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政治思想探析
2011-08-15赵剑敏
赵剑敏
(中共洛阳市委党校栾川分校,河南栾川471500)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又称荀卿。战国后期赵国人,是新兴地主阶级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同时又是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他继承并发展了前期法家的进步思想,总结了各国变法革新的经验,并对如何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制度,实现封建统一,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一整套加强地主阶级专政的路线、纲领和政策,为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封建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思想,批判了儒家的天命论,反对儒家的“生而知之”的先验论,以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从坚持前进,反对倒退,坚持革新,反对保守的立场出发,制定了一条“明分”、“隆礼”、“重法”、“尚贤”、“一天下”的政治路线。这条路线的实质是确立封建主义的经济、政治、法律、教育制度和道德规范,加强地主阶级专政,由“霸”而“王”,实现天下统一。
一、治国之策:隆礼至法
治理国家,兼足天下,是荀子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就如何治理国家,荀子提出了“隆礼”、“至法”的思想,并把它当作最好政治准则,即“至道大形:隆礼至法”。他认为,“国无礼则不正”,礼制之所以能用来治国,就好像秤能用来分辨轻重,墨线能用来分辨曲直,圆规、曲尺能用来确定方圆一样,“礼者,强国之本也”。
荀子所说的“礼”,首先是指区分人的等级的标准。“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富国》)。其次是人的修养和情貌仪容的准则,正如《修身》所云,“礼者,所以正身也”,意为人要知礼,就要加强自身修养,“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和人交谈要做到礼恭、辞顺、色从,与人交往要尽量避免急躁、隐瞒和盲目。“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尊敬老年人,那么壮年人也就来归附了;不欺负轻慢处境穷困的人,那么显达的人也就汇聚来了;做好事不显耀并且施舍不求报答的人,那么贤能的人和不贤能的人都会聚拢归向来了。荀子认为,“法”指的是体现“礼”的法度、法制、法律条文。“礼”、“法”是治国之道的根本,二者是互相联结的一个完整体系,不可分割。他主张“礼”、“法”并举,但同时又强调法治是核心,“法者,治之端也”,即法是国家政治的开端。他指出,君主要执法严明,判断是非要有一贯的准则,规章制度既已设立,就应让臣民知道遵循的准则。在处理国家政事时,法令条文有明确规定的,就用法令处理。
荀子在提出“礼”、“法”的同时,特别强调“明分使群”,提出了“分”的概念。他指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王制》)。荀子在这里说的“群”是指集体、社会组织,这是人类和其他动物不同的所在。怎样才能结成群呢?荀子认为,必须有“分”,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必须规定不同的名分等级、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荀子认为,“明于天人之分”才能明于阶级之分,这正是他提倡“隆礼至法”的社会基础。既然天人可以相分,阶级自然可以相分,人们分别属于不同的等级或者群体乃是普遍的现象。在他看来,若是以经济和社会地位作为划分标准,则有公卿、士大夫和庶人之别;若以文化素养和道德为标准划分,则有君子和小人的区别,贵族中有君子和小人,庶人中也有君子和小人;若以职业标准来衡量,全体民众则可分为士、农、工、商“四民”等等。每一个人总是分属于某一个等级或者群体。他说,“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王制》)。人类为了战胜自然就必须组成群体,形成社会。社会中各个社会成员必须分工合作,各守本分;否则就会产生争乱,争乱就会导致穷困衰微。所以,为了明确和维护社会成员之间的这种社会分工和等级制度就必须设立“礼”。而由于人性本恶,就必须制定带有强制性的“法”。使本恶的人性“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从而达到“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的目的。可见荀子强调“明分使群”,实质上是为确立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制度提供理论根据。
在荀子的法治思想中,十分强调国家专政的职能。他认为加强国家专政职能,是贯彻法治路线的保障。在实施专政职能时,荀子主张教化和严刑相结合,指出“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就是说对百姓的错处,不教育就用惩罚,那就刑案既多,罪行还不能制止;光教育不用惩罚,那坏人就得不到警戒。他主张对那些反动的奴隶主贵族、罪大恶极者必须坚决镇压。一般的奴隶主贵族,罪责轻微者则“职而教之”,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顽固不化,那就要动用刑罚制裁,即使是王公士大夫的子弟,也要判刑。荀子在强调加强专政、法治的同时,批判了“纯任德政”的儒家观点,驳斥了“治古无肉刑”的荒谬说教。他指出“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他认为,刑罚和罪行相当,社会才能治理好;刑罚和罪行不相当,社会就会混乱,即“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
总的来说,加强法治,是治国的根本;强化专政,是贯彻法治的保障;主张教化与严刑相结合,是贯彻法治的体现。这是荀子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当然,还要看到其历史的局限。荀子的法治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一种工具,“法”是受治于统治者的。而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则要求党和国家及其一切公职人员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去管理国家,党、国家和全体公民都要遵守法律。在这方面,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二、安邦之本:平政爱民
荀子十分重视统治者的爱民、利民举措,认为爱民是君主管理好民众、稳固其地位和政权的一个重要前提。他指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大略》)。在《王制》篇中,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平政爱民思想,如“马骇舆,则莫若静之;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选用有德才的人,提拔忠厚恭谨的人,提倡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收养孤儿寡妇,帮助贫穷。这样,老百姓就安于政治了。虽然这里荀子所说的贤良、笃敬、孝弟指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道德和人才观,但他提出了收养孤寡,救助贫穷,重视社会弱势群体,对于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荀子进一步提出了争取民心的思想。“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者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节也”。荀子从春秋战国的史实中得出结论,即“修礼者王,为政者强,取民者安,聚敛者亡”。国家要统一,就要完善道德和法治;国家要强盛,就要管理好政事;国家要安定,就要争取民心;搜刮百姓,只能使国家灭亡。他进一步指出,“利而不利也,爱而不用也者,取天下者也。不利而利之,不爱而用之者,危国家者也”(《富国》)。荀子引用古传论君民关系说,“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王制》)。在这里,荀子已看出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因而荀子在《君道》篇中作出了这样的结论,“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己用,为己死,不可得也”。
三、用人之道:尚贤使能
法治思想是荀子政治思想的主线和基石。为了保证法治路线的贯彻,荀子提出了“任人唯贤”、“尚贤使能”的用人选人原则。第一,表率激励。这就是利用人们“上行下效”的社会心理现象,要求统治者正己修身,作为榜样、表率、典范,来激励被管理者积极进取,勤勉工作。“君者,仪也;民者,影也;仪正而影正”(《君道》)。管理者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会使群众信赖和敬仰,有利于增强群体的凝聚力和和谐力,大大提高管理的效能。第二,尚贤激励。荀子主张不拘一格地选拔贤能。他提倡破除门第和资历的限制,用统一的德才标准破格选拔和重用各类贤能。对于贤能的使用,荀子强调必须做到大公无私,一视同仁。他认为必须要“内不可以阿弟子,外不可以隐远人,能中是者取之”(《君道》)。有能则举,无能则废,决不以亲疏远近尊卑而定取舍。所以,他进一步强调指出:“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王制》)。这就打破了尊卑贵贱的等级次序界限,反对世卿世禄和任人唯亲。第三,赏罚激励。通过赏善罚恶、赏功罚过来劝民上进。荀子认为:“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在管理上他主张赏罚严明,对于那些既无德又无才的无能之辈要坚决罢免,“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王制》),从而做到能举能废,能上能下。“尚贤使能,而等位不遗;折愿禁悍,而刑罚不过”(《王制》),即崇尚贤德,任用才能,授予的等级地位分别与其德才相当而没有疏失;制裁狡诈,禁止凶暴,施加的刑罚分别与其罪行相当而不过分。第四,标准激励。荀子从巩固封建制度,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立场出发,看到了人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主张“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王制》),并提出“安不恤亲疏,不恤贵贱,唯诚能之求,夫是之谓巨用之”的选人用人标准,即任用人不顾亲疏,不顾贵贱,只寻求真正有才能的人,这就叫做大治国家。
虽然荀子的任人唯贤、尚贤使能思想是站在地主阶级专政的立场上的,他的“贤能”是以能否为地主阶级专政服务为标准的。但是,其中闪烁着选贤任能、重视人才的光辉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立国之根:兼服人心
在意识形态领域,荀子十分强调思想建设,认为“兼服天下之心”是国家大治强盛统一的前提。第一,消灭各种“奸言”、“邪说”。他一再强调“君子应辩”,即君子应该为正确的学说论战。在《非十二子》篇中,他指出,各种对封建革新不满的人物都鼓吹“奸言”、“邪说”,混淆是非,制造混乱……这是要达到圣王之治首先应解决的问题。荀子列举了6种学说,12个代表人物,逐一进行了评论和批判。当然,他的批判是以是否符合封建革新及封建统一的利益为标准的,他对早期法家和名家的评论,不可能完全正确。但是荀子强调“奸言”、“邪说”对社会、国家的危害,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要求通过批判达到思想上的统一。正确的思想战胜错误的思想,真理战胜谬误,必须通过说服教育、批判说理,才能达到思想的统一。但他同时又指出,不能单纯依靠教育和政治上的宽容,对于那种顽固不化,坚持反动立场的奴隶主贵族,即使王公士大夫的子弟,也应当判刑。第三,重视思想教育。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终身学习的思想。指出“学不可以已”,“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二是重视外在环境的影响,志存高远。他强调外在环境对事物状态的重要作用,反复论述“环境使然”的道理。他说:“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三是言行是荣辱的根源。他认为,各种事物的发生,一定有它的起因,荣誉或耻辱的来临,必定与他的德行相应。他说,“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蜹聚焉。故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四是锲而不舍的持恒思想。“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荀子的政治思想内容丰富深刻,立论深远博大。但是,其思想也有许多不足之处。荀子的唯物论有不彻底的方面,他不了解社会实践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决定作用,夸大了思维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但总的来说,荀子作为地主阶级的理论家,他的思想理论对历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