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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碑

2011-08-15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民主政治制度

雍 奎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在体现世界政治文明重要成果——克思列宁主义民主观的指导下,在继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当时中国社会所面临一系巨大挑战的基本国情,创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大发展,为建立我国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特别是进入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大发展提供了广泛而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和制度保障,以最小成本和最佳途径实现了中国社会政治制度民主化、现代化。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座伟大丰碑。

一、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制度在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重建人民对政治权威的信心,激发人们的热情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成为当时迫切的政治重建任务。这个时期党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最具智慧和创新的成果体现在三个层面上:

第一、确立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列宁主义作为一种价值选择和整合力量,在建国初期用以确定国家的合法性和目标,以及论证中国政治体制的合法性,提出了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观,调和社会的各种利益,其作用无可替代。并且很快被全社会接受下来,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体系整合起来,使之共同忠实于正义的社会秩序。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本质是什么呢?“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关于民主本质认识最重要的观点是民主与专政相统一的观点”。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在深刻揭示民主本质的基础上,来科学界定民主概念的。列宁把民主看成是在形式上承认和保障公民平等权利的国家形态。列宁的新型无产阶级专政民主理论具有与其他阶级民主理论不同的特点,他把无产阶级民主看成是新型的民主国家和新型的专政国家的统一。新型民主是无产阶级专政借以实现的的形式,所以他把无产阶级专政称为无产阶级民主制。

在新中国要实现宪政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和毛泽东一直追求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先后提出了“工农民主”、“人民民主”、“新民主主义”等民主概念,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论。1945年,毛泽东提出要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强调“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联合政府中,要实现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等自由权利”。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他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对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对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对派的专政方面,构成人民民主专政”。建国初期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指导下依据这些人民民主专政原则重建国家政权的。正是在民主政治制度的指导思想方面的创造性探索,才把中国社会的取向从过去的束缚中全面解放出来,建立起了全新的、充满活力的国家和社会秩序。

第二、创立适应世界政治文明潮流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新中国政治民主制度的最高法律体系。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的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委员会内,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各下级人民政府均由上级人民政府加委并服从上级人民政府。”由此可见,《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它规定了中国的国体和不同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不同地位,以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称“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同时又有新的发展。从产生的过程到内容,都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政思想。《共同纲领》规定的,理论上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五四”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新中国最高法律体系的创立,为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重建提供了最大的政治支持。

第三、确立中国民主政治的制度框架。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逐步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掌握和行驶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五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从根本上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组成部分。人民通过代表大会选举自己的政府,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4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的政治协商、合作共事的传统,作为正式政治制度写入了《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后来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指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通过这个制度,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得以提高,既实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又有利于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既防止了一党专政缺乏监督的弊病,又避免了由于多党纷争造成的政治纷乱与社会动荡。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五四宪法》规定,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自治条例,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保证自治区人民享有宗教自由等制度性规定,不仅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而且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促进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进行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及其以后的大规模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政治支持。

二、曲折前进的中国民主政治和新时期民主政治制度运转规则的重建与发展

建国之初,中国的民主政治模式的选择总的来说是与整个社会的“权威转型”相联系的。在社会政治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在战争环境下所形成的个人魅力型权威面临着向法理型权威转化的问题。因为个人权威型政体是一种缺乏稳定型理性的、非常态的组织形式,它在历史的大转变年代可以成为一种非凡的革命力量。但那种权力运作中的无规范性和反经济性却使得它不适合于旨在安定社会、发展经济的和平建设年代。但遗憾的是,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国的法理型权威并没有有效建立起来。新生的民主政治制度也没有有效的运转起来。从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运转偏离了之前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的制度规则。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了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以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其核心思想是要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但在这一时期,他也肯定了超越正常秩序的利益表达方式的“大民主”的民主形式,把它看成是克服人民内部矛盾、调整社会秩序的一种补充方法。毛泽东认为中国当时已经存在着“新官僚”,并且表现出传统中国那种政治集权的倾向。他要求中国共产党利用群众路线发掘并回应人民的忧苦,通过“阶级斗争”来遏制党内已经存在的“官僚主义”。

也可以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要破除毛泽东认为在中国存在已久的“社会分化”。但事与愿违的是,“大民主”在“文化大革命”中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彻底破坏社会秩序为结局。“文化大革命”是一种民粹主义的民主政治,它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民粹价值,即以最基层群众利益为最高的甚至是唯一的价值;二是打破规则;三是情绪激进。“文化大革命”作为一种尝试性的文化改造过程,起初试图在文化领域改造中国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但是后来的发展显然超越了这一既定的范围。这种搞运动的民主方式造成了盲目的、阵发的、剧烈的变革,而没有形成深思熟虑的、有计划的、有条理的民主形式和制度。它把极其复杂、相互关联而又十分脆弱的社会管理权授予成千上万的相互分离的个人意志,给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留下了曲折的过程,教训是深刻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国家工作的“重心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取代了阶级斗争的优先性而成为国家工作的重心,这标志着中国摆脱了过去的革命时代,正式拉开了现代化建设的序幕。进入新时期,即改革开放3O年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第一,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决议》坚持认为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贡献远大于他所犯的错误,毛泽东思想依然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这是因为毛泽东思想所蕴含的观念和价值与中国的实际问题相联系,是符合中国政治现实的。

第二,坚持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表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是新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总纲领。这是因为前述的三大制度恰当地规范了当代中国最为基本的权力主体和权力关系。“在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形态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政治前提和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以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领导、协商与合作、监督的政治关系,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民族区域自治构成了新中国人民民主的当然内容,构成了当代中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人们规定了根本的、共同的政治行为规范,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第三,改进民主政治制度的治理机制,这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最具创新的实践。任何民主制度都是不能自动落实为有效的民主实践的,它还要依靠一套成熟合理的运行规则。规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强调用制度、法律和规范去激励和约束人们的政治行为。新时期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治理机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恢复、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邓小平指出,“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没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社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没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有可能走向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二)通过法制促进民主。邓小平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民主要法制化,法制要保障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二者之间基本的逻辑关系。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宪法性保障。(三)形成了有序、真实的公民政治参与机制。建国以后民主化的努力提高了人民政治觉悟的总体水平,正规教育的扩大和普及增长了人们的政治技能和政治参与愿望。有效的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真实性的具体体现,民主选举则是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新时期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逐步增强,同时保证了政治参与的有序性,避免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狂热政治参与形式。

第四,新时期民主政治制度的新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基层民主制度纳入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民主政治不仅需要宏观方面的制度构建,更重要的要靠微观制度来实践。经过近三十年实践,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三元主体”结构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从基层民主的主体特征上看,农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已经成为实现基层民主治理的三大组织载体。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对基层民主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主义民主微观实践的根本取向。

民主政治新发展的另一个方向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形成有机统一,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纲领。“科学发展观”则要求,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选择。总之,新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关键性的变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机构程序代替了由领导者的个人指示及权威来使政策和学说合法化的做法,民主形态更加真实。

民主政治制度的这些新发展,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又站上了一个新的起点。为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社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提供了最为重要的政治支持。

三、坚持实践中的创新发展,处理好党的领导、法律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历史和文化传统具有延续性,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在某一个特定时期与过去彻底决裂。我们总结党在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过程中,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和历史教训,就是为了解决怎样才能坚持像中国共产党过去一贯采取的对待传统的态度那样(如抵制官僚作风),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形成有利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构建独特的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模式,并使这种民主政治制度模式能够有效地运行,为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中国政治文明的制度建设更上一个台阶找到更合乎实际的最好抓手。

为此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1.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探索工作,完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因为“民主制度的存在是因为我们发明了它们,是因为它们在我们心中,是因为我们知道怎样保护它们,使它们健康存在”。2.在探索和实施民主政治制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过程中,着重在真正代表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方式上,着重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上,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力争保持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步。3.积极适应经济越发展民主要求越强烈的时代潮流。切实落实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人民群众自觉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与党和国家共同分担十二五建设可能的困难和重担,共度前进中的艰难和险滩,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4.努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因素。虽然传统中国社会不利于民主成长,但其中还是有许多合理的思想是能够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实践提供文化支持的,特别是在民主制度的微观运行方面尤其如此。5.在全社会倡导、承认并尊重民主的普适价值观念。任何政治形态下的民主政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是,在全社会必须要有一个普遍接受的权威信仰(如对宪法权威的服从)。在中国,民主除了具有工具性的价值外(如:民主的反专制的功能;民主是民族独立、社会发展的条件;民主促进了平民大众的政治解放),它还应该具有普适价值,即: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利意识,是社会成员对社会公权的要求和主张,它要求和主张国家权力应当属于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人民。6.完善民主的制度设计。民主虽然是一个内在的概念,但它所用的手段却是外在的和现象的。民主是由实在的民主机制和制度构成的,中国式民主政治模式的历史反思也说明,民主制度是民主运行的载体,也是人民权利的保障。7发展市场经济,夯实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目的,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要条件。

民主政治和经济建设是相互促进互为依托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等制度建设,其目的就是要使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为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和水平创造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只有牢牢把握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才能保持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才能凝聚人心共渡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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