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加大措施全面推进浙江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全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暨水质保障工作会议在富阳召开
2011-08-15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建设工作,促进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提高水质卫生合格率,巩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2011年1月12日,浙江省水利厅、卫生厅在富阳联合召开全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暨水质保障工作会议。会议就长效管理建设和水质保障工作作了交流发言,通报了全省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和水质保障情况。省水利厅副厅长章国方、卫生厅副厅长叶真出席会议并讲话。富阳市副市长王小丁到会致欢迎词。省级水利、卫生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各市水利、卫生局分管负责人,各有关县 (市、区)水利、卫生分管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水利厅农水总站主任蒋屏主持。
浙江省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以来,一大批农村饮用水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截止2010年12月底,全省共有集中式供水工程19410个,共实现投资10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亿元,省财政补助18.4亿元,惠及全省1517万农村居民和68万农村学校师生,农村自来水覆盖率也从2002年的62%提高到2010年的95.8%。2010年被评为 “浙江省2010年度十大民生工程”,成为农口系统惟一一个入选项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农村饮用水工程是一项受益群体最广的公益性、基础性的民生工程。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到农村公共安全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但是随着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民群众要求不断提高,新的矛盾不断出现。一是安全系数低与群众要求高的矛盾;二是工程收益低与工程运行成本高的矛盾;三是经济发展快与水质保护难的矛盾;四是成果共享与利益分散的矛盾。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认识有广度、思考有深度、工作有力度。
会议强调,农村饮用长效管理关系到工程投入的长远效益,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中央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饮用水是农民的健康之本、民生之首。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是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要加大管理措施,努力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制度到位、监管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等“六个到位”,全面推进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同时强调,虽然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据水质卫生监测显示浙江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仍然偏低,饮用水总合格率也较低。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加强领导,提高对水质安全的认识,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工作,扩大安全受益人口覆盖面;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农村饮用水监测,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