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的对策与建议
2011-08-15胡明成刘志锋
胡明成,刘志锋
(1.景宁县农业局,浙江景宁323500;2.景宁县畜牧兽医局)
景宁县地处浙南山地中部,山多草多,具有发展生态畜牧业的良好自然条件。为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积极探索山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快山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以牧致富和农民奔小康,笔者结合景宁县畜牧生产实际,就加快生态畜牧业的发展问题谈点粗浅看法和建议,供参考。
1 景宁县生态畜牧业发展现状
1.1 生态养殖规模 据资料统计,2010年该县生猪饲养量7.44万头,家禽饲养量65.33万羽,山羊饲养量3.75万只,牛饲养量7340头。
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8452万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2.23%,比2006年增加3698万元,增长77.8%,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22.36%,畜禽养殖规模不断壮大,饲养总量不断增加。
1.2 生态畜牧业结构 2010年与2006年相比,在稳定生猪生产的同时,农民发展意愿强,市场前景好的优质家禽饲养量增加34.6%,山羊饲养量增加45%。
在养殖业中,尤以受养殖农户欢迎,市场前景看好,以放养为主、质优、生态的家禽和山羊养殖在全县得到快速发展。野猪、香猪、梅花鹿、天鹅、鹌鹑、肉鸽等特色养殖得到健康发展,生态养殖品种更加齐全,结构更加优化。
1.3 生态畜牧业发展重点 按照“畜牧进山、养殖上山”的发展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山区畜牧业的发展重点。
目前,已建成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18个,以生猪生态规模养殖为代表的山地生态畜牧业有了长足发展;建立山羊养殖示范乡镇10余个,以草食动物(山羊)为主导、优质家禽为辅的特色畜牧业已初具雏形。
2 存在问题
2.1 部分规模养殖场治理难度较大 部分早期建成的养殖场生态环境较差,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养殖污染已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及生态环境质量。
据调查,部分养殖业主虽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但在治污方面不愿太大投入,严重影响到了生态畜牧业发展形象,甚至有人戏称生态畜牧业“不生态”,若不从根本上给予解决,将会严重制约生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2.2 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畜牧业公益性服务结构的服务人员偏少、学历普遍较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年龄老化,待遇偏低,工作生活条件较差。
据调查,由于防疫队伍人心不稳,无法满足常年动物疫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的需要,服务畜牧业的发展能力弱,严重制约了生态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2.3 畜牧业市场主体能力较弱 该县农村由于从事畜牧业的农户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市场开拓能力较弱,自我发展实力低下。
据调查,由于该县畜牧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普遍不高,合作服务功能不强,带动能力差,在生态畜牧业发展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养殖企业普遍基础较差,实力较弱,业主素质参差不齐,在生态畜牧业建设中能挑大梁者甚少。
2.4 畜牧生产区域布局不合理 近年来,该县中小规模养殖场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产业基本上集中在澄照、东坑等少数乡镇,布局不够合理。
据调查,沙湾、英川、渤海、九龙等乡镇生态畜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沙湾、英川两个乡镇生猪规模养殖场仍为空白。
2.5 畜牧业总量不足,比重偏低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散养户急剧减少,饲养量明显下降,虽然规模养殖发展较快,规模饲养量在上升,但饲养量增长缓慢,总量不足,仍然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
由于畜牧业占农业产值的比重偏低。全县每年需从外地调入生猪1万余头、仔猪3万余头、家禽70万羽,总量缺口较大,自给率较低,离基本自给自足的要求差距较大。同时由于大量的畜禽从外地调入,加大了疫病输入的潜在风险,加重了当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提高对发展生态畜牧业重要性的认识,要把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通过抓点示范、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生态养殖的影响力,加深提高对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认识,真正做到畜牧业与种植业、新农村建设协调共进,全面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
3.2 优化政策导向 要加大扶持力度。政策措施重点应该放在扶持高效生态畜牧业发展,引导创新生态养殖模式,对实施农牧结合的合作组织、种养场(户)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种植基地、农户使用有机肥,加大污染企业治理力度,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查处侵害百姓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要坚决杜绝生态畜牧业“不生态”现象。充分发挥生态养殖示范场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农牧结合生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3.3 加强科学布局 要加强科学布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的各项规定,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的数量、规模,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适宜养殖区内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畜牧业。
要积极争取在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各类种植业重点基地,配套新建、改建一批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加强政策引导,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重点支持在沙湾、英川、九龙、渤海等乡镇发展一批有特色的生态养殖示范场、户。
3.4 加快主体培育 要加快主体培育。在新型主体培育上,要坚持内外并举,内抓当地养殖户的培育壮大,外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和鼓励外地客商前来兴办各类规模养殖场。
要积极鼓励有关企业在县内建立生产基地,县外拓展市场,培育畜禽产品的品牌,对有基地、有品牌、有市场、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同时要十分重视培育养殖大户,给予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适当扶持,积极引导群众发展适度规模的生态养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畜牧业,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快推进养殖方式的转变,拓展畜牧业的发展空间。
3.5 完善服务体系 要逐步完善服务体系。围绕畜禽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转等重点环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兴办三种合作经济组织:即生产型合作社、销售型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
对合作化程度较高、运作良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组织给予重点支持引导,全面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3.6 加强队伍建设 要加强基层技术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加快三位一体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契机,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兽医站建设,切实解决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队伍稳定,使其能常年坚守工作岗位。
要增强生态畜牧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加强畜牧兽医员与乡村防疫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提升畜牧兽医队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
3.7 突出主导培育 要突出具有山区特色的生态养殖项目。在稳定生猪生产的基础上,调整畜禽品种内部结构,突出具有山区特色的草食动物(山羊)生产发展。
充分利用山区优越的自然环境和资源优势,依托省、市、县政府重视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时机,锁定“浙西南最大的山羊养殖基地县”建设目标,加强对山羊的培育力度,做好产业布局规划、良种选育、牧草选育推广、品牌建设、科技服务、产品精深加工、销售服务等产业化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把山羊养殖发展成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地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