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网络购物商品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1-08-15
为了净化网络购物市场环境,加大对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网络购物市场的繁荣与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精神,中国商业联合会于近日在京召开了“2011年网络购物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座谈会”。
会议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科技质量部部长王福清主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刘建沪参加了会议并致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信部、商务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领导和中商联媒体购物专委会、中商联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远东正大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淘宝网、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现状及展望、如何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网络购物消费者投诉与争端、网络购物平台的社会责任和质量风险控制、网络购物促进“中国创造”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刘建沪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我国的网络购物市场经过近1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本土化的各种网络购物商务模式已由最初的模仿引进成长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各种商务形式,主导了我国网购市场,并成为国际网购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我国网购交易规模约5000多亿人民币,为世界整个网购规模的七分之一,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3%。这一比例在国外发达国家为6%—8%,所以,网购市场已经和正在改变着我国传统生产组织形态和经营管理模式,并且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刘建沪副会长同时指出,我国网购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网购商品的质量也把网络购物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网购领域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遵纪守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扰乱了正常的经济交易秩序,有的甚至损害了国家形象,与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所明确指出的“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的政策导向是背道而驰的。
与会者认为我国网络市场经过了近十余年的努力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流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正常业态,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但也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商品质量名不副实;二是虚假商品信息宣传比较严重;三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屡有发生;四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明显;五是支付陷阱存在。根据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以北京市为例,2010年北京市共受理2834件网络购物投诉,2011年上半年就已经受理2811件。其中,涉及商品质量的投诉占到七成。在网购基础环境大为改善的今天,商品质量已成为网购发展的瓶颈。如何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网购商品,增强消费者对自己网络购物的信心已变得十分重要。
因此,与会者认为,国家应从生产制造源头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把关控制力度,对商品建立可查询,可评价,可追溯制度;对虚冒网站、钓鱼平台应及时查处、曝光和屏蔽;相关的政策法规应具有前瞻性和快速跟进;建立网购领域经营单元诚信量化评估体系;制定网购商品的检验鉴定抽样程序和标准;完善投诉管辖和处理制度,降低投诉成本;对消费者网络购物风险防护意识应进行普及教育,使其对平台的诚信、商品质量和服务措施的承诺,以及其他网购者的评价做出必要的了解和参考,让消费者充分享受绿色购物的轻松、便捷。
网购平台的参会者普遍认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网购平台应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是金,商道合一的原则,建立不良商户的黑名单信息共享资源,加大对供应商的管理力度;通过一系列准入机制、考评机制、淘汰机制等杠杆,严格控制供应商的引进与退出,确保不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参会者还对流通环节的假货赔偿、退货及先行理赔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经验交流。
中国商业联合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余存军主任提出,网络购物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必须将行业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摆在首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既要精心培育网购市场,又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消除监管盲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家们的视角和讲评使大家耳目一新。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百联E城、东方CJ等30余家较大规模的网络购物平台的代表也都作了发言并参加了讨论。
与会者在座谈讨论中还一致谈到,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我国最大的行业组织,组织召开这个座谈会非常必要。通过讨论,大家更清楚地认识到了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特别在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网购知识的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参与网购消费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可以说受益匪浅。希望中商联以后多召开这样的座谈会或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