网络教育环境下,学生更加主动地去搜索、挖掘学习资源,并不单纯地依赖教师的单方面灌输,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并组织学习材料,这也减轻了教师应对不同水平的学生,组织不同教学材料的困难。

3.2 使教师主体客体化

在网络教育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往联系是通过网络来进行的,教师通过计算机间接地对学生进行指导。网络交流的平等性与互动性要求教师通过制作网络课件或博客呈现各种知识内容,教师的主体性价值主要体现在网页页面内容的制作当中,以物化的方式呈现给学生,通过网络异地互动学习。

3.3 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良好沟通的桥梁

传统教育中教师与学生的直接交往,在网络教育中则演变成了新型的“人—机—人”交往,它对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所处现实环境的要求大大降低。通过网络,双方可以不管性别、学历甚至性别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由此导致了学习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的间接性转化。这时,充当教师与学生交往媒介的是互联网,它是将教师与学生紧密联系起来的中心环节,网络教育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绕着互联网而展开。因此充分挖掘和利用网络这个中间资源,构建完善的网络教育平台是十分必要的。

[1]张机.论教育主客体关系模式的演变[J].宁夏教育,2008,(4).

[2] 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217.

[3]上超望,黄果.试论网络教育思潮冲击下的教育变革[J].高等函授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10).

[4]德斯蒙德·基更.远距离教育理论原理[M].丁新,等,译.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130.

[5]吕晓乐,杨晓.关于网络教育中师生关系研究指导理论的思考[J].中国远程教育.2002,(8).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of Network Education

YU Huailin1,ZAI Yulin2
(1.The GrOup of Postgradectes Management,third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38,China;2.Southwest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716,China)

As to the education history at home and abroad,every period there is a great controvers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of education until the emergence of Network Education,which led to the revolution of traditional education largely,such as the richness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interactive learning approach,the combination of varieties of forms of teaching,student-centered teaching model and the promotion of the concept of lifelong education.Obviously,all these changes will definitely affect people’s sense of subject and object in Network Education.e.g.to pay more attention to students’value as subject;to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et.

network education;traditional education;subject and object of education

G64

A

1674-5787(2011)03-0109-03

2011-03-10

余槐林,硕士,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管理大队;翟雨淋,博士,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责任编辑 周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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