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新思路
2011-08-15肖知亮
肖知亮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福州350002)
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新思路
肖知亮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福州350002)
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政策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诠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理论指导和创新,从“高进”、“谐管”、“精育”、“优出”四个环节的定性方面丰富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的内容载体。并从法的层面推进机制创新,使队伍建设做到:按“规”且能“定”,构筑持续性的长效发展平台,从而建设一支面向社会、专兼结合、功能互补、信念坚定、业务精湛、能沟通、善协作、懂管理的稳定性强的辅导员队伍。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理论创新
中国特色辅导员队伍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社会指导思想一元化与文化观念多元化的新时期,辅导员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又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就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具体化的要求。
一 理论创新在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的先导性地位
“理论创新先行”: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和谐发展”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第一要义。因此,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打破固有的认知模式,要善于将党的一元化指导思想与多元和谐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术理论体系的研究,改变过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单纯看管模式为科学化的长效机制。理论创新的内容包括:辅导员队伍的制度性建设怎样围绕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辅导员队伍的基层建设经验怎样上升到管理机制层面?如何提出辅导员队伍素质文化提升的“战略性”建设思路?新形势下怎样推动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理论创新先行”,就是要加强这方面的规划和研究,逐步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理论创新纳入到职业理念的不断提升和专业素养的整体提高上来。
二 转换角度:理性审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模式
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中,需要围绕“高进、谐管、精育、优出”的总体建设思路,及时调整切入点。因为这关系到辅导员队伍建设长效创新机制的政策执行落实程度,也关系到是否能够以点带面提高队伍的总体水平,以此改变目前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良莠不齐、发展不均、层次不一的现状。
(一)扬弃“高进”策略——形成知识功能互补的人才协调态势
在实践中,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对“高进”的通俗理解就是严把辅导员入口关,严格选拔、改善队伍结构、优化选留机制,从源头上保证辅导员的质量。这些主要是围绕“高进”的过程进行理解和落实政策措施的。但是,由于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地方政府或者高等院校对“高进”的措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做法。比如:有些地区辅导员选聘实行院校负责,有的地区则实行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有的地区选聘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有的则需要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生才有竞争的资质。客观上选人、用人机制“五花八门”,这样对于辅导员工作评价、考核以及培养教育和发展规划显然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但是,实践证明:我们需要对“高”思想政治素质、“强”组织管理能力和学历层次的具体“高进”等几个内容进行重新衡量,从而形成高等院校选人、用人的“最优策略”,倡导形成“知识功能互补”态势,改进“考试把关”的做法,实行辅导员标准化建设,形成科学、合理、务实的发展结构,为所从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其自身的发展提供比较适合的空间和平台。
(二)领会“谐管”意图——注重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的实务管理
一般高等院校对辅导员确定编制、统一管理,都制定有一定的管理制度,对辅导员实行全方位的考评。但问题是:辅导员职责的不确定性恰恰在于其工作的性质是难以量化的,数据的考核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也无法根据辅导员工作的实际绩效形成奖惩体系。这需要学校在考核中兼顾人本管理的特性,借以法律法规进行定义、保障的“严”要求,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对辅导员工作职责的划定,更加明确作为一种职业定义范畴的“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内涵特征及社会重要性。同时,辅导员队伍管理必须重视过程实务管理,探讨工作考核内容的设置、工作考核方式的简化,从情感管理入手,实行意识管理、行为管理、公权力行使管理,要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与实效性。
(三)贯穿“精育”思路——实现资格认证管理的新型队伍培育导向
所谓“精育”就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培训,提升辅导员的能力和素质。目前,以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为龙头,以辅导员培训基地和研修基地举办的培训为重点,以各高校举办的系统培训为主体,分层次、多形式的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在对培训层面的把握上却有所偏离,对“精”度的把握处于混沌状态,需要明确以职业资格培训为“精育”的方向,增强每次培训的针对性,以岗位执业资格及效果评价作为“精育”的考量目的。因此,在“事业留人、政策留人、待遇留人”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和谐留人”,需要从培训的时段、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式和培训的效果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分析,结合考察培训、技能培训、政策培训的特征,提出循环培训的概念、优势和实施途径,落实个人职业规划的策略,尤其突出网络培训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四)理清“优出”判定——构筑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动态平衡调控
一般认为“优出”就是重视辅导员的个人发展、畅通辅导员的发展出口。很多高校包括辅导员自身也认为转入行政管理岗位、专任教师岗位都是一种“优出”的策略,其实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考虑到岗位的合适度及“出口”的合理性问题,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非但没有实现个人的职业发展,反而受制于封闭发展的圈子。部门有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工作理念。前提是“优”到底“优”在哪里(“优”的标准问题),关键是“出口”是否是适得其“优”处发挥的空间。在实践中,应当明确辅导员的事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合理规划发展序列,要为辅导员的发展搭建平台,鼓励一部分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同时,为了使辅导员发展方向有保障,建议各高等院校要搭建教学平台、拓宽发展领域。既然明确辅导员行政与教学的双重身份,那么在职称考量方面就要考虑辅导员实际工作中的“行政倾向”。不但要考虑相应的职称评定要求过程中对于工作量、规范性的要求与专职教师的对等性问题,同时还要兼顾强化规范性和系统性,确保辅导员科学研究的空间。特别是政府在辅导员“进口”、“出口”方面给予必要的行政管理资源的支持。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行政部门的前期准备和政策的适应调整显得尤为重要。
三 建立学科研究、职业教育与职业立法的长效保障机制
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中要把握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理论研究需要人才,立法保障人才稳定,增强职业认同,在设置专业时给予人才支撑,理解人才培养理念。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更应该注意统筹兼顾,控制“适度”的专业人员培养,着眼辅导员队伍的全面提升,协调职业之间的矛盾特性,继而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辅导员工作队伍素质的持续提升、持续先行、持续发展、持续创新。
(一)更新理念认知,实现辅导员实务管理理论研究的科学化,辅导员实务管理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其独有的发展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价值
理论和实践表明:美国同行已经在学生事务管理理论方面有较多的著述,我们可以借鉴和参考,尽快具有建立中国特色的辅导员实务管理理论体系,这是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的先行工程,有助于更新思路,能够不断地促进工作发展、深入、调整与巩固。
(二)设置“辅导员理论与实务”专业,界定人才培养模式——辅导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管理教育方式
虽然我国高校设立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甚至有了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科点。但是,在培养目标和内容上却与学生事务专业口径不一致,并没有形成一条为辅导员事务管理工作输送人才的成熟渠道。美国大学开辟学生事务专业,为学生事务管理及科学研究培养专门人才的做法,很值得我们研究。因为,现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能替代辅导员工作的相关专业。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也并非单纯指学生事务领域,辅导员工作涉及领域相当广泛,可以选取一些高校作为设置“辅导员理论与实务”本科专业的试点,为中小学培养少先队辅导员、科技辅导员及心理辅导员,可以考虑吸收具有广泛专业基础的人员攻读“辅导员理论与实务”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复合型人才,部门可免试录取在职工作的辅导员进修、深造,为普通高等院校、军队院校及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提供必备的辅导员专业人才支撑,逐渐实现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三)引导辅导员职业长效性规划与发展,立法是最基本的保障
随着教师聘用制度的深化改革,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教育、事务管理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尴尬,辅导员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功能性价值难以发挥,作为具有行政、教学“双重身份”的辅导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效还远不如专任教师,这对于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已经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虽然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中明确了重要性,但是配套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仅作为教育部的部门规章存在,其所要求的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难以在现实中得到充分的贯彻和落实。如:各地各高等院校所自主订立的“工作条例”存在极强的地域、院校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建议将中央文件、《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部门规章中涉及到学生事务管理及辅导员岗位的相关条款,整合制定相关法规,在职业定位、选聘程序、职业待遇、继续教育、管理模式、考核体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上给予明确,这样才将有助于辅导员纳入职业化、专业化轨道。同其他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特点和规律一样,辅导员责权利的相互统一,有助于辅导员职业归属感的确立,这才是辅导员职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
[1]金一斌.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内涵与途径.思想教育研究,2007,(9):41-42
[2]陈垠亭.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思考.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6):61-63
[3]王晓燕.新时期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世纪桥,2007,(3):128-129
[4]徐建华.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思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育研究.2006,(1):15-18
New Ideas about the Construction Plan of a College Counselors Contingent
Xiao Zhiliang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uzhou 350002,China)
In accordance with“Rule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University Counselors Contingents”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the theoretical guidance and innov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under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and the innovative content carriers of the construction be enriched with the four qualitative aspects of the“fine recruitment”,“harmonic management”,“strict training”and“qualified personage”.Meanwhile,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level of mechanism innovation under the law,and see that the team should be constructed into a“regulatory”and“qualitative”one backed by a long-ter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latform,which is characterized with clear social orientation,full-time and part-time composition,functional complementation,firm beliefs,fine skills and experience,good communication and collaboration abilities,good knowledge of management and strong stability.
G641
A
1004-342(2011)03-114-03
2010-10-25
肖知亮(1972-),男,福建农林大学思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