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011-08-15
资源导刊 2011年1期
沁阳市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王 涛
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沁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该局党组专门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教科、监察科、监察大队及沿山五所负责人为组员。整治活动将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到2011年1月30日截止。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全面排查阶段,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排查,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台账记录。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各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切实掌握本次活动的范围、步骤和要求,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凡无证开采的矿山、矿点,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严厉打击,予以彻底取缔,切实做到“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封堵硐口恢复地貌”;对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生产的矿山,要做到没收采矿工具,暂扣采掘设备;对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生产以及超层越界开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处置追究阶段,该局将抽调办公室、人教科及监察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单位工作执行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责任落实不力、整治不到位,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责任人,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据悉,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谁辖区、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勘查、非法开采矿山进行全部取缔,严厉打击各类矿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非煤矿山周边生产生活稳定。
沁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