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 “民—汉”双语教育研究*
2011-08-15李福军
李福军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2)
云南少数民族 “民—汉”双语教育研究*
李福军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2)
笔者探讨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中的双语、双文化现象,双语观念的转变,双语语码的转换及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民族性特点和云南少数民族的汉语习得特点等。研究主旨在于提高和加深人们对母语的价值、兼用语的价值,民汉双语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西部大开发及保存和发扬云南各少数民族传统语言、文化中的作用的认识,共同关注双语教育研究这一跨文化、跨学科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领域。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文化心态;双语双文化;汉语习得
一、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的现状及特点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内陆边疆省份,在这片39.4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生活的4200万人口中,约有三分之一强的人口是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由于受复杂地理环境和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云南少数民族形成了族系纷繁的特点,仅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就达25个,族别之多位居全国之冠。按其语言系属分类来看,壮、傣、布依、水族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与先秦时期的百越族群有着渊源关系;苗、瑶族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为古代盘瓠集团的后裔;藏、彝、白、纳西、哈尼、拉祜、傈僳、普米、景颇、基诺、阿昌、独龙、怒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是分布于甘青高原的氐羌族群经过不断地分化组合后形成的民族共同体;佤、德昂、布朗族则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为古代濮人的后代;元、明、清时期进入云南的蒙古族和满族,母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但现已改操彝语或汉语;而母语为阿拉伯语的回族,也已普遍使用汉语。
云南民族众多和“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使民族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得到了较好的保存。在西部大开发和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的过程中,对云南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语言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将直接影响到民族文化发展的进程。因此,云南民族语言文化资源的挖掘、评估和保护性开发利用,已成为一项非常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加强云南各少数民族的语言保护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如果一个民族失去了语言,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文化。目前,云南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丧失。
(一)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的现状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边疆省份,2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满、水等3个民族已经使用汉语外,其他22个民族使用26种语言。现在,全省有14个民族使用着22种文字或拼音方案,其中傣族有3种 (西双版纳新、老傣文,德宏傣文)、苗族有3种 (川黔滇次方言苗文、滇东北规范苗文、滇东北老苗文)、彝族有2种 (云南规范彝文、凉山规范彝文)、傈僳族有2种 (老傈僳文、新傈僳文)、瑶族有2种 (门方言文字、勉方言文字)、景颇族有2种 (景颇文、载瓦文)。
2009年6月8日,云南全省双语教学及民文教材审定会在安宁市温泉镇召开。国家教育司、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语委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我省壮族、苗族、彝族、藏族、拉祜族等10个语种的20本双语教材进行了审定、审核,为今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推行双语、双文教学奠定了基础。
在过去的5年中,云南省各级民族语文工作部门十分重视民族语文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先后编写出版了《载瓦文正字法》、《彝汉简明词典》等规范性工具书;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发和完善了傣、彝、傈僳等文种的排版、办公等系统。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标委等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组织开展民族文字国际标准化方案的研制和申报工作,研制和申报的德宏傣文、西双版纳新傣文国际标准化方案,已获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
2005年,西双版纳老傣文、纳西东巴文的国际标准化方案获国家教育部立项,并开始实施;2007年,省民语委办公室与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协商,启动了老傈僳文、老苗文字符编码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并已形成方案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在通过民族文字国际标准的基础上,省民语委提出了建立“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信息化工程;2007年6月,工程项目经云南省民委组织专家评审获得通过。目前,项目正在积极准备实施之中。
云南省少数民族使用语言的情况大致有以下3种类型:
1.母语型
以本民族语言作为生活中主要的交际语,人口约1014万人,多聚居于边远山区。
2.兼语多语型
既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又使用汉语或其他民族的语言,人口约584万人,主要居住在多民族杂居区和城镇或交通要道附近。
3.汉语型
本民族语言已经丧失,现在完全转用汉语,人口约180万人,主要居住在汉语占绝对优势的杂居区。
目前,全省14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中,有610万人不通汉语。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省教委的大力支持下,省民语委与有关地、州、市、县教委、民委、民语委等密切配合,先后在丽江县石鼓镇拉巴支小学,丽江县白沙乡玉龙小学,丽江县塔城乡依陇巴甸小学,临沧地区沧源县岩帅镇贺南小学,德宏州潞西市西山乡营盘小学,思茅地区澜沧县东回乡班利小学,文山州富宁县洞波乡果布小学,大理州剑川县甸南乡西中小学,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广马小学,楚雄州禄丰县仁兴镇大箐小学,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小中甸乡区洼丁小学,怒江州泸水县上江乡东方红小学,红河州屏边县新现乡永胜小学,文山州文山县德厚乡以奈黑小学,包括佤、傈僳、纳西、白、拉祜、彝、景颇、藏、苗、哈尼等10个民族12个文种的民族学校或班级,办起了14个民汉双语文教学实验点。
(二)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的特点
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研究双语、双文化 (包括多语多文化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跨文化、跨学科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领域。具有以下特点:
1.民族性特点
双语教育主要指对少数民族实施民族语和汉语的双语、双文化教育。兼顾两种以上民族语言的双语、双文化教育,是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因此,开展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提高双语教育质量,必须首先对各民族的语言、文化、民俗、传统有充分的认识,正确把握各民族双语教育的方向,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正确地指导云南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这是双语教育的重要特点之一。
2.双语双文化特点
双语教育是对少数民族学生实施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作为媒介的教育,而语言与文化是密切相连的,语言不仅是交际手段,而且还是传播文化的媒体。在任何时候,每一种民族的语言都比其他语言更能充分地表示、象征和表现与这种语言相联系的文化。民族语言不仅是民族文化的载体,而且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之,民族文化也是民族语言表达的重要内容。因此,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不仅是两种语言教育的问题,事实上也是两种文化的教育,两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双语、双文化现象也是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重要特点之一。
3.区域性特点
民族的分布特点造成了语言使用的复杂性。即语言的借用、并用、兼用、转用、兼通情况因地而异,即使是同一民族,因分布区域不同,彼此也无法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流。如苗族使用六种不同的苗语,居住在云南的苗族与居住在贵州的苗族使用不同的苗语,因此,他们无法使用同一种本民族语言沟通,只好用汉语进行交流。又如分布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内的白族,因在州内的分布不同,造成语言的借用、并用、兼用、转用、兼通情况不同。同是白族,但因分布在不同的县市,彼此间甚至无法用白语进行交流。如剑川的白族话与云龙、鹤庆的白族话有较大差异,与大理市差异更大,同是白族同胞,但走在一起只能用汉语进行交流。这种现象的存在给云南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带来不少难题,我们很难制定一套标准的教育模式和教材,只能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民族语言分布与使用的复杂性、区域性特点,给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带来不少困难,要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建一套标准的模式是很不现实的,由此,也形成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区域特点。
4.政策性特点
一个特定社会的各种语言群体的环境是诸多历史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群体是通过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网络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群体的愿望、要求往往通过社会的政治、经济表现出来。反过来,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又以政策、法律的形式,对各种语言的社会功能、地位和语言教育形式发生影响。从中央到省、州、县、乡、镇各级政府,对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都十分重视,无论对正规学校的双语教育,还是对成人干部教育的双语教育,都以政策形式做了具体规定。开展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与研究工作,必然要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民族问题,如民族心理、民族感情、民族利益等。为了在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与研究中,正确处理这些民族问题,就必须熟悉有关的民族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中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从而在实践中模范执行民族语言政策和有关的民族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搞好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双语教育研究。另外,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实践与研究成果,将会丰富和发展民族语言政策,为政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所以,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5.功利性特点
在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我们发现,有些“双语人”掌握第二语言是出于很强的功利目的,是职业需要或为了获得社会地位等,双语使用的熟练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绩和效率。出于这样的功利目的,他们会主动积极地学习交际时频繁使用的第二语言或第三语言。云南有的少数民族,由于历史、文化的关系而主动掌握多种语言。如普米族中的许多人,因跑马帮、做生意,与其他民族交往频繁,懂多种语言。长此以往,使这个民族普遍形成了一种乐于学习和善于学习其他民族语言的良好传统和开放的文化心态,形成符合当地生活及时代需求的新的语言观念,并在这种新的语言观念支配下,展开一系列的交流行为和心理活动。
二、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研究的意义
从云南各少数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在民族教育中实施双语教育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双语教育是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双语生活的需要。在民族学校系统中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双语教育,是各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与愿望。其次,在民族学校中实施双语教育是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再次,在民族学校实施双语教育是实施多元文化教育,保存与传递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必要手段。
(一)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与民族认同
民族学理论告诉我们:没有民族共同语言,人们就不能形成统一的民族。一个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必须依赖于本民族语言的使用;民族标准语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民族内部的交流和民族的发展。
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双语不仅是各民族的语言使用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社会现象。一个民族的双语形成、发展、特点及其演变规律,是由其分布特点、社会发展水平、民族关系、文化教育、民族心理及社会地位、居住条件、社会生活需要等各种社会因素制约并决定的。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各少数民族因其不同的族群归属、迁徙历史、分布格局、通婚交往、宗教信仰等因素,在双语使用上形成了各自的特点。重视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加强双语、双文化现象的研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与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
语言是社会生活的粘合剂,是传输信息、认知世界的工具。西部大开发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人才,首先是精通民族语和汉语的双语人才,他们学成之后可以把外面的信息传递到大山里,架起民族间的桥梁,带动本民族迅速致富。民族语言文字可以帮助少数民族迅速与现代化、信息化接轨。无论是对于民族统一政策的执行,还是在和谐社会的创建上,学习少数民族语言都是重要的。而汉语是我国各族人民经济文化交流、生活交往的通用语,处理新时期的民族语言和汉语关系的正确方法是在通用民族语言的地区,以民族语言为主、兼学汉语,逐步达到“民汉兼通”。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在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或者班级,可以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并使用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没有本民族文字的,直接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的文字。”实施双语教育,执行国家的民族语言政策,不仅尊重了各民族的语言文化,而且为各民族培养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促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保证了各民族的和睦相处。这是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三)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与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保留者,他利用语言 (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把经验储存下来。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离不开本民族的语言。如从词语的来源看古代文化的遗迹;从人名看宗教和一般民间信仰;从亲属称谓看古代婚姻制度,等等。反之,一种语言的消失,就意味着不久的将来这一民族的文明将要消失。
双语教育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云南各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从狭义上讲,指的是语言模式所表达的民族文学和艺术形式。就少数民族而言,汉、民相杂的混合语言形态所体现的文学艺术形式,构成了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品种的特征。具有这种混合特征的云南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学和艺术品种的大量保存、继承和发扬,则构建成民族的凝聚力。依靠发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现多元文化教育,依靠民族语言文化,才能实现云南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
语言是文化符号系统中最重要、最基本,也是最复杂的符号体系,任何一个民族的语言,都在本民族文化的传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无文字或文字不发达的少数民族传统社会里,本民族的口头语言是其最主要的信息传播媒介。无论是神话、史诗、传说、故事,还是歌谣、谚语、戏剧、曲艺,都通过口头语言得到传承与延续。各民族的民族文学都储存于社会成员的记忆中,存活在民间大众的流通环节上。它以口头语言为媒介,以社会的人为载体,通过上一代对下一代的信息传播,来实现各民族民间文学自身的历时性传衍。在这种口耳相传、世代相承的传播活动中,接收者所获得的信息已不仅仅是若干具体的民间文学本身,他们还在其中领会和感悟着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诸如天地的开辟、万物的起源、生产工具的发明,婚姻制度的演变、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风物习俗的来历等等。如果把这种口语传播的信息范围再扩大一些,那么,不仅是各民族的民间口承文学,而且其社会成员所共同遵守的制度、规矩、习惯、禁忌以及上辈人的生活经验、常识、教训,也都能通过口头传授的方式来实现从上到下、由老及幼的信息传承。
有些民族村寨,尽管人人会讲汉语,但他们仍继续保留和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在本民族之间以讲自己的民族语言为荣。而在一些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村寨,尽管汉文化也对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社会成员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民族语言仍持有强烈的心理认同感。正因为这些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始终持有强烈的心理认同感,所以,其传统文化至今仍然保留较为完整,并得到有效传承。
(四)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与民族素质的提高
如前所述,从云南各少数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在民族教育中实施双语教育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加强云南少数民族双语、双文化教育,培养民族双语人才,为发扬云南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提供人才保障,让双语教育成为云南少数民族接受现代科技、文化教育的媒介,成为民族振兴的必要因素,并使之为云南各民族的未来服务。这是云南少数民族双语、双文化研究必须关注的课题。
(五)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研究与民族关系史
人类对于历史的认识非常肤浅,许多历史之谜还没有揭开,许多谜底就保留在少数民族历代口耳相传的山歌、传说等口头文学中。研究发现中国的全部少数民族语言分属五个语系:a.汉藏语系;b.阿尔泰语系;c.南亚语系;d.南岛语系;e.印欧语系。从地名和方言的分布可以发掘出民族历史渊源,找到民族迁徙的根据,居住区域的变化线索,探索民族交往的历史。特别是对于边疆地区的开发历史,民族语言是研究与相邻国家的友好关系史的重要证据,对当今外交工作意义深远。如在我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语言研究中,发现边境地区的居民往往使用同一种语言,他们也许是同一民族的不同支系。
(六)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与民族文化的现代适应性
在云南少数民族社会的人际交流中,呈现出很强的文化适应性。在话题场景不变的情况下,参与者发生变化,也会引起语码的改变。如在家庭场景中,父母在谈论到“儿童不宜”的话题,或不想让在场的不懂云南少数民族语的人知道讲话的内容时,转用民族语进行交流。这里有角色关系的改变,而角色关系的改变提示着角色之间社会距离的变化:或趋近,或增距,或隐蔽,或排除障碍等等,体现出语码转换的规则及特点。每次语码转换,交流各方都会敏锐地意识到转换就是指示性信号,每一次发生都意味着交流性质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每次语码转换,都是对语用规范的偏离和否定。这种语码转换首先体现了交流中的隐蔽性特点,这是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中语码转换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云南各少数民族文化现代适应性的重要表现。在云南少数民族社会交往中,语用者在三方或三方以上的情况下,其中两方为了对第三方“保密”,改用第三方所不熟悉的语码交流,从而达到隐蔽的目的。如两个白族与一个汉族在一起交流,双方都用汉语,但涉及一些隐蔽问题时,白族间则改用白语交谈。他们十分认真地根据谈话时的参与者、发生地以及所涉及的话题,去控制自己讲话的内容。这种隐蔽性的出现或是由于地理原因,或是由于政治原因,或是由于社会原因,或是由于文化原因,或是由于实用原因,或是兼而有之,总之,体现出很强的现代适应性。
三、未来发展云南少数民族“民—汉”双语教育的建议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民族文化多元化的格局中,要使少数民族语言得以传承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少数民族自身的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语言归属感。只有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意识,少数民族成员才能客观地认识和看待汉语言对本民族语言的影响、冲击,也才能正确认识到本民族语言在当今社会的价值意义,从而自觉地对本民族语言文化加以传承。对此我们提出如下肤浅的建议:
1.加强云南少数民族社会语言学研究。语言专家要加强方言地理学和社会方言学(狭义的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工作,以研究民族语言内部的差异。专家们也应该深入研究语言与民族偏见,异体语言的平等观,语言与社会阶层等问题。制定法规,少数民族干部必须很好地掌握本民族的语言,并以此作为他们提拔的必要条件;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干部,包括汉族干部,必须掌握一至两门少数民族语言。
2.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中,提倡“双语教育”。民族院校的考生在入学时,要综合考察他们的民族语和外语水平,两门语言要各占一定的比例。
3.在少数民族集中省份的大学里,要求学生至少选修一门民族语言;在少数民族地区要大量兴办地方报纸,丰富民族语言的广播、电视节目;中央电视台应该多举办全国性的民族歌曲大赛等。
历史上有许多人类学家深入到少数民族部落去纪录他们的文化和语言,他们是真正有远见的学者。当今,我们也应该开始注意到民族语言的保存问题。中国已经建立了许多语言研究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语言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语言研究室,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中国民族语言学会,中国突厥语研究学会等。此外,许多大学还设有主要从事语言教学但也兼顾语言研究的机构,但少数民族语言及相关研究的最大问题还是“人才储备不足”。目前云南省的研究队伍不超过20人,全国的科研队伍也只有150人。还有少数有危机感和责任心的民族文化传承人,在从事民族语言的抢救、发掘,整理、保存和传承工作。力求录音、收集、整理本民族的语言。有关部门应该加快采用录音、录像等现代化手段,把材料成果数字化,建设多媒体数据库,用这些现代化手段来保护濒危语言;运用praat(语言实验软件)、shoebox(编写词典软件)等软件进行分析、编码,使各民族语言能够被方便利用和永久保存。格林宣言:“我们的语言就是我们的历史”,认为语言比骨骼、武器和墓穴更能证明民族的历史,是民族历史文化的碑铭。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五千年的华夏灿烂文明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必须重视各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从总体上来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民族文化多元化的格局中,双语教育只是民族语言文化交流、发展中产生的一种客观现象。要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延续,关键还在于通过双语、双文化的教育,提高各少数民族对自己文化的认同感和文化归属感,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双语、双文化在本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中的价值,从而自觉地加以关注和研究。
[1]李福军.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西部大开发中的云南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研究报告[R].2008.
[2]李晋有.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回顾与前瞻[A].铁木尔.民族政策研究文丛:一 [C].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A Study on Bilingual Education for Ethnic Minority Groups in Yunnan
LI Fu-jun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Kunming 650092,China)
The project focus on bilingual and bicultural phenomenon,transformation in bilingual concepts and bilingual codes,ethnic characteristics,Chinese(Han language)acquisition features of the ethnic minority bilingual education in Yunnan,and aims to improve people’s understanding the value of their own minority languages and Chinese(Han language)in economic reform,western development.
the ethnic minority in Yunnan;bilingual education;cultural psychology;bilingual and bicultural phenomenon;Chinese(Han language)acquisition
H2
A
1671-7406(2011)11-0025-06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云南少数民族汉语习得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0XYY0009。
2011-09-20
李福军 (1972—),男,白族,云南剑川人,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责任编辑 徐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