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会计代理制”中的人员保障机制
2011-08-15宿迁学院秦小丽
宿迁学院 秦小丽
江苏省宿迁市农业委员会 樊圣春
农村“会计代理制”存在的问题
(1)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坐收坐支时有发生。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村政一把手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参政时间及经验限制,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加上受传统村组“一长制”惯性影响,不少村干部对村组重大事项决策及实施仍然实行“一言堂”,部分村组集体决策的个人化极大助长了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权的控制欲,使得其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不以身作则,有的甚至直接插手资金的收取及支出,对村组集体资产和集体企业经营性收益实施漏报或少报,形成事实上的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极大损害了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而对群众反映的财务问题,很多村干部更是视而不见、敷衍了事,不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农村财务的混乱。
(2)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人员素质偏低。虽然会计代理制实施后,村组的会计职能上收到乡镇代理中心,但作为报账员,除记账和核算外,其他的职能如会计鉴定、监督、制衡等并未转移。而现实是农村精英的大量进城使得留乡农民妇女化和老龄化现象严重,加上村组报账员的报酬不高,使得农村财务人员的选择空间极其狭窄,很多地方选出来的村级报账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会计知识老化或贫乏;有些地方的村支书、村主任干脆聘用自己“信得过”的人,这些报账员的稳定性较差,往往随着村组班子换届也换人。因为乡村财力有限,加上县乡基层领导不重视,很多地方的报账员在上岗后很难获得必需的会计业务培训。报账员素质的低下助长了村干部行政、财务大权的绝对集中,村组建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3)民主理财小组职责不明确,业务水平不高。民主理财作为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民主化的一种制度设计,主要任务是理收支、盘财物、审债务、核往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以便有效地实现内部监督和控制村组财务活动的目的。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一些农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不清,成员业务水平较低,结果产生了两种比较典型的片面倾向:一是将理财小组成员份内应承担的财务活动片面理解为财务决策,履行职能时带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很多时候并不是顺民情合民意,更谈不上征求并反映群众对村组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部分村组的一些理财小组成员在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落实执行情况时,往往将监督作用片面理解为履行程序,对项目建设等重大开支不是精打细算,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单据的真伪等把握不准,难以发现财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4)代账中心会计把关不严,财务监督不到位。会计中心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分离,乡镇代理中心更多发挥的是会计核算的职能。当报账员来报账时,会计中心一般只是审核票据是否合法有效、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并据此报账、记账、结账;而对村组支出的具体内容、开支权限、招投标制度、预决算制度、记账凭证等很少也很难严格把关。会计代理中心管理上的单一性使会计中心在强调资金规范运作的同时却忽略了村组资产的监管,特别是对村组的财产物资如固定资产等,会计中心通常只负责登记,而与之相关的财产清查、后续管理等往往是由村里自己负责,这给部分村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其利用代理中心会计记账、计划管理和监管工作的漏洞,以所谓村组公益事业为借口,搞形式工程从中渔利或利用“职务”之便虚开、涂改、伪造票据贪污公款。
“会计代理制”人员保障机制完善建议
(1)培育善于管理的村组干部队伍。为从源头上杜塞村级财务漏洞,在村干部的选拔上要按照“德”、“才”、“能”、“廉”兼备原则,将农村中高素质的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为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热情,在村组干部制度设计方面应尽快打通村级干部竞选乡镇干部的晋升通道,鼓励业绩高、能力强同时受农民拥戴的村干部在更高职位上有所作为。在计划管理方面,可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会计代理中心计划管理范围,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并按“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定项限额”的原则对所有经费实行严格计划拨款,对随意性较大的村级招待费开支则要严格定额管理。
(2)强化村组报账员财务制衡能力。为调动报账员依法按规办事的积极性,实现报账员对村干部的有效制衡,一方面,要在遵从回避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农村报账员公开选聘制度,选拔一批年轻、有能力的人员充实农村会计人员队伍,同时还要明确规定村两委换届时,村报账员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调换;另一方面,对任职三年以上的报账员,经乡镇农经站考核优秀的可选调到农经站担任代理会计,享受县、乡行政事业单位优先录用待遇。此外,应由乡镇财政适当解决经费支持农村会计人员参加农经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函授学习,鼓励报账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3)提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业务素质。一是合理选拔小组成员。在回避制下由村民代表会议从全村能公正处理村组财务开支,顾全大局,在群众中有公信力和号召力的村民中推选理财小组成员,以确保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强化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乡镇代理中心要加强辖区内各村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让理财小组成员掌握必需的财务鉴定知识、财务监督知识,使其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提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三是通过制度措施保障理财小组开展业务。通过健全民主理财组织、落实理财小组职责、明确民主理财原则、规范民主理财运作等举措,切实加强对民主理财工作的组织领导,使理财小组成员在履行职责时能有的放矢。
(4)提升会计代理中心服务与监管水平。在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方面,服务中心可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乡镇农经队伍;同时要强化财务预测、决策等职能,帮助村干部解读会计信息,协助其正确决策,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考核及监管方面,县农业部门应对各乡镇代理中心会计的核算、监督、档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及评价指标体系,由代理中心负责对代理会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其待遇、聘用直接挂钩;而代理中心会计则对村报账员交来的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在此基础上做好村组账务的核算及监督工作。在审计监督方面,可在乡镇经管站内部专门成立乡镇审计结算中心,对群众反映强烈及其它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事项,要定期组织专项审计并及时反馈审计结果,限期给予纠正,问题严重的可考虑采用司法程序解决。
不少地方实行的农村“会计代理制”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解决村组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发挥了重要功效,但在实践中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其中人员保障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就是很典型并急待解决的一个。对此,建议各地县乡基层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谨慎对待,不断完善,在新的管理理念指引下,农村“会计代理制”这项工作将会在更多的地方推广,也将会为更多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