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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题实写”三法

2011-08-15林逾静

中学语文 2011年14期
关键词:长调品味时尚

林逾静

“虚题实写”三法

林逾静

高考作文的命题,有时候是比较“虚”的。对于比较“虚”的命题,可以采用化虚为实、虚题实写的方法。考生要在命题的范围内,展开具体的议论、阐述、证明等,或者以感性的材料来丰富这个命题,也就是说,考生在构思时要把命题的有关内容逐一加以落实。具体说来,可考虑以下三种方法:

一、由题意联想某一具体的生活事件

面对考题,可以把试题的有关内容进行分解,问自己几个问题,然后一一给出回答。例如2010年江西卷作文的命题是“找回童年”,在构思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问自己这样几个问题:谁想(或谁在)“找回童年”?为什么要“找回”?在什么情境下“找回”的?“找回”的过程是如何演进的?“找回”之后又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落到实处,文章就好写了。

【题目展示】

顾城在一首诗中写道:“走了那么远/我们去寻找一盏灯”。

请以“寻找一盏灯”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写作提示】

(一)吃透关键词的含义:①“灯”,一般应取虚指义(或由实及虚),由“发光”、“照明”、“指路”引申开来,像精神世界中的理想、希望、执著、信心、勇气、正义、原则、友情、温暖、懂得分享等,都是能照亮成长道路的“灯”。②“一盏”,明确了同一篇作文不能涉及“多盏”毫无关联的“灯”(如果写到多盏灯,它们之间至少要有联系,例如“在沉重的时光中寻找一盏灯”)。③“寻找”,意味着当下缺少,或者是原来曾经拥有而现在已失去(绝不能偷换成“拥有一盏灯”)。为凸显“寻找”,可以展示过程(想找—去找—暂时找不到但仍不愿放弃),也可突出认识上的变化(本以为最有价值的那盏灯是……,蓦然回首才发现……)。

(二)参考立意:①在奶奶的心里,我们(指家人)或许就是一盏灯,照亮着她淡淡的心湖,“我”为她能找到这样一盏灯而由衷地高兴;②在当前铺天盖地的文化浪潮中,我们该寻找一盏明灯,指引我们更好地前行。

【时文启思】

寻找一盏灯

齐子儿

她刚毕业,是在小城,父亲托关系,让她寄宿在一远房亲戚家。她彼时未找到工作,自觉处处低人一等。洗脸,她把水龙头的声音开到最小;吃饭,哪怕还饿,她仍吃得最少;看书,她怕浪费电,常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父亲把她托付给了亲戚,连同把帮她找工作的事也一并托付。她可以成为父亲的希望,但不能成为他人的包袱。终于,她在一次面试失败后悄悄搬了出去。

父亲找到她时,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了。她和旧时同学蜗居在一起。她每天沿着大街小巷挨家询问“你们这里需要人吗”。小城里的报纸没有招聘信息,她一没有关系二没有背景,这是她找工作的唯一途径。她不舍得坐公交车,一是怕错漏任何一家门面,二是心疼钱。是的,她有些穷,面试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她那天是穿着同学借给她的衣服出现在父亲面前的。她面试回来,正窝在小房间里给远在家乡的父母写信,却隐隐听到从巷子里传来对她乳名的呼唤。她跑出去,看到白花花的烈日下,父亲正汗流浃背地挨家挨户地呼喊着她。原来,父亲已经独自在小城里以同样的方式找了她两天两夜。父亲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跟我回家!顷刻间,总在信里写“我很好,请勿挂念”的她泪水汹涌,她哭喊着说,这的确是一个别人的城市,但我离开的方式绝对不可以是这个样子!

一年后,逐步稳定的她选择了离开小城,那是她的人生目标,在小城起步,在省城攒钱,在京城进修学习播音,做一个电台DJ,是她的终极理想。省城,她来了,举目无亲,茫然无措,她在郊区租了小房子,因为没有暂住证,她每天晚上把自己反锁到屋里,早上起床还要探头探脑唯恐便衣警察躲在墙角。即便如此,她还是在一个冬夜被警察塞进一个连一丝光亮都看不到的大房间里。她蹲在墙角,看到一个个和她同样遭遇的人被接走,想流泪,却不敢,这个城市,她虽然没有可以前来证明她身份的人,但她知道,能够救自己的,绝不是自己的无助……

若不是父亲将这些讲给刚毕业正找工作的表弟听,她已经完全忘记这是曾经的自己。父亲是想让她的表弟知道,至少她走在前面,会告诉他人生的哪些弯路完全可以不走。想起之前的经历,眼睛里泛潮,但听着听着,她便想,有什么好讲的呢,一个人成功之后,才有成为励志人物的可能。而现在的她,人生的路走了那么长,是有了一些积蓄,却早已忘记曾在内心设计过的人生目标。她做着再平凡不过的工作,只有在日常琐碎里疲累时,才想起转过头,从窗口朝北看,不远处耸立着的蓝白相间的建筑物正是闪烁着理想光环的广播电台。

她已经不在乎,她本想最后对表弟说些诸如要坚持自己内心的追求永远不放弃且不要学我的话,但她却听到了表弟整个过程中说出的唯一一句话:“你们给我讲这么多,倒不如给我找份工作或给我一些钱。这才是现实。”

她怔了怔,想说些什么,却终未开口。只有心头的那一盏灯,明明灭灭。

(选自《人生与伴侣》)

“只有心头的那一盏灯,明明灭灭”——此文所写的“灯”,是“人生目标”之“灯”。文章通过一个故事告诉我们:年轻人往往都想寻找一盏灯,但也可能在岁月中的磨砺中丧失了继续寻找的热望与勇气,最终选择了放弃那盏灯(即未必真能找到那盏灯)。

前半篇处处融情入文,感染力较强。后半篇,随着“表弟”的出现,有些出人意表,耐心寻味。

二、将题意与某种社会现象相对接

有时候,高考作文的命题会以一个概念、一个判断、一组关系或一则材料的形式出现,其表述往往是比较理性、抽象的。这时候,就可采用“化理为象”的方法,即用具体的现象来解说抽象的道理,“以改善读者的阅读口感”(梁衡《文章五诀》)。

【题目展示】

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写作提示】

审题时应“咬文嚼字”:

第一,是“品味”而不是“品位”。“品味”作动词用意思是仔细体会、玩味,而“品位”的通用义为人或事物的品质、水平。考生可以写“有品位”的“时尚”,但不能缺少了对“品味”的落实。正确的处理应是着意把“入乎其内”的“品味”的过程写得细致、深入,于“品味”中体现出自身的感受能力、分析能力以及价值判断能力。

第二,是“时尚”而不是“时髦”。“时尚”含义是当时的或者时兴的风尚(提示语中列举出“服饰、语言、文艺”作解释,并以一个“等”字暗示涉及对象还有很多);“时髦”意思是人的装饰衣着或其他事物新颖入时。比较“时尚”与“时髦”不难发现,前者比后者的外延要广得多,举凡物质、精神等方面都可纳入“时尚”的“品味”视野;“时尚”以精神追求、价值观念为核心,两者的不同,更根本的或许在于精神性的有无。此外,“时尚”的创新不少情况下表现为怀旧、复古,不一定“新奇”,而只追求“与众不同”。

【考场例文1】

品味时尚

天苍苍,野茫茫,苍穹下的草原自沉睡中醒来,笼盖了四野的光华。蒙古汉子酡红的脸庞映着朝阳,马背上的姑娘笑得张扬,洁白的毡房升起袅袅的炊烟,慈祥的老额吉捧着马奶酒眺望远方。

长调歌声,便在这时响起了。

那歌声浑厚而久远,凝结着数不尽的故事,带你回到那赛马疾驰的日子,回到那敖包相会的夜晚。歌声里,兀鹰自远远飞来;歌声里,你仿佛就是那个弯弓射雕的蒙古汗王。

长调就这样在草原上传承了很多年。人们是那么地想揭开她神秘的面纱,却又怕触动河底的软泥青荇,扰动一池萍碎。

直到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辽阔的草原渐渐萎缩,牛羊站在平坦的公路边不敢归圈,兀鹰飞不过子弹的高度,长调开始从草原走向舞台。

那首叫做《月亮之上》的歌诞生了,大街小巷的音箱里奏出一样的旋律,牙牙学语的孩童也会随着节拍扭上两下,唱上两句。马头琴,蒙古草原,长调,仿佛一夜之间成了一种席卷而来的时尚。

可是,那真的还是长调吗?

作者说,歌曲中融入了蒙古长调的元素,可我只听到现代的说唱与摇滚,长调微弱的低吟混杂其间。她在哭泣。

她说她厌倦那小到可怜的舞台,讨厌那亮到刺目的镁光灯。的确,与广袤无垠的草原相比,城市的舞台,太小太小。

也许,有些东西,注定了无法成为时尚。

给一首颇具现代感的歌贴上了长调的标签,依据着大众化的娱乐品味重新包装,留下破败的身体几乎看不出原貌,伤痛到体无完肤。所有人都称之为时尚。长调啊,你怎能不哭泣?

歌曲的流传仍在继续,所谓时尚一点一点蚕食着长调的本来面目。也许,这是长调走向大众的一种手段,可手段过后,谁能还给她那广袤的草原,自由的天空?

前两天在网上搜索那首流传了百年的经典长调《六十个美》,却只收到没有结果的空白屏幕,那屏幕,大到空旷可怕,仿佛白墙上起皱的墙皮,一碰就要分崩离析了。

所谓时尚,原来不过如此。

长调的歌声渐渐萦绕、纠缠,她渴望撕去时尚的标签,回到家乡。

如水的月华打湿了寒鸦的乌纱,它开始啼叫,为了长调,也为了那变味的时尚。

草原上的长调是如何被“时尚”所扭曲、销蚀、吞噬的?文章以一腔深情对待艺术化的民族精魂,以一种冷静的批判精神分析 “所谓时尚,原来不过如此”,得出了“有些东西,注定了无法成为时尚”的清醒认识。

巧借社会现象阐述理念、观念,是此文写法上突出的优点。

【考场例文2】

品味时尚(节选)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享受着很多品味时尚的机会,我们不断创新,用所谓时尚的语言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大有“喜洋洋”之意。

然而,在时尚的语言中,总有一些如过眼云烟,转瞬便被代替,比如“雷死我了”便已超越“我晕”成功上位;而另一些便如陈年佳酿,渐渐沉淀为经典,就像如今仍被大家津津乐道的“80后”。

……

时尚的语言是“新生代鲁迅”,它们直击各类弊端;我们也需要在品味中解决问题,不可让“打酱油”、“躲猫猫”之流横行于世,让“人肉搜索”继续霸道,让“祖宗”睡不着觉。

交错杂陈的时尚语言,无论是化作“云烟”还是终成“佳酿”,都有其历史使命,只有蕴含深厚文化底蕴的时尚话语才能沉淀为经典。

这篇议论文紧扣文题,集中“品味”当下网络和媒体的 “时尚语言”,贴近现实而有时代特点。文章富有层次感——倒数第二段合理总结了上文相关内容,辩证色彩浓郁。

其实,仅仅“品味”时尚语言中的一个词,也是不错的选择(甚至是更佳选择)。请细读下文:

“然后”滥用非时尚

陈晓红

如今,把语病当作时尚者大有人在。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一个词迅速流行起来,那就是:“然后”。

“然后”一词,词典的解释是:副词,表示接着某种动作或情况之后。但是现在却完全不是这样,有的人不管是否需要,是否表示接着某种动作或情况之后,都要加上“然后”,而且“然后”连篇。公共汽车上,两个小青年在打手机:“喂,然后我问你,然后,你到哪儿去了?噢,然后,昨天我们也到那儿去了,然后那儿真不错,然后,我们都想以后再去一次呢。”

再如:一个青年人很神气地讲着:“我跟你说,然后我特别喜欢这首歌。然后这首歌特别好听,然后某某唱得也特好,然后这首歌的词和曲也特好……”

如果只是年轻人聊天时出现这种语病,不必大惊小怪。但一些成年人甚至有的老人也在用着“然后”。从车站码头到商场影院,一片“然后”声。有些明星、准明星和那些想当明星的人,都喜欢说“然后”。

“然后”一词的乱用和滥用,已近乎成了一种风气,一些学者作家也未能免俗。

既然是多余的、毫无必要的,为什么有人喜欢使用呢?其原因大致有二:

一是受语言环境的影响。有人觉得这种“然后”现象好像是一种风气、一种时尚。既然是一种风气、一种时尚,那么受这种风气和时尚的影响,慢慢地形成了习惯,也就自觉或不自觉地“然后”起来。可以说,这是一种下意识的语言行为。就好像是受了传染病的传染一样,病人受到了别人的传染,又把病毒传染给了别人。

二是有些喜欢追求时尚的人,特别是某些明星、公众人物以及某些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甚至是那些在电视台大讲堂讲课的教授,也一口一个“然后”。这些“然后”明明是多余的,是语病,他们却以为这是时尚,用起“然后”来,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气。这些公众人物的“示范”,对社会上不良的语言风气的扩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在关于使用、推广普通话的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国家的公务员、大中小学的教师、媒体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都必须模范地、规范化地使用汉语普通话。而使用普通话,不仅是要使用标准的语音,还要在汉语语法、语词、语言习惯等方面规范化。对公众人物来说,这是一种责任,对普通公众来说,也应该保持汉语言文字的健康。我们有理由提请人们注意:语病就是语病,莫把语病当作时尚。

(选自《人民日报》)

本文从把滥用“然后”当作时尚者大有人在谈起,先一层层地列举现象,然后分析“其原因大致有二”,最后结合国家在关于使用、推广普通话的文件中的明确规定,发出了“语病就是语病,莫把语病当作时尚”的呼吁。全文思路清晰,说理形象,比如把“下意识的语言行为”比作“就好像是受了传染病的传染一样,病人受到了别人的传染,又把病毒传染给了别人”,读来通俗易懂而又引人深思。

抓住现实中的某一问题,作为话题或论题进行分析、解剖,以对世人构成警示作用。这是时评的一种,建议同学们学着写一写。

三、把题意落实到某个名人身上

高中生在平时阅读中“结识”了许多高尚的人、卓越的人,他们的人格操守、业绩成就令人景仰。如果走进他们的心灵世界,就能领略到真正的善良、公正、执著、奉献……而选写人物评传(或整体评价,或从人物经历、思想、品质、性格的某一点生发开来,进而联想、类比,联系实际,论述其现实意义或可引以为鉴的教训),正是作者与人物进行心灵对话的理想方式,同时,这也是“虚题实写”的一个有效途径。

【题目展示】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一种热带观赏鱼,在小鱼缸里不管养多长时间,也只能长到3寸来长。然而,将这种鱼放到大水池中,两个月就可以长到一尺长。

狼是一种有极强好奇心的动物,它们对周围的环境总是充满兴趣,不断体验,从而躲避危险,发现食物,顽强地生存下来。

心理学家罗森塔尔曾随机挑选出一些学生作为“最有前途者”,然后将名单交给班主任。由于老师对这些学生寄予了更大的期望,八个月后,他们的成绩明显提高。

以上现象启发人们认识到人才成长是有一定规律的。

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写作提示】

每则材料统一于“人才成长是有一定规律的”,又各有其侧重点:第一则材料表明“环境”影响“成长”——“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拥有一个开阔的、宽松的、有利于张扬个性的环境,是激发人才潜能的重要条件。当然,换一个角度思考的话,热带观赏鱼为人类所豢养,生存环境无法由自己选定,而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很多时候可以自选(或需要自创)成长的舞台与空间;年轻人要想使自己长大到极致,就不能拘泥于一个小小的“鱼缸”自我满足,应该到更广阔的环境中去自由驰骋。第二则材料突出狼“对周围的环境总是充满兴趣”,带着“好奇心”熟悉环境,并在“不断体验”中适应环境,这意味着人才成长总是伴随着强烈的好奇心和对生活的兴趣,离不开对环境(尤其是那些不利的环境)的主动适应与深度熟悉,少不了一种“顽强”的意志。或者说,这则材料侧重的是人才成长中的自身努力。第三则材料所引“罗森塔尔效应”又名“期待效应”,它说的自然是人才是在期待中产生的,积极的心理暗示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罗森塔尔效应”体现的是一种教育的智慧,强调教育者要给予学习者尊重、信赖、理解和热爱,对其怀有一种较高的“人际期望”;这一效应也适用于企业管理等其他领域。

【考场例文】

李白缘何称“诗仙”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是一位当代大诗人对一位古代大诗人的盛赞;“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青莲居士谪仙人”,这是两位古代大诗人对另一位古代大诗人的盛赞。

这位被盛赞的大诗人,就是唐朝“诗仙”李白。

“嫉妒与相轻往往产生于相同之中——同龄、同行、同时代……”,但又是什么原因使众多的大家甘愿臣服、众星捧月般地烘托着李白,或者说李白缘何称“诗仙”?我曾像屈原天问般地如此发问。终于,研究性学习给了我这个揭谜的机会。

他生于大唐盛世,那是一个百花盛开、万紫千红、开朗雍容的时代,只有这样的社会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李白的成就与盛世密不可分。那个年代,经济发达,“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如果没有那个年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可能会被扼杀(当然,如果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他好比一条鱼,如果放在一个鱼缸中,永远不会长大。而因为盛唐这片大海,让他体会到了“海阔凭鱼跃”的感觉,历史与思想交汇的那一刻迸发出了灿烂的火花。

生于开放盛唐的他,无疑是幸运的,而他那天马行空的思想,更是不允许他仅仅呆在一个地方。他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浪漫、癫狂、豪义,他游历了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不能使他在任何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盛唐的社会安定及发达的道路交通,为他远游提供了极好的物质条件。

初到长安之时,他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尽管他最后被排挤出长安,但就他这种狂放不羁的言行性格,恐怕除了雍容的唐朝,没有哪个封建王朝会容忍。

他如一只敏锐的狼,对周围的社会充满了兴趣,不断探索,不断体验。最终,他离开了长安到处游历。他的双脚和笔墨生动了大唐的江山。他深入社会,为自己的创作寻找源源不断的灵感,因此他的诗得以长存。他没有被那华丽的词藻所同化,他始终有着自己的风格,他始终保持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心态。对于周围环境的探索,使他的诗得以永存。

“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李白的家庭本身就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在这样的家庭氛围里,李白不仅广泛阅读儒家经典,还发展了他多样的生活情趣和才能,这为他早年的崭露头角及日后的大放异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身的天赋,自身的刻苦,再加上老师的指导,一时使他小有名气。最终他大笔横扫,给大唐诗坛注入新的活力,令所有的骚人墨客为之一惊。自此“诗仙”横空出世。他的一生充满了不羁,“乘酒捉月”,连死都是一首诗。

“诗仙”的成就离不开一个适合自己生长的空间、展示的舞台,离不开对周围环境的探索,也离不开世人的肯定。如果我们拥有了这些,不一定有大的成就,但却会更好地成长成才。就像今天,如果没有新课程的新理念,没有研究性学习的“李白探索”,我恐怕也不会对李白了解这么多,从而写出这篇自己还算满意的作文来。

文章构思巧妙,选材独特,以“诗仙”李白的巨大成就与他所处盛唐社会的关系为主要内容,通过探究李白的成才经历,揭示了成才与生长空间、成才与探索体验、成才与世人肯定之间的重要关联(前两层写得尤其精彩),与文题扣合紧密。

作者逐层深入,时有慧见;“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等唐诗经典名句的引用,进一步丰富了文章的思想容量。

【延伸训练】

风度是以智慧、情操、品格、修养为彩,以言行举止为笔绘就的美丽多姿的画幅。

请以“风度”为话题写一篇记叙文或议论文。立意自定,题目自拟,不少于800字。

【学生例文】

输者风度

苏李婷

竞技场上输与赢总是相生相伴,人们往往将掌声、鲜花赠予胜利者,却常常忽视了另一方。其实,一个人的风度与素质,最能体现他对待失败的态度上。[入题快捷。]

“输得起”并不容易做到,这种心态是在长时间的磨砺中形成的,需要平日里的积累。所以,一个运动员是否成熟,是否有经验,从他对待失败的态度上就能读出。还记得年轻的陈玘在日本神户的那场闹剧,他摔拍子、踢挡板,被指是又输球又输人,引发了很多议论和思考。在赛场上,这是常有的事。摔拍子、粗口乃至斗殴,也见怪不怪了。但分析一下,大多数“肇事者”仍处于成长期,他们往往经验不足却盛气有余。像齐达内那样用光头撞肚子的大叔,还是相当稀有的。[语言诙谐。]老将们对待失败大多从容淡定。比如老瓦,最后一次国际大赛上居然以0∶4惨败,没能为他灿烂的乒乓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可他仍能在新闻发布会上谈笑风生,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大将风度。

一个人的涵养、一个国家的精神,在输赢的一刹那也能显露得一清二楚。同样讲乒乓。那一回,刘国正遭遇波尔。第七局12∶13,刘国正回球时球落到了地板上,上海体育馆的空气好像立刻凝固了——如果出界,那意味着刘国正出局。就在此时,一个人伸手示意裁判:“球擦边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波尔!13平,裁判举起右手。随着中国球迷两次排山倒海的喝彩,刘国正终于以15∶13反败为胜。[精选典例,不忘展现特写镜头。]波尔输了比赛,却决没有输风度,全世界都看到了他身上胜于王者的光芒。另一次感动源于北京申奥。难以忘记,当萨马兰奇主席宣布北京获得主办权后,各国代表真诚地相互拥抱与祝福。是的,当竞争落下帷幕的时候,谁输谁赢已不再重要;赢得真实,输得坦荡,这才是真正的君子风度。[两个例子一详一略,相得益彰。]

成败荣辱不全在于胜负,输,一样可以轰轰烈烈,一样可以赢得他人乃至对手的尊重。美国南北战争中南方军惨败,一向骄傲的南方兵不愿承认现实,他们强烈要求司令李将军上山打游击,誓死不向北方佬投降。但是,平素英勇过人的李将军却劝说大家投降:“打输了,就是打输了。我们必须承认,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输得有风度。”北方军的统帅被李将军的风度深深折服,他竟特地赠送李将军自己最心爱的雪茄。这足以见得李将军“输”的风采。

输得有风度是一种能力,是一种素质,也是一种智慧。“比赛”结束,胜负已分,但关于“输”与“赢”的评判,却不止于此。[收得有余味。]

“风度”这个话题很宽泛,大题宜小做,宽题应“窄”化,苏李婷同学在这方面处理得很恰当。她集中一点,专谈“一个人的风度与素质,最能体现他对待失败的态度上”,重锤敲击,自然便于论深入、说透彻。

在具体材料的选择上,也体现出了匠心。文章主要以体育比赛(尤其是乒乓比赛)中的事例作为论据,娓娓而谈,对比鲜明,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与可读性。

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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