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贸易摩擦的现状及解决机制研究
2011-08-15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佟继英
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 佟继英
中印贸易摩擦的现状及解决机制研究
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 佟继英
随着中印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对印度的巨额贸易顺差问题也在日益凸显,并且已成为印度频繁对华制造贸易摩擦的导火索,目前中印贸易摩擦已经呈现出了愈演愈烈之势。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从涉案形式、涉案行业等方面详细分析了中印贸易摩擦的现状,为促进中印贸易持续健康发展,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应对策略。
中印 贸易摩擦 现状 解决机制
目前,中国已成为印度的最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及第一进口来源国,而印度也跃居为中国第十大贸易伙伴。金融危机造成的欧美市场需求降低,使得印度中小企业出口形势较为严峻、面临生存压力,印度政府开始加大对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力度。从反倾销到反补贴、从特保调查到进口限制、有意在签证方面制造困难、限制投资,印度保护主义势力抬头的趋势已比较明显。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前三个季度,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产品发起88起贸易调查,其中印度居首位,为23起。仅2009一年,印度共对中国产品新发起25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平均每月发起2起案件。其中反倾销10起,反补贴1起,特别保障措施5起,一般保障措施9起。目前印度是金融危机以来在WTO成员中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国家,尽管目前中印贸易摩擦问题并不代表两国贸易关系中的主流,但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两国经贸交往、阻碍双边贸易的顺利进行。为促进两国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展两国贸易的增长空间,分析中印贸易摩擦现状及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中印贸易摩擦的现状分析
1.1 贸易摩擦形式单一,仍以反倾销为主,其他方式逐渐增加
贸易摩擦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与特别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相比欧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中印两国之间贸易摩擦形式较为单一,2005年到2008年,反倾销一直是印度对华采取的唯一的贸易救济手段,统计数据显示,印度是世界上继欧盟、美国之后对华反倾销立案数排在第三位的国家。
但是自2009年以来,印度开始增加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中的其他调查方式,对中国开始启动使用反补贴调查,并重新使用保障措施手段限制中国产品对印度出口。根据印度商工部网站案件列表统计,从1992年印度对外发起第1起反倾销调查以来,截至2009年底,印度共对中国产品发起127起反倾销调查,1起反补贴调查,6起特保措施调查和11起保障措施调查。
1.2 频繁采用贸易歧视措施,对中国产品采取不公平待遇
随着中印贸易额迅速扩大,经济合作不断发展,印度对我国商品的反倾销和贸易歧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通过检验、进口注册登记、包装限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限制中国商品的进入和加重征收进口税。例如,颁布进口禁令,先后禁止中国玩具、牛奶等产品进口;以关税壁垒对我国产品设限,对中国部分钢铁产品重征进口税并施行强制认证,如印度政府从2009年12月25日凌晨起提高铁矿砂出口关税;以“国家安全”为由,不仅不准我国企业投资所谓的敏感行业和地区,还限制其参与敏感的国际工程(设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如2009年印度电信部召开会议,以中国产电信设备可能会危害到产业安全为由要求运营商不要在印度20个比较敏感的州(沿海和边境地区)使用中国制造的电信设备。
1.3 涉案行业逐渐扩大,涉案产品主要为化工产品及相关产品
中印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例如目前印度对我国反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等。1994~2008年,印度对华共发起188起反倾销调查,其中82起涉及化工产品,涉案产品主要集中于化学品、贱金属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目前化学品是印度具有比较优势和大力扶持的产品,而我国是印度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的第二大出口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两国该类产品的贸易关系十分紧密。我国在该类产品的贸易中一直处于顺差,使得化工产业成为我国遭遇印度保障措施最多的行业,一半以上的印度涉华保障措施案与化学品有关。
1.4 双边贸易摩擦涉案金额逐渐增加
印度对中国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涉案金额逐渐增加,如2005年5月18日印度对中国的绸缎发出反倾销立案公告,涉及金额1.8亿美元,为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发起的涉案会额最大的反倾销案。
2 中印贸易摩擦的解决机制
受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大环境的影响,目前中印贸易摩擦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印度对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偏见,中印两国产业结构相似,双边贸易额增速过快,印中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以及中国企业的不规范竞争、印度国内蓄意制造“中国威胁论”等。对于两个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用积极稳妥的方式来处理双边贸易摩擦问题,用一种合作的方式来推动双边贸易发展。
2.1 健全贸易救济制度,加强产业预警机制建设
我国应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技术性壁垒的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对内则要建立信息披露及政策协调机制,将市场信息、贸易国政策及政府在国际上的谈判结果充分及时地披露给企业。可考虑加快与贸易摩擦相关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将产业损害监测范围由原来单纯的进口产品监测扩大到对进出口产品的监测,在相关行业及与一些省市合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在应对贸易摩擦方面从防御型走向主动出击型,扩容产业安全数据库,及时应对来自国外的冲击与影响。
2.2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减少贸易摩擦
要充分发挥两国商协会的桥梁作用,帮助两国企业更多了解和开拓对方市场,提升两国企业开展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从印度国内部取消对我国的保障措施,游说如出口商、消费者、上下游产业等相关利益集团,通过它们影响本国政府从内部取消贸易限制措施;鼓励国内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的企业共同制定行业规范,建立价格协调机制,规范企业出口行为,避免价格恶性竞争,负责信息传递、组织及发动企业积极应诉。
2.3 鼓励企业积极应诉,运用贸易救济手段减轻损害
在贸易摩擦案件中,企业应诉与否对终裁的结果大为不同,如2006年11月16同.印度商工部对我国2~100克/米的绸缎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印度拒绝给予中国5家应诉被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裁定的倾销幅度在24%~54%之间不等,所有其它应诉但未被抽样企业平均倾销幅度为38%,另有两家未被抽样的企业被单独裁定高达42%的倾销幅度。由于中印贸易摩擦涉案金额小,应诉成本过高,使得国内企业应诉较少,企业都不应诉会使印度对华贸易限制变本加厉,未来应该加强中印贸易摩擦危害性的宣传,鼓励中国企业积极应诉。
2.4 鼓励企业对印投资,增强印对我国外贸依赖性
目前印度产品主要出口到发达国家, 与中国产品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对其外贸依存比较低,若中国采取报复措施对印度影响较小,作用不强。国际经验表明,当出口遭受贸易壁垒时,对外投资是有效规避贸易壁垒的手段。通过鼓励更多有能力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可以替代同类产品对印度的出口,降低出口产品对印度国内产业的直接冲击,减轻其对中国出口增加产生的“市场恐慌”。中国企业通过产业链条当地化,在当地投资生产,为当地提供就业和税收,能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和文化、谋求在当地市场的持久平稳发展。同时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将有助于缓解双边贸易摩擦,减轻贸易争端中实施贸易报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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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800(2011)04(b)-1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